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845.2-200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T 5845.2-2008 | 859 | GB/T 5845.2-2008 | [PDF]天数 <=4 |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2部分:一般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 |
| GB/T 5845.2-1986 | 279 | GB/T 5845.2-1986 | [PDF]天数 <=3 |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公共汽车标志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5845.2-2008 (GB/T5845.2-2008) |
| 中文名称 |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2部分:一般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 |
| 英文名称 | Urban public transport sign -- Part 2: General graphic symbols and safety sign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51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20 |
| 字数估计 | 21,280 |
| 发布日期 | 2008-12-23 |
| 实施日期 | 2009-06-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5845.10-1986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1号(总第13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5845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标志的一般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以下简称图形符号)。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场所、服务设施及运输工具等, 也适用于出版物及其他信息载体。 |
GB/T 5845.2-2008
Urban public transport sign.Part 2: General graphic symbols and safety signs
ICS 03.220.20
P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845.2-2008
代替 GB/T 5845.10-1986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2部分:一般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
2008-12-23发布
2009-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图形符号 1
5 应用 1
索引 17
GB/T 5845.2-2008
前言
GB/T 5845《城市公共交通标志》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标志和分类标志;
---第2部分:一般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
---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
---第4部分:运营工具、站(码头)线路图形符号;
本部分为 GB/T 5845的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 5845.10-1986《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禁令和一般标志》,与 GB/T 5845.10-
1986的主要区别为:
---增加48个符号:方向、在此排队、上车/船入口、下车/船出口、无障碍设施、自动售票、投币乘
车、刷卡乘车、楼梯、老人专座、带小孩乘客专座、孕妇专座、病残专座、抓住扶手、废物箱、下车
按钮、紧急破窗锤、船用救生衣、紧急呼救设施、紧急呼救电话、急救箱、饮用水、空调、IC卡充
值站、保管好自己物品、卫生间、紧急出口、灭火器、紧急开门阀、请勿吸烟、请勿通过、请勿携带
宠物、请勿触摸、请勿躺卧、请勿翻越栏杆、请勿向窗外扔东西、请勿开窗、请勿餐饮、请勿穿旱
冰鞋、请勿乱扔废弃物、当心滑倒、当心碰头、禁止跨越、禁止跳下、禁止携带托运易燃及易爆物
品、禁止携带武器及仿真武器、禁止携带托运剧毒物品及有害液体、禁止向窗外扔东西;
---修改10个符号:禁止与驾驶员谈话、禁止吸烟、禁止靠门(禁止倚靠)、禁止坐栏杆(请勿坐栏
杆)、禁止头手伸窗外、当心落水、当心夹手、入口、出口、请勿越线(候车请勿越线);
---删去5个符号:禁止危险品上车(船)、禁止入内、老幼病残孕座席、上楼楼梯、下楼楼梯;
---原标准共有16个符号。本标准共有59个符号。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部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师范大学、城市建设研究院、上海奥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牟跃、王昊、吕士健、刘宝顺、高翔、朱正朝、史冬梅、孙泽宇、门薇薇、温海容、
汤婷、许稚菲、杨青、郝然。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845.10-1986。
GB/T 5845.2-2008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2部分:一般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
1 范围
GB/T 5845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标志的一般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以下简称图形符号)。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场所、服务设施及运输工具等,也适用于出版物及其他信息载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GB/T 584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10001(所有部分)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0001.1-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ISO 7001:1990,NEQ)
GB/T 10001.3-2004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3部分:客运与货运
GB/T 10001.10-2007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0部分:铁路客运服务符号
GB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GB/T 15565 图形符号 术语
GB/T 2050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65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5845的本部分。
4 图形符号
一般图形符号见表1,安全标志见表2。
5 应用
5.1 本部分在应用中,当需要使用其他符号时,应从GB/T 5845的其他部分或GB/T 10001(所有部
分)中选取。
5.2 在使用本部分的图形符号设计要素时,应符合GB/T 20501的要求。
5.3 表1图形符号栏中的角标及正方形边线不是图形符号的组成部分,仅是制作图形标志的依据,应
用时,带有角标的图形符号可仅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