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FZ/T 62011.4-2016, FZ/T62011.4-2016, FZT 62011.4-2016, FZT62011.4-2016
| 标准编号 | FZ/T 62011.4-2016 (FZ/T62011.4-2016) | | 中文名称 | 布艺类产品 第4部分:室内装饰物 | | 英文名称 | Indoor ornamental textiles. Part 4: Interior decoratives | | 行业 | 纺织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59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160 | | 字数估计 | 5,510 | | 发布日期 | 2016-10-22 | | 实施日期 | 2017-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FZ/T 62011.4-2008 | | 引用标准 | GB/T 3920; GB/T 3921-2008; GB 5296.4; GB/T 5711; GB/T 8170; GB/T 8427-2008; FZ/T 20009 | | 标准依据 |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nouncement No.56 of 2016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FZ/T 62011的本部分规定了布艺类产品--室内用纺织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以纺织纤维为原料的室内装饰物。 |
FZ/T 62011.4-2016
Indoor ornamental textiles.Part 4: Interior decoratives
ICS 97.160
W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代替FZ/T 62011.4-2008
布艺类产品 第4部分:室内装饰物
2016-10-22发布
201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言
FZ/T 62011《布艺类产品》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帷幔;
---第2部分:餐用纺织品;
---第3部分:家具用纺织品;
---第4部分:室内装饰物。
本部分为FZ/T 62011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FZ/T 62011.4-2008《布艺类产品 第4部分:室内装饰物》。
本部分与FZ/T 62011.4-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英文名称(见封面,2008年版封面);
---修改了耐皂洗色牢度试验方法(见第2章,2008年版第2章);
---增加和完善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见第8章,2008年版第8章)。
本部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祖根、李杰。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Z/T 62011.4-2008。
布艺类产品 第4部分:室内装饰物
1 范围
FZ/T 62011的本部分规定了布艺类产品---室内用纺织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以纺织纤维为原料的室内装饰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 57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四氯乙烯干洗色牢度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427-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FZ/T 20009 毛织物尺寸变化的测定 静态浸水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主要部分由纺织原料制成,用于室内,具有装饰和/或实用功能的纺织制品。主要分为帷幔、餐用纺
织品、家具用纺织品、室内装饰物。
3.2
室内装饰物 interiordecoratives
用于室内,以装饰功能为主的纺织品,如:床饰、墙饰、地饰(地毯除外)以及各种袋、包、裹、围、夹、摆
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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