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5158.2-2011 (GB/T5158.2-2011) | | 中文名称 | 金属粉末 还原法测定氧含量 第2部分:氢还原时的质量损失(氢损) | | 英文名称 | Metallic powders -- Determination of oxygen content by reduction methods -- Part 2: Loss of mass on hydrogen reduction (hydrogen los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60 | | 字数估计 | 9,966 | | 发布日期 | 2011-05-12 | | 实施日期 | 2012-0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5158-1999 | | 引用标准 | GB/T 5158.1 | | 采用标准 | ISO 4491-2-1997,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6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5158的本部分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 金属粉末在干燥纯净的氢气气流中加热时, 质量相对损失的测定方法。本部分的目的是评定粉末的化学性能, 该方法所测定的化学性能在粉末冶金工业中是非常重要的。本部分不是用作测量特定元素含量的方法(见附录A和GB/T 5158.1)本部分适用于表1中所列的非合金化的、部分合金化的和完全合金化的金属粉末。不适用于含有润滑剂的粉末或金属粉末的混合物。由于存在还原性的、氧化性的或挥发性的金属或化合物(见附录A), 所得结果会受到影响。对这一类粉末, 应用其结果时需谨慎, 供需双方对结 |
GB/T 5158.2-2011
ICS 77.160
H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158-1999
金属粉末 还原法测定氧含量
第2部分:氢还原时的质量损失(氢损)
(ISO 4491-2:1997,IDT)
2011-05-12发布
2012-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5158《金属粉末 还原法测定氧含量》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氢还原时的质量损失(氢损);
---第3部分:可被氢还原的氧;
---第4部分:还原-提取法测定总氧量。
本部分为GB/T 5158的第2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 4491-2:1997《金属粉末 还原法测定氧含量 第2部分:氢还原时的质量损
失(氢损)》。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
b)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c)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部分代替GB/T 5158-1999《金属粉末 在氢还原中的质量损失(氢损)的测定》。
本部分与GB/T 5158-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ISO 前言;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将原标准中与ISO 4491-2:1997有差异的部分修改为一致。
本部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由中南大学粉未冶金研究院、山东揽月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
所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廖寄乔、郑灵芝、王世宏、奉冬文。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158-1999。
金属粉末 还原法测定氧含量
第2部分:氢还原时的质量损失(氢损)
1 范围
GB/T 5158的本部分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金属粉末在干燥纯净的氢气气流中加热时,质量相对
损失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的目的是评定粉末的化学性能,该方法所测定的化学性能在粉末冶金工业中是非常重要的。
本部分不是用作测量特定元素含量的方法(见附录A和GB/T 5158.1)。
本部分适用于表1中所列的非合金化的、部分合金化的和完全合金化的金属粉末。不适用于含有
润滑剂的粉末或金属粉末的混合物。由于存在还原性的、氧化性的或挥发性的金属或化合物(见附录
A),所得结果会受到影响。对这一类粉末,应用其结果时需谨慎,供需双方对结果的认识应取得一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158.1 金属粉末 还原法测定氧含量 第1部分:总则(ISO 4491-1:1989,IDT)
3 试剂
3.1 氢气,氧含量不大于0.005%(质量分数),露点不高于-45℃。
3.2 氮气(或氩气),氧含量不大于0.005%(质量分数),露点不高于-45℃。
4 仪器
4.1 天平
天平应具有足够的量程,称重精度至0.0001g。
4.2 管状电炉
管状电炉可以在表1中规定的温度下连续操作,控温系统应保持管内舟皿部分的温度在表1所规
定的温度范围之内。试验装置见图1。
注:当试验磁性粉末时,推荐线绕电炉采用无感应缠绕。
4.3 气密管
气密管由石英或耐火材料(如致密氧化铝)制成。管子内径在ϕ25mm~ϕ40mm之间,管子长度应
使在炉子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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