| 标准编号 | GB/T 32852.4-2019 (GB/T32852.4-2019) | | 中文名称 | 城市客运术语 第4部分:出租汽车 | | 英文名称 | Urban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terminology -- Part 4: Taxi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20 | | 字数估计 | 18,190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 实施日期 | 2020-07-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2852.4-2019
Urban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terminology--Part 4: Taxi
ICS 03.220.20
R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客运术语 第4部分:出租汽车
2019-12-31发布
2020-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基本术语 1
3 设施设备 2
4 运营服务 3
5 计价收费 4
6 经济技术指标 5
参考文献 8
索引 9
前言
GB/T 32852《城市客运术语》分为6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术语;
---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
---第3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第4部分:出租汽车;
---第5部分:汽车租赁;
---第6部分:城市客运轮渡。
本部分为GB/T 32852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河北省
城市客运管理局、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北京银建的士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平、张天然、乔睿、许飒、宋伟男、高畅、娄殿武、唐彪、王鹏、王培红。
城市客运术语 第4部分:出租汽车
1 范围
GB/T 32852的本部分给出了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和行业管理中涉及的常用或专用名词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出租汽车领域。
2 基本术语
2.1
出租汽车服务 taxiservice
以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和驾驶劳务,按乘客意愿行驶,根据行驶里程、行驶时间或约定计费的经营服
务活动。
2.1.1
巡游出租汽车服务 cruisingtaxiservice
使用喷涂、安装巡游出租汽车标识的车辆,以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电召等方式提供的出租汽车
服务。
2.1.2
预约出租汽车服务 reservingtaxiservice
通过预约方式承揽乘客,提供的出租汽车服务。
2.1.3
通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提供的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
2.2
出租汽车 taxi
依法取得车辆运营资格,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运输车辆。
2.2.1
无障碍出租汽车 accessibletaxi
配备专用装置,能够满足行动不便乘客出行服务需求的出租汽车。
2.3
出租汽车经营者 taxibusinessentity
依法取得经营资格,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法人或自然人。
2.4
出租汽车驾驶员 taxidriver
依法取得从业资格,为乘客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
2.5
约车人 bookingperson
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向出租汽车经营者发送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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