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778.3-2018 (GB/T778.3-2018) | | 中文名称 |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3部分:试验报告格式 | | 英文名称 | Meters for cold potable water and hot water -- Part 3: Test report forma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N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40.60 | | 字数估计 | 61,666 | | 发布日期 | 2018-06-07 | | 实施日期 | 2019-01-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778.3-2018
Meters for cold potable water and hot water--Part 3: Test report format
ICS 91.140.60
N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3部分:试验报告格式
2018-06-07发布
2019-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GB/T 778《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分为以下5部分:
---第1部分: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
---第2部分:试验方法;
---第3部分:试验报告格式;
---第4部分:GB/T 778.1中未包含的非计量要求;
---第5部分:安装要求。
本部分为GB/T 778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4064-3:2014《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3部分:试验报告
格式》。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三川智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东海仪表水道有限公司、苏州自来水表业有限公司、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河南省计
量科学研究院、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表厂、重庆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无锡水
表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水表厂、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杭州水表有限公司、深圳市捷先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科融仪表有限公司、扬州恒信仪表有限公司、北京市自
来水集团京兆水表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瑞泉电子有限公司、杭州竞达电子有限公司、江阴市立信智能设
备有限公司、湖南常德牌水表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市精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天津赛恩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明华、赵绍满、宋财华、林志良、姚福江、赵建亮、崔耀华、马俊、陆聪文、
魏庆华、张庆、陈峥嵘、谢坚良、陈健、张继川、陈含章、张坚、张文江、董良成、杜吉全、韩路、朱政坚、
汤天顺、廖杰、张德霞、左晔、王嘉宁、宋延勇、王欣欣、王钦利。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3部分:试验报告格式
1 范围
