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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4560.4-2017 150 GB/T 34560.4-2017 3秒自动 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4560.4-2017 (GB/T34560.4-2017)
中文名称 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 Structural steels -- Part 4: Technical delivery conditions for high yield strength quenched and tempered structural steel plate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H46
国际标准分类 77.140.01
字数估计 14,172
发布日期 2017-10-14
实施日期 2018-07-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4560.4-2017 Structural steels - Part 4: Technical delivery conditions for high yield strength quenched and tempered structural steel plates ICS 77.140.01 H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 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ISO 630-4:2012,MOD) 2017-10-14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34560《结构钢》分为6个部分: ---第1部分:热轧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第2部分:一般用途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第3部分:细晶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第5部分:耐大气腐蚀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本部分为GB/T 34560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 630-4:2012《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 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相比在结构上有调整,附录A中列出了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章条 编号变化对照一览表。 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 置的垂直单线(丨)进行了标示,附录B中给出了相应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本部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ISO 630-4:2012的参考文献;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C。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首钢总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 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沈钦义、师莉、栾燕、戴强、刘徐源、许晓红、邹扬、朴志民、宋欣、顾林豪、孟羽、 王晓宁。 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 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1 范围 GB/T 34560的本部分规定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的术语和定义、牌号表示方法、订货 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公称厚度为3mm~150mm、上屈服强度为460MPa~1300MPa的焊接或栓接结 构用淬火加回火状态交货的钢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磷钼酸重量测定磷量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GB/T 223.11-2008, ISO 4937:1986,MOD)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量 GB/T 223.1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3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对-溴苦杏仁酸沉淀分离-偶氮胂Ⅲ分光光度法测定锆量 GB/T 223.3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中和滴定法测定氮量 GB/T 223.3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75 钢铁及合金 硼含量的测定 甲醇蒸馏-姜黄素光度法 GB/T 223.7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钒量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 228.1-2010,ISO 6892-1: 2009MOD)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229-2007,ISO 148-1:2006,MOD)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2010,ISO 7438:2005,MOD) GB/T 247 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2975-1998,eqvISO 377: 1997)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5313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T 13304.1 钢分类 第1部分:按化学成分分类(GB/T 13304.1-2008,ISO 4948-1:1982,MOD)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 20066-2006,ISO 14284: 1996,IDT)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线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3-2006,ISO 15350:2000,IDT)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GB/T 34560.1 结构钢 第1部分:热轧产品通用交货技术条件(GB/T 34560.1-2017, ISO 630-1:2011,MOD) 3 术语和定义 GB/T 34560.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牌号表示方法 4.1 根据GB/T 13304.1分类,本部分的钢为低合金钢和合金钢。 4.2 钢的牌号由代表屈服强度 “屈”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Q、规定最小上屈服强度数值、交货状态代 号、质量等级符号(C、D、E、F)四个部分组成。 示例: Q460QE,其中: Q ---钢的屈服强度的“屈”字汉语拼音的首位字母; 460---规定的最小上屈服强度数值,单位为兆帕(MPa); Q ---调质(淬火+回火)交货状态代号; E ---质量等级为E级。 4.3 当需方要求钢板具有厚度方向(Z向)性能时,则在上述规定的牌号后面加上代表厚度方向性能级 别的符号,如Q460QEZ25。 5 订货内容 5.1 按本部分订购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产品类型; c) 钢级+交货状态+质量等级; d) 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e) 所有要求的选择内容; f) 检验文件类型。 5.2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选择下列内容作为本部分的订货内容。