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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8170-2008 (GB/T18170-2008) | | 中文名称 | 电池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of amusement rides battery car categor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57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200.40 | | 字数估计 | 9,964 | | 发布日期 | 2008-11-12 | | 实施日期 | 2009-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8170-2000 | | 引用标准 | GB/T 528; GB/T 531; GB/T 699; GB/T 1447; GB/T 1449; GB/T 1451; GB/T 1689; GB/T 2828.1; GB/T 3077; GB/T 7403.1; GB 8408-2008; GB 1121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9号(总第13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电池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池车类游艺机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试验、检验和使用管理(以下简称电池车)。 |
GB/T 18170-2008: 电池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170-2008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s of amusement rides battery car category
ICS 97.200.40
Y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池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池车类游艺机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试验、检验和使用管理(以下简称电池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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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2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GB/T 528-1998,eqv ISO 37:1994)
GB/T 531 橡胶袖珍硬度计压入硬度试验方法(GB/T 531-1999,idt ISO 7619:1986)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1447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9 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51 纤维增强塑料简支梁冲击韧性试验方法
GB/T 1689 硫化橡胶耐磨性能的测定(用阿克隆磨耗机)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8.1-2008,ISO 2859-1:1999,IDT)GB/T 3077 合金结构钢
GB/T 7403.1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7403.1-1996,neqIEC 254-1:1983)
GB 8408-2008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 11211 硫化橡胶与金属粘合强度的测定 拉伸法(GB 11211-1989,eqv ISO 814:1986)
3 总则
3.1 电池车是指在规定的车场或车道内运行,以蓄电池为电源、电动机驱动及运动形式类似的游艺机。
3.2 电池车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试验、检验和使用管理,应执行本标准并符合GB 8408-2008的规定。
3.3 电池车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应保证人身安全。
3.4 本标准未提到的其他要求,均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执行。
4 基本设计规定
4.1 基本要求
4.1.1 电池车的设计应有设计说明书、设计计算书、安全分析及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全套设计图样。