GB/T 778的本部分规定了试验报告格式,可配合GB/T 778.1-2018与GB/T 778.2-2018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78.1-2018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1部分: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ISO 4064-1:
2014,IDT)
GB/T 778.2-2018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2部分:试验方法(ISO 4064-2:2014,IDT)
3 术语、定义、符号和缩略语
GB/T 778.1-201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以下是表格中使用的符号和缩略语:
+ 合格
- 不合格
n/a 不适用
EUT 被试装置
H 水平
MAP 最高允许压力
MAT 最高允许温度
MPE 最大允许误差
V 垂直
4 型式评价报告
4.1 总则
每次检查和试验应填写检查单,示例如下:
+ -
× 合格
× 不合格
n/a n/a 不适用
4.2 有关型式的信息
4.2.1 通用
申请号:
申请方:
授权代表:
地址:
试验室:
授权代表:
地址:
4.2.2 提交的样机
新的样机:
与获批样机的区别:
批准号:
与获批样机的区别:
见表1。
表1 提交的样机
提交批准试验 是a 否a 备注
机械水表(整体式)
机械水表(分体式)
电子水表(整体式)
电子水表(分体式)
水表系列
可分离计算器(包括指示装置)
可分离测量传感器(包括流量或体积检测元件)
用于试验的附加电子装置(永久与水表连接)
用于数据传输的附加电子装置(永久与水表连接)
用于试验的附加电子装置(暂时与水表连接)
用于数据传输的附加电子装置(暂时与水表连接)
辅助装置
a 在合适的方格打勾。
4.2.3 机械水表(整体式或分体式)
制造商:
型号:
型式参数:
Q1 m3/h
Q2 m3/h
Q3 m3/h
Q4 m3/h
Q3/Q1
复合水表
Qx1 m3/h
Qx2 m3/h
测量原理:
准确度等级:
温度等级:
环境等级:
电磁环境:
最高允许温度: ℃
最高允许压力: MPa(bar)
方位限制:
EUT试验要求(GB/T 778.2-2018的8.1.8):
产品分类:
试验分类:
安装细节:
连接形式(法兰、螺纹、同轴集合管):
入口最小直管段长度: mm
出口最小直管段长度: mm
流动整直器(需要时提供详情):
安装:
方位:
其他相关信息:
注:如果提交一个水表系列,则该系列每个规格都需提供本条款的内容。
4.2.4 电子水表(整体式或分体式)
制造商:
型号:
型式参数:
Q1 m3/h
Q2 m3/h
Q3 m3/h
Q4 m3/h
Q3/Q1
复合水表
Qx1 m3/h
Qx2 m3/h
测量原理:
准确度等级:
温度等级:
环境等级:
电磁环境:
最高允许温度: ℃
最高允许压力: MPa(bar)
方位限制:
EUT试验要求(GB/T 778.2-2018的8.1.8):
产品分类:
试验分类:
安装细节(机械):
连接形式(法兰、螺纹、同轴集合管):
入口最小直管段长度: mm
出口最小直管段长度: mm
流动整直器(需要时提供详情):
安装:
方位:
其他相关信息:
安装细节(电气):
接线说明:
安装布置:
方位限制:
电源:
类型(电池,交流,直流):
Umax: V
Umin: V
频率: Hz
注:如果提交一个水表系列,则每个规格分别提供本条款的内容。
4.2.5 可分离计算器(包括指示装置)
制造商:
型号:
型式参数:
Q1 m3/h
Q2 m3/h
Q3 m3/h
Q4 m3/h
Q3/Q1
复合水表
Qx1 m3/h
Qx2 m3/h
测量原理:
准确度等级:
温度等级:
环境等级:
电磁环境:
最高允许温度: ℃
最高允许压力: MPa(bar)
方位限制:
EUT试验要求(GB/T 778.2-2018的8.1.8):
产品分类:
试验分类:
制造商给出的最大相对误差:
低区Q1≤Q< Q2:
高区Q2≤Q≤Q4:
安装细节(电气):
接线说明:
安装布置:
方位限制:
电源:
类型(电池,交流,直流):
Umax: V
Umin: V
频率: Hz
兼容测量传感器(包括流量或体积检测元件)批准号:
4.2.6 可分离测量传感器(包括流量或体积检测元件)
制造商:
型号:
型式参数:
Q1 m3/h
Q2 m3/h
Q3 m3/h
Q4 m3/h
Q3/Q1
复合水表
Qx1 m3/h
Qx2 m3/h
测量原理:
准确度等级:
温度等级:
