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LY/T 1444.5-2005 (LY/T1444.5-2005) | | 中文名称 | 林区木材生产能耗 第5部分:汽车运材燃料消耗量 | | 英文名称 | Energy consumption for wood production in forest region. Part 5: Fuel consumption of log hauling vehicles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79.010 | | 字数估计 | 6,619 | | 发布日期 | 2005-08-16 | | 实施日期 | 2005-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LY/T 1448-1999; LY/T 1001.5-1991 | | 范围 | LY/T 1444的本部分规定了林区木材生产中汽车原条、原木运材燃料消耗量的基本数值、修正系数和计算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林区生产中汽车原条、原木运材作业。本部分所确定的燃料消耗量是各种汽车运材燃料消耗量的最高限额。 |
LY/T 1444.5-2005
Energy consumption for wood production in forest region.Part 5: Fuel consumption of log hauling vehicles
ICS 79.010
B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444.5-2005
代替LY/T 1448-1999,LY1001.5-1991
林区木材生产能耗
第5部分:汽车运材燃料消耗量
2005-08-16发布
2005-12-01实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前言
LY/T 1444《林区木材生产能耗》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综合能耗
---第2部分:油锯燃料消耗量
---第3部分:集材机械燃料消耗量
---第4部分:绞盘机装车燃料消耗量
---第5部分:汽车运材燃料消耗量
---第6部分:贮木场生产能源消耗量
本部分为LY/T 1444的第5部分,代替LY/T 1448-1999《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木材生产能耗
汽车运材燃料消耗量》和LY1001.5-1991《西南、西北国有林区木材生产能耗 汽车运材燃料消耗
量》。
本部分与LY/T 1448-1999和LY1001.5-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北方原条运材,增加了原木运材(见4.1表1);
---运材车型由原标准中的多种车型,减至目前的三种车型,只保留国产汽车和柴油车(见4.1
表1)。
本部分由黑龙江省木材采运研究所提出。
本部分由国家林业局林业生产企业能源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木材采运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刚、刘滨凡、刘玉敏、祝彦杰、祖庆喜。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为:
---ZBB60001.5-1988、LY/T 1448-1999;
---LY1001.5-1991。
LY/T1444.5-2005
林区木材生产能耗
第5部分:汽车运材燃料消耗量
1 范围
LY/T 1444的本部分规定了林区木材生产中汽车原条、原木运材燃料消耗量的基本数值、修正系
数和计算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林区木材生产中汽车原条、原木运材作业。本部分所确定的燃料消耗量是各种汽车
运材燃料消耗量的最高限额。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LY/T 1444的本部分。
2.1
林区公路等级分为1、2、3、4级(见附录A)。
2.2
汽车每运输1m3 木材走行1km消耗的燃料数量,单位为kg/(m3·km)。
2.3
路、北方为3级林区公路。
2.4
汽车在基本条件下进行运材作业时,每运输1m3 木材,走行1km 所消耗的燃料数量,单位为
kg/(m3·km)。
2.5
比值。
2.6
拔高度运材燃料消耗量的比值。
2.7
汽车在某级林区公路运材时的燃料消耗量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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