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9833.8-2013 (GB/T9833.8-2013) | | 中文名称 | 紧压茶 第8部分:米砖茶 | | 英文名称 | Compressed tea -- Part 8: Mi zhuan tea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5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140.10 | | 字数估计 | 7,717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9833.8-2002 | | 引用标准 | GB/T 191; GB 2762; GB 2763; GB 7718; GB/T 8302; GB/T 8304; GB/T 8305; GB/T 8306; GB/T 9833.1-2013; GB/T 23776; GB 26130; GH/T 1070; GH/T 1071; JJF 1070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1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9833的本部分规定了米砖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部分适用于以红茶为原料, 经过筛分、蒸汽压制定型、干燥、成品包装等工艺过程制成的米砖茶。 |
GB/T 9833.8-2013
Compressed tea.Part 8: Mi zhuan tea
ICS 67.140.10
X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9833.8-2002
紧压茶 第8部分:米砖茶
Compressedtea-
Part8:Mizhuantea
2013-07-19发布
2013-12-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9833《紧压茶》分为以下9个部分:
---第1部分:花砖茶;
---第2部分:黑砖茶;
---第3部分:茯砖茶;
---第4部分:康砖茶;
---第5部分:沱茶;
---第6部分:紧茶;
---第7部分:金尖茶;
---第8部分:米砖茶;
---第9部分:青砖茶。
本部分是GB/T 9833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9833.8-2002《紧压茶 米砖茶》。与GB/T 9833.8-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删去理化指标中的注1,将理化指标中的水浸出物改为判定指标;
---卫生指标采用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
留限量》和 GB 26130《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代替已废止的
GB 9679-1988《茶叶卫生标准》;
---判定规则改为按第4章要求的项目,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本部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9)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中国茶叶流通协会、湖北省赵李桥茶厂
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翁昆、杨秀芳、王庆、吴锡端、任雪涛、甘多平、梅宇、张亚丽。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833.8-1993、GB/T 9833.8-2002。
紧压茶 第8部分:米砖茶
1 范围
GB/T 9833的本部分规定了米砖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
质期。
本部分适用于以红茶为原料,经过筛分、蒸汽压制定型、干燥、成品包装等工艺过程制成的米砖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9833.1-2013 紧压茶 第1部分:花砖茶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 26130 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GH/T 1071 茶叶贮存通则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 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3 等级和实物样
米砖茶分为特级米砖茶和普通米砖茶。标准实物样为品质的最低界限,每五年更换一次。
4 要求
4.1 感官品质
感官品质应符合标准实物样。
外形:砖面平整、棱角分明、厚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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