环境等级:
电磁环境:
最高允许温度: ℃
最高允许压力: MPa(bar)
方位限制:
EUT试验要求(GB/T 778.2-2018的8.1.8):
产品分类:
试验分类:
制造商给出的最大相对误差:
低区Q1≤Q< Q2:
高区Q2≤Q≤Q4:
安装细节(机械):
连接形式(法兰、螺纹、同轴集合管):
入口最小直管段长度: mm
出口最小直管段长度: mm
流动调整器(需要时提供详情):
安装:
方位:
其他相关信息:
安装细节(电气):
接线说明:
安装布置:
方位限制:
电源:
类型(电池,交流,直流):
Umax: V
Umin: V
频率: Hz
兼容测量传感器(包括流量或体积检测元件)批准号:
4.2.7 试验用附加电子装置(永久与水表连接)
制造商:
型号:
电源:
类型(电池,交流,直流):
Umax: V
Umin: V
频率: Hz
安装细节(电气):
接线说明:
安装布置:
方位限制:
4.2.8 用于数据传输的附加电子装置(永久与水表连接)
制造商:
型号:
电源:
类型(电池,交流,直流):
Umax: V
Umin: V
频率: Hz
安装细节(电气):
接线说明:
安装布置:
方位限制:
4.2.9 用于试验的附加电子装置(暂时与水表连接)
制造商:
型号:
电源:
类型(电池,交流,直流):
Umax: V
Umin: V
频率: Hz
安装细节(电气):
接线说明:
安装布置:
方位限制:
4.2.10 用于数据传输的附加电子装置(临时与水表连接)
制造商:
型号:
电源:
类型(电池,交流,直流):
Umax: V
Umin: V
频率: Hz
EUT试验要求(GB/T 778.2-2018的8.1.8):
产品分类:
试验分类:
安装细节(电气):
接线说明:
安装布置:
方位限制:
4.2.11 辅助装置
制造商:
型号:
电源:
类型(电池,交流,直流):
Umax: V
Umin: V
频率: Hz
可兼容计算器(包括指示装置)批准号:
EUT试验要求(GB/T 778.2-2018的8.1.8):
产品分类:
试验分类:
安装细节(电气):
接线说明:
安装布置:
方位限制:
可兼容水表、计算器(包括指示装置)和测量传感器(包括流量或体积检测元件)批准号:
4.2.12 型式批准相关文件
同型式批准申请一起提交的相关文件清单见附录A。
4.3 试验设备的基本信息
应在附录B的表格中列出型式检查和首次检定中使用的所有测量装置和试验仪器的详细信息,包
括下列内容:
---制造商;
---型号;
---编号;
---最近校准日期;
---测量仪表等的下次校准日期,包括:
● 线性尺寸测量仪;
● 压力表;
● 压力变送器;
● 压力计;
● 温度传感器;
● 标准表;
● 容积箱;
● 称量仪器;
● 信号发生器(脉冲、电流、电压)。
4.4 水表检查和性能试验检查单
4.4.1 水表检查单
所有水表外观检查
GB/T 778.1-2018
条款号
要 求 + - 备 注
指示装置功能
6.7.1.1 指示装置应提供易读、可靠、直观的指示体积示值
6.7.1.1 指示装置应包含测试和校准用的观察工具
6.7.1.1
指示装置可附加一些元件,用于采用其他方法进行测试和校
准,例如自动测试和校准
测量单位及其位置
6.7.1.2 水体积的示值单位应为立方米
6.7.1.2 符号 m3应标示在度盘上或紧邻显示数字
指示范围
6.7.1.3 Q3≤6.3,最小指示范围为0m3~9999m3
6.7.1.3 6.3< Q3≤63,最小指示范围为0m3~99999m3
6.7.1.3 63< Q3≤630,最小指示范围为0m3~999999m3
6.7.1.3 630< Q3≤6300,最小指示范围为0m3~9999999m3
指示装置颜色标志
6.7.1.4 立方米及其倍数用黑色来表示
6.7.1.4 立方米的约数用红色来表示
6.7.1.4
指针、指示标记、数字、字轮、字盘、度盘或开孔框都应使用这
两种颜色
6.7.1.4
只要能明确区分主示值和备用显示(例如用于检定和测试的
约数),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显示立方米、立方米的倍数和
约数
指示装置的类型:第1类---模拟装置
6.7.2.1
由下述部件的连续运动指示体积:
a) 一个或多个指针相对于各分度标度移动;
b) 一个或多个标度盘或鼓轮各自通过一个指示标记
6.7.2.1
每个分度所表示的立方米值应以10n的形式表示,n为正整
数、负整数或零,由此建立起一个连续十进制体系
6.7.2.1
每一个标度应以立方米值分度,或者附加一个乘数(×0.001;
×0.01;×0.1;×1;×10;×100;×1000等)
