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1636.6-2005 (SN/T1636.6-2005)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轮胎检验规程 第6部分:摩托车轮胎 | | 英文名称 | Import and export of tire testing procedures - Part 6: motorcycle tire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83.160 | | 字数估计 | 13,183 | | 发布日期 | 2005-08-18 | | 实施日期 | 2006-02-01 | | 引用标准 | GB/T 521; GB/T 13203; GB/T 13204; GB/T 13205; SN/T 1636.1; SN/T 1636.2; SN/T 1636.3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摩托车轮胎的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和不合格的处置。本部分适用于摩托车用充气轮胎的检验。包括代号表示系列、公制系列、轻便型系列和小轮径系列摩托车充气轮胎的检验。 |
SN/T 1636.6-2005
Import and export of tire testing procedures - Part 6: motorcycle tire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636.6-2005
进出口轮胎检验规程
第6部分:摩托车轮胎
2005-08-18发布
2006-0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1636《进出口轮胎检验规程》分为11个部分:
---第1部分:质量安全通用要求;
---第2部分:抽样方法;
---第3部分:外观质量检验;
---第4部分:轿车轮胎;
---第5部分:载重汽车轮胎;
---第6部分:摩托车轮胎;
---第7部分:工业车辆充气轮胎;
---第8部分:农业轮胎;
---第9部分:力车轮胎;
---第10部分:工程机械轮胎;
---第11部分:充气轮胎内胎。
本部分为SN/T 1636的第6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部分起草人:徐冰、张祥、王吉吉、于力、刘晓民。
本部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636.6-2005
进出口轮胎检验规程
第6部分:摩托车轮胎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摩托车轮胎的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和不合格的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摩托车用充气轮胎的检验。包括代号表示系列、公制系列、轻便型系列和小轮径系列
摩托车充气轮胎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 163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521 轮胎外缘尺寸测量方法
GB/T 13203 摩托车轮胎强度性能试验方法(GB/T 13203-1991,neqJATMA:1981)
GB/T 13204 摩托车轮胎高速性能试验方法 转鼓法(GB/T 13204-2002,ISO 10231:1997,
MOD)
GB/T 13205 摩托车轮胎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转鼓法(GB/T 13205-1991,neqJISK6366:1982)
SN/T 1636.1 进出口轮胎检验规程 第1部分:质量安全通用要求
SN/T 1636.2 进出口轮胎检验规程 第2部分:抽样方法
SN/T 1636.3 进出口轮胎检验规程 第3部分:外观质量检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SN/T 1636的本部分。
3.1
在同一条件下生产的同一品种为一检验批。
3.2
为实施抽样检验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位。
3.3
为判断每一个提交检验批的批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所进行的百分之百或从批中随机提取样本
所进行的检验。
3.4
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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