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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5569-2026 (GB15569-2026) | | 中文名称 |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 | 英文名称 | Quarantine protocol for the movement of agricultural plan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B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01 | | 发布日期 | 2026-03-31 | | 实施日期 | 2027-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4622-2016, GB 18176-2016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15569-2026: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ICS 65.020.01
CCSB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5569-200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2026-03-31发布
2027-04-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15569-2009《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与GB 15569-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
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调运检疫规程编写逻辑,依照行政许可流程,系统规定申请、受理、审查、证书核发等各
环节工作要求;
b) 增加了“除害处理”术语和定义(见3.4);
c) 更改了目标有害生物,由各省补充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更改为调入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级补充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见5.2,2009年版的3.2);
d) 增加了植物检疫证书的有效期、档案保存时限(见第7章和第8章);
e) 更改了农业植物调运检疫程序流程图,规范操作流程(见附录A,2009年版的第4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和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植物检疫分技术委员
会(SAC/TC271/SC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5年首次发布为GB 15569-1995,2009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国内调运应施检疫的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程序,描述了国内调运应施检疫的
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在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调运过程中实施的检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业植物检疫机构依据植物检疫相关法规,对调运(包括托运、邮寄、自运、携带等)的应施检疫的农
业植物及植物产品和其他应检物品实施检疫,并核发植物检疫证书的过程。
3.2
未经加工的植物性材料(包括谷物)和虽经加工但其仍有可能造成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和
扩散的产品。
3.3
目视检查 visualexamination
通过肉眼、放大镜、显微镜(包括体视显微镜)等方式来查验有害生物的过程。
3.4
除害处理 pesttreatment
为防止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扩散采取的药剂处理、高温(低温)处理、辐照处理等灭虫、灭
菌等除害措施的过程。
4 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
4.1 调出县级行政区域的粮食、棉花、油料、麻类、桑、茶、糖料、蔬菜、烟草、水果(核桃、板栗等干果除
外)、中药材、花卉(野生珍贵花卉除外)、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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