6.7.2.1 旋转移动的指针或标度盘应顺时针方向移动
6.7.2.1 直线移动的指针或标度应从左至右移动
6.7.2.1 数字滚轮指示器(鼓轮)应向上转动
指示装置类型:第2类---数字装置
6.7.2.2 由一个或多个开孔中的一行相邻的数字指示体积
(续)
所有水表外观检查
GB/T 778.1-2018
条款号
要 求 + - 备 注
指示装置类型:第2类---数字装置
6.7.2.2
任何一个给定数字的进位应在相邻的低位数从9变化到0
时完成
6.7.2.2 数字的外观高度不应小于4mm
6.7.2.2 对于非电子装置,数字滚轮指示器(鼓轮)应向上移动
6.7.2.2
对于非电子装置,最低位值的十个数字可以连续移动,开孔
要足够大,以便准确读出数字
6.7.2.2 对于非永久显示的电子装置,指示值至少应显示10s以上
6.7.2.2
对于电子装置,水表应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目检:
---七段式显示器的所有显示字段全部亮起(即“日”字型测
试);
---七段式显示器的所有显示字段全部熄灭(即“全空白”测
试)。
对于图形显示器,应通过相应试验证明显示器故障不会造成
任何数字的误读。
每个步骤至少持续1s
指示装置类型:第3类---模拟和数字组合式指示装置
6.7.2.3
由第1类装置和第2类装置组合指示体积,两类装置应分别
符合各自的要求
检定装置---一般要求
6.7.3.1
每一个指示装置都应具备进行直观、明确的检定测试和校准
的手段
6.7.3.1 目视检定显示可以连续运动,也可以断续运动
6.7.3.1
除了目视检定显示以外,指示装置可通过附加元件(例如星
轮或圆盘),由外部附接的检测元件提供信号进行快速测试
检定装置---目视检定显示
6.7.3.2.1
检定标度分格值以立方米为单位,按以下型式表示:1×10n、
2×10n或5×10n,其中n为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6.7.3.2.1 指示体积由一个或多个开孔内的一行数字表示
6.7.3.2.1
对于第一单元连续运动的模拟和数字式指示装置,可以将第
一单元两个相邻数字的间隔划分成2、5或10个等分,构成
检定标度。这些分度上应不标数字
6.7.3.2.1
对于第一单元不连续运动的数字式指示装置,以第一单元两
个相邻数字的间隔或第一单元的增量运动作为检定标度分格
6.7.3.2.2
在第一单元连续运动的指示装置上,表观标度间距应不小于
1mm,不大于5mm
6.7.3.2.2
标度应由下列一种形式组成:
a) 宽度相等但长度不同的线条,线条的宽度不超过标度间
距的四分之一;
b) 宽度等于标度间距的恒宽对比条纹
(续)
所有水表外观检查
GB/T 778.1-2018
条款号
要 求 + - 备 注
检定装置---目视检定显示
6.7.3.2.2
指针尖端的外观宽度应不超过标度间距的四分之一,且在任
何情况下都应不大于0.5mm
指示装置的分辨力
6.7.3.2.3
检定标度的细分格应足够小,以保证指示装置的分辨力误差
不超过Q1 流量下90min内通过体积的0.25%(1级准确度
等级水表)和0.5%(2级准确度等级水表)。
注1:当第一单元连续显示时,允许每次读数有最大不超过
分度间隔的二分之一的误差。
注2:当第一单元断续显示时,允许每次读数有最大不超过
检定标度的一个数字的误差。
注:对于含两个指示装置的复式水表,以上要求适用于两个指示装置。
标记与铭牌
6.6.1
水表上应留出位置设置检定标记。检定标记应设在明处,无
需拆卸即能看到
6.6.2
水表上应清晰、永久地标志以下信息。这些信息可以集中或
分散标志在水表的外壳、指示装置的度盘、铭牌或不可分离
的水表表盖上,这些标志应在水表销售或使用时无需拆卸即
能看到
6.6.2a) 计量单位:立方米
6.6.2b) 准确度等级(非2级表)
6.6.2c)
Q3的值及Q3/Q1的比值(可前缀R),如果水表可测量逆流,
且两个流向的Q3值及Q3/Q1的比值不同,则两个流向的值
都应标明;应清晰的注明每对数值对应的流向。若水表在垂
直和水平位置上的Q3/Q1值不同,则两个值都应标明,且应
注明对应的位置
6.6.2d) 符合国家规定的型式批准标志
6.6.2e) 制造商厂名或商标
6.6.2f) 制造年份(制造年份的最后两位数字,或者制造年月)
6.6.2g) 编号(尽可能靠近指示装置)
6.6.2h)
流动方向(标志在水表壳体的两侧,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很
容易看到流动方向指示箭头,也可只标志在一侧)
6.6.2i)
超过1MPa(10bar),或者,对于 DN≥500mm,超过0.6
