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890.2-2014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SN/T 3890.2-2014 | 239 | SN/T 3890.2-2014 | [PDF]天数 <=3 | 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国境口岸卫生检疫规程 第2部分:疑似病例检疫处置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SN/T 3890.2-2014 (SN/T3890.2-2014) |
| 中文名称 | 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国境口岸卫生检疫规程 第2部分:疑似病例检疫处置 |
| 英文名称 | Codes of health quarantine for the high-priority respiratory infectious diseases at frontier port. Part 2: Quarantine treatment of suspected case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 |
| 字数估计 | 9,982 |
| 引用标准 | SN/T 3890.1; SN/T 3890.3 |
| 标准依据 |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一批230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SN/T 3890的本部分规定了检验检疫机构在国际间发生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时, 对人出境交通工具搭载旅客、交通员工中疑似病例实施卫生检疫的程序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在国际间发生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时, 对人出境交通工具搭载旅客、交通员工中疑似病例的处置。 |
SN/T 3890.2-2014
Codes of health quarantine for the high-priority respiratory infectious diseases at frontier port.Part 2:Quarantine treatment of suspected cas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国境
口岸卫生检疫规程
第2部分:疑似病例检疫处置
2014-01-13发布
2014-08-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3890《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国境口岸卫生检疫规程》共分为3部分:
---第1部分:疫情信息管理;
---第2部分:疑似病例检疫处置;
---第3部分:口岸卫生控制。
本部分为SN/T 389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验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戈、程宇、许匡、黄建华、王正、彭连慧、孙继伦、王阳、王康琳。
引 言
本部分作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的国家质检总局科研项目《国境口岸重大呼吸道传染病检
验检疫防控体系的建立与应用》的科研成果输出标准之一,通过对我国多个空港、海港、陆港口岸针对重
大呼吸道传染病发生时所采取的措施进行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并结合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2003
年SARS疫情、2009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总结并制定了适合北京首都机
场口岸以及类似口岸在重大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卫生检疫规程。
本部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SN/T 2752.1《卫生检疫人员的自我防护规范 第1部分:传染病》及
《口岸传染病排查处置基本技术方案(试行)》(国质检卫[2008]第270号)等文献内容,对口岸一线检验
检疫人员面对疑似病例时的检疫处置具有指导意义。
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国境
口岸卫生检疫规程
第2部分:疑似病例检疫处置
1 范围
SN/T 3890的本部分规定了检验检疫机构在国际间发生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时,对入出境交通
工具搭载旅客、交通员工中疑似病例实施卫生检疫的程序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在国际间发生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时,对入出境交通工具搭载旅客、
交通员工中疑似病例的处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 3890.1 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国境口岸卫生检疫规程 第1部分 疫情信息管理
SN/T 3890.3 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国境口岸卫生检疫规程 第3部分 口岸卫生控制
《口岸传染病排查处置基本技术方案(试行)》(国质检卫[2008]第270号)
3 术语和定义
SN/T 3890.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对象
出入境交通工具(指飞机、船舶、列车和其他车辆)所搭载旅客、交通员工。
5 工作准备
5.1 人员
5.1.1 资质及数量
检疫查验现场应配备与本口岸规模相适应的、适当数量和专业的检验检疫人员。
5.1.2 人员分工
人员分工如下:
---现场控制组:原则上至少由2名检疫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交通工具查验现场及旅客通道的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