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2294.7-2016 (SN/T2294.7-2016) | | 中文名称 | 检验检疫实验室管理 第7部分:实验室命名规则 | | 英文名称 |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laboratory management--Part 7: Rules for laboratory naming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62 | | 字数估计 | 6,630 | | 发布日期 | 2016-12-12 | | 实施日期 | 2017-07-01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6)590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7年第8号(总第212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SN/T 2294.7-2016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laboratory management - Part 7: Laboratory naming rul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检验检疫实验室管理
第7部分:实验室命名规则
2016-12-12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2294《检验检疫实验室管理》共分为7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信息系统;
---第3部分:分类;
---第4部分:事故处理规程;
---第5部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南;
---第6部分:放射源安全管理指南;
---第7部分:实验室命名规则。
本部分为SN/T 2294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伟、王宏毅、林青、张莹、黄丽、阮友亮、李庶甘、赵松渭、吴烽、马欣欣、王强、
龚润军、冯怡、尹慧。
检验检疫实验室管理
第7部分:实验室命名规则
1 范围
SN/T 2294的本部分规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实验室(以下简称“检验检疫实验室”)命名的一
般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各级检验检疫实验室的命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部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部分。
GB/T 13745 学科分类与代码
SN/T 2294.1 检验检疫实验室管理 第1部分:总则
SN/T 2294.3 检验检疫实验室管理 第3部分:分类
CNAS-IL06 实验室认可领域分类
检验检疫实验室管理办法[国质检科(2011)164号]
3 术语及定义
SN/T 2294.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根据SN/T 2294.1划分原则,列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级
重点实验室规划,满足SN/T 2294.3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要求的检验检疫实验室。
3.2
根据SN/T 2294.1划分原则,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区域性中心实验室规划,满足SN/T 2294.3对区
域性中心实验室要求的检验检疫实验室。
3.3
常规实验室 routinelaboratory
根据SN/T 2294.1划分原则,由各直属局规划管理,经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满足SN/T 2294.3对常
规实验室要求的检验检疫实验室。
4 实验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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