MPa(6bar)时的最高允许压力。
(仅在国家规范允许使用时才能使用单位bar)
6.6.2j) 水表只能在垂直或水平位置工作时标注字母V或 H
6.6.2k) 温度等级,除T30外
(续)
所有水表外观检查
GB/T 778.1-2018
条款号
要 求 + - 备 注
标记与铭牌
6.6.2l) 压力损失等级,除Δp63外
6.6.2m) 灵敏度等级,除U0/D0外
带电子装置水表的附加标志
6.6.2n) 外部电源:电压和频率
6.6.2o) 可更换电池:更换电池的最后期限
6.6.2p) 不可更换电池:更换水表的最后期限
6.6.2q) 环境等级
6.6.2r) 电磁环境等级
防护装置
6.8.1
水表应配置可以封印的防护装置,以保证在正确安装水表前
和安装后,不损坏防护装置就无法拆卸或者改动水表和(或)
水表的调整装置或修正装置。复式水表的两个表均应符合
本要求
防护装置---电子封印装置
6.8.2.1
当机械封印不能防止访问对确定测量结果有影响的参数时,
应采用以下防护措施:
a) 借助密码(关键词)或特殊装置(例如钥匙)只允许授权
人员访问。密码应能更换。
b) 应依照国家法规规定的时限保留干预证据。记录中应包
括日期和识别实施干预的授权人员的特征要素[见a)]。如果
必须删除以前的记录才能记录新的干预,应删除最早的记录
6.8.2.2
装有用户可断开和可互换部件的水表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若不符合(GB/T 778.1-2018的6.8.2.1的规定,应不可
能通过断开点访问参与确定测量结果的参数。
b) 应借助电子和数据处理安全机制或者机械装置防止插
入任何可能影响准确度的器件
6.8.2.3
装 有 用 户 可 断 开 的 不 可 互 换 部 件 的 水 表 应 符 合
GB/T 778.1-2018的6.8.2.2的规定。
此外,这类水表应配备一种装置,当各种部件不按批准的型
式连接时可阻止水表工作。
注:这类水表可配备一种装置,当用户擅自断开再重新连接
后可阻止水表工作。
检查装置的检查与试验
检查装置的通用检查要求
5.1.3
除了供需双方固定,且不可复零测量情况外,带电子装置的
水表应配备附录B规定的检查装置
(续)
所有水表外观检查
GB/T 778.1-2018
条款号
要 求 + - 备 注
检查装置的通用检查要求
5.1.3
所有配备检查装置的水表应如 GB/T 778.1-2018的4.2.7
所述,能预防或探测逆流
4.4.2 水表性能试验检查单
4.4.2.1 所有水表的性能试验
GB/T 778.1-2018
条款号
要 求 + - 备 注
静压试验
4.2.10
水表应能承受以下试验压力而不出现损坏和泄漏:
a) 最高允许压力的1.6倍,15min;
b) 最高允许压力的2倍,1min
基本示值误差
7.2.3
水表(测量实际体积)的示值误差至少应在以下流量范围
确定:
---Q1~1.1Q1;
---Q2~1.1Q2;
---0.33(Q2+Q3)~0.37(Q2+Q3);
---0.67(Q2+Q3)~0.74(Q2+Q3);
---0.9Q3~Q3;
---0.95Q4~Q4
对于复式水表:
---0.85Qx1~0.95Qx1;
---1.05Qx2~1.15Qx2
试验时水表应无临时连接附加装置。
试验时,其他影响量因子应保持在参比条件。
根据误差曲线的形状,也可在其他流量下进行试验。
1) 以上所有流量点观察到的(示值)误差均不应超过
GB/T 778.1-2018的4.2.2或4.2.3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如果只在一个流量点观测到一台或多台水表的误差超过最
大允许误差,且在该流量点只取到两个结果,则应在该流量
点重新进行试验。如果三次中有两次的结果在最大允许误
差范围之内,且三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在最大允许误差
范围之内,则该测量点的试验为可接受。
2) 如果水表所有相对(示值)误差的符号都相同,则至少应
有一个误差不超过最大允许误差的二分之一。在任何情况
下都应遵守此要求,这对于供水商和用户双方都公平合理
(另见GB/T 778.1-2018的4.3.3的第3段和第8段)
(续)
GB/T 778.1-2018
条款号
要 求 + - 备 注
基本示值误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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