如果需方在提供询 单和订购时未指明,则产品应按5.1供货: a) 冶炼方法; b) 成品分析; c) 碳当量(CEV)或焊接裂纹敏感指数(Pcm)的计算公式; d) 附加热处理之后的力学性能; e) 厚度方向性能; f) 化学分析方法; g) 试验频次; h) 冲击试验试样方向; i) 包装和标志; j) 在相关标准下协商一致的适当的热镀锌方法; k) 在相关标准下协商一致的无损检验。 6 尺寸、外形、重量 6.1 最小屈服强度值大于1000MPa的钢板不平度应符合表1中N类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 合同中注明,不平度也可符合表1中S类的规定。当波形间距(直尺与钢板接触点之间的距离)为 300mm~1000mm 时,对于N类不平度,不平度最大允许值为波形间距的1.5%,且不超过表1中的 规定值,对S类不平度,不平度最大允许值为波形间距的1%,且不超过表1中的规定值。 6.2 6.1规定以外钢板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9的规定。 6.3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的钢板。 表1 钢板不平度 单位为毫米 公称厚度 不平度 不大于 N类 S类 测量长度 1000a 2000 1000 2000 ≥3~5 12 17 7 14 >5~8 11 15 7 13 >8~15 10 14 7 12 >15~25 10 13 7 11 >25~40 9 12 7 11 >40~50 8 12 6 10 a 当波形间距不大于1000mm时,测量长度为1000mm。 7 技术要求 7.1 牌号和化学成分 7.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2的要求。 7.1.2 各牌号钢的碳当量(基于熔炼分析)CEV应符合表3的要求。碳当量按式(1)计算: CEV=C+Mn/6+(Cr+Mo+V)/5+(Ni+Cu)/15 (1) 7.1.3 为保证钢的性能,可添加一种或几种元素达到表中规定的最大值。 7.1.4 钢中应至少含有0.015%的细化晶粒元素,铝为其中一种细化晶粒元素,若仅采用铝细化晶粒 时,应保证酸溶铝含量不小于0.015%,或者全铝含量不小于0.018%。有争议时,以酸溶铝结果为准。 7.1.5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进行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分析,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 规定。 表3 基于熔炼分析的碳当量值 牌号 碳当量(质量分数)/% 不大于 公称厚度 钢级 质量等级 ≤50mm >50mm~100mm >100mm~150mm Q460Q C、D、E、F 0.47 0.48 0.50 Q500Q C、D、E、F 0.47 0.70 0.70 Q550Q C、D、E、F 0.65 0.77 0.83 Q620Q C、D、E、F 0.65 0.77 0.83 Q690Q C、D、E、F 0.65 0.77 0.83 Q800Q C、D、E、F 0.72 0.82 - Q890Q C、D、E、F 0.72 0.82 - Q960Q C、D、E、F 0.82 - - Q1030Q D、E 0.82a - - Q1100Q D、E 0.82a - - Q1200Q D、E 0.86a - - Q1300Q D、E 0.86a - - a 为参考值。 7.2 冶炼方法 钢由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钢应为细晶粒完全镇静钢,除非另有规定,冶炼方法由供方选择。 7.3 交货状态 钢材以淬火加回火状态交货,交货状态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 7.4 力学性能 7.4.1 钢板的拉伸性能和冲击吸收能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7.4.2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对钢板进行横向冲击试验要求,此时最小冲击吸收能量KV2 的值由供需双 方协商确定。 7.4.3 钢板的拉伸、冲击试验要求应符合GB/T 34560.1的规定。 7.4.4 当需方对厚度方向性能有要求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并执行GB/T 5313的相关规定。 7.5 表面质量 钢板的表面质量应符合GB/T 34560.1的规定。 7.6 无损检测 7.6.1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板可逐张进行无损检测。检测标准和合格级别应在合同中 注明。 7.6.2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应进行超声检验,合格级别在合同中注明。 7.7 特殊要求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对钢板提出其他特殊要求。 表4 力学性能 a 厚度大于30mm~50mm时为1050MPa~1400MPa。 b 适用于厚度不小于30mm的钢板。 8 试验方法 8.1 钢材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见表5。 8.2 钢的化学成分试验方法应按GB/T 4336、GB/T 20123、GB/T 20125或通用的方法进行,仲裁时按 GB/T 223.3、GB/T 223.9、GB/T 223.11、GB/T 223.14、GB/T 223.17、GB/T 223.18、GB/T 223.23、 GB/T 223.25、GB/T 223.26、GB/T 223.30、GB/T 223.36、GB/T 223.37、GB/T 223.40、GB/T 223.60、 GB/T 223.63、GB/T 223.68、GB/T 223.69、GB/T 223.75和GB/T 223.76的规定进行。 表5 钢材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部位及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1个/炉 GB/T 20066 见8.2 2 拉伸试验 1个/批 3 弯曲试验 1个/批 4 冲击试验 3个/批 钢材的一端,GB/T 2975 GB/T 228.1 GB/T 232 GB/T 229 5 厚度方向性能试验 3个/批 GB/T 5313 GB/T 5313 6 无损检测 逐张 按无损检验标准规定 协商 7 表面质量 逐张 - 目视及测量 8 尺寸、外形 逐张 - 合适的量具 9 检验规则 9.1 检查和验收 钢材的检验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9.2 组批 9.2.1 钢板应成批检验和验收。每批由重量不大于40t的同一炉号、同一牌号、同一厚度、同一热处理 制度的钢板组成。 9.2.2 对于厚度方向力学性能试验的批量规定应符合GB/T 5313的规定。 9.3 复验与判定规则 钢板的复验与判定规则应符合GB/T 34560.1的规定。 10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钢板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47的规定。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相比的结构变化情况 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相比在结构上有调整,具体章条编号对照情况见表A.1。 表A.1 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的章条编号对照情况 本部分章条编号 对应的ISO 630-4:2012章条编号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表B.1给出了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表B.1 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本部分的章条编号 技术性差异 原因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 整,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具体调整如下: ---增加引用了GB/T 222(见7.1.5); ---增加引用了GB/T 223.3、GB/T 223.9、GB/T 223.17、 GB/T 223.18、GB/T 223.23、GB/T 223.26、 GB/T 223.30、GB/T 223.36、GB/T 223.37、 GB/T 223.40、GB/T 223.69、GB/T 4336-2002、 GB/T 20125(见8.2); ---增加引用了GB/T 232(见表5); ---增加引用了GB/T 709(见6.2); ---增加引用了GB/T 247(见第10章); ---GB/T 5313代替ISO 7778(见7.4.4、表5、9.2.2); ---删除了ISO 643 适应我国技术条件和要求 重新对牌号进行命名和表示,删除了附录B中的钢种 牌号; 各牌号增加C级别钢,Q960增加F级别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