4.1.2 电池车的设计应规定其整机及主要部件设计使用寿命,整机使用寿命不小于23000h。
4.1.3 电池车的设计应符合GB 8408-2008的规定。
4.2 电池车的载荷应符合GB 8408-2008中4.2的规定。
4.2.1 载荷一般包括:永久载荷(用Gk表示)、变载荷(用Qk 表示),并按GB 8408-2008中表1选择冲击系数。
4.2.2 载荷组合按GB 8408-2008中4.2.4的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状况选取。
4.3 人员活动区域均布活载荷的取值应符合GB 8408-2008中4.3的规定。
4.4 电池车设计计算应符合GB 8408-2008中4.5的规定。
4.4.1 电池车的设计应根据具体结构作相应计算:应力计算、刚度计算、疲劳强度计算等。
4.4.2 重要的轴、销轴及焊缝除做应力计算外,宜做疲劳强度验算,两者都应满足给定的安全系数。对
于难以拆卸的重要轴及销轴,应按无限寿命设计。
4.5 电池车速度应不大于10km/h。儿童专用的电池车速度应不大于5km/h。
5 传动系统
5.1 传动系统的设计,应保证运行安全,在系统出现失效的情况下,电池车应处于安全状态。
5.2 电池车起动、运行过程中不应有明显打滑现象,传动机构应运转正常。整机运行时不允许有异常
的振动、冲击、发热、声响及卡滞现象。
5.3 机械传动部分应符合 GB 8408-2008中5.3.1、5.3.2、5.3.3、5.3.4、5.3.5、5.3.6、5.3.7的规定。
5.4 各种运行试验中,零部件不应有永久变形及损坏现象。
6 电气
6.1 电气系统应符合GB 8408-2008中6.1的规定。
6.2 控制系统应符合GB 8408-2008中6.2的规定。
6.3 应设必要的音响等信号装置。
6.4 应设有开关锁和运行定时器或投币器。
6.5 蓄电池应固定牢固,不能因碰撞而移动。
6.6 蓄电池应密封良好,不允许有漏液、渗液现象;技术性能应符合GB/T 7403.1的规定。
6.7 在额定载荷下,蓄电池按实际工况连续工作时间宜不小于4h。
6.8 电气安装应符合GB 8408-2008中6.5的规定。
6.9 每辆电池车上应设有短路保护装置。
7 车场和车道
7.1 车场地面和车道路面应平整坚实,不应有凹凸不平现象。
7.2 车场四周应设置缓冲拦挡物,拦挡物应牢固可靠。
7.3 车道路面宽度:允许超车行驶的应不小于5m。不允许超车行驶的应不小于3m。
7.4 车道路面坡度应不大于5%。道路内侧转弯半径应不小于5m。
7.5 车道内不应有障碍物和插入支线,车道两侧应设置缓冲拦挡物,拦挡物应牢固可靠。
7.6 在专用车道内运行的电池车应设有停车站和站台,站台面应高出车体缓冲装置。
7.7 车速大于5km/h的电池车应设专用车道或车场,并应单向运行。
7.8 车速5km/h以上的电池车与儿童专用电池车严禁在同一场地使用。
8 车辆
8.1 每辆车应在显著位置上固定标牌,标牌内容至少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制造日期
和制造许可证编号等。
8.2 每辆车应标出定员人数。
8.3 车辆框架应采用金属结构材料,座席应采用软质、木质或玻璃钢等材料制造。
8.4 凡乘客可触及之处,不允许有外露的锐边、尖角、毛刺和危险突出物等。
8.5 座席宽度每人应不小于400mm,专供儿童乘坐的每人应不小于250mm。车速大于5km/h的座
席深度应不小于550mm,座席靠背高度应不小于300mm。
8.6 应设有安全把手,骑乘式电池车除设有安全把手外还应设有脚踏板。
8.7 车速大于5km/h的电池车应设有安全带,安全带宜采用尼龙编织带等适于露天使用的高强度带
子,带宽应不小于30mm,安全带破断拉力不小于6000N。安全带与机体的联接应可靠,并应承受可
预见的乘客各种动作产生的力。
8.8 车速大于5km/h的电池车应设有制动装置,制动装置应符合GB 8408-2008中7.7.5的规定。
在额定载荷和额定速度下的制动距离应小于4m。
8.9 车轮装置应转动灵活,润滑、维修方便;车轮应耐磨、耐热并有足够的强度。
8.10 电池车受阻不能运行时,电机应具备足够的抗过载能力,不允许烧坏电动机。
8.11 减速器及摩擦离合器应平稳可靠。
8.12 电池车车架四周应设缓冲装置,缓冲装置应安全可靠。
8.12.1 车速不大于5km/h的电池车缓冲装置突出车体和装饰应不小于20mm。
8.12.2 车速大于5km/h的电池车缓冲装置突出车体和装饰应不小于50mm。
8.13 同一车场车辆的缓冲装置应在同一高度上。
8.14 操纵手轮应轻便省力,满载时作用在转盘上的最大切向力应不大于40N。
8.15 转向机构应灵活、可靠,不应有卡滞现象。
8.16 车辆应能前进、左转、右转。
8.17 电池车转弯半径应符合表1的规定。
9 安全设施
9.1 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 8408-2008中7.1.6的规定。
9.2 安全栅栏、站台及操作室的设置应符合GB 8408-2008中7.8.1~7.8.5的规定。
10 制造与安装
10.1 一般规定应符合GB 8408-2008中8.1.1、8.1.2、8.1.3、8.1.5、8.1.6、8.1.7的规定。
10.2 金属材料应符合GB 8408-2008中8.2.1、8.2.2、8.2.3、8.2.4、8.2.5、8.2.6的规定。
10.3 非金属材料应符合GB 8408-2008中8.3.1、8.3.2、8.3.4、8.3.5、8.3.6的规定。
10.4 重要零件(见附录A)加工应符合GB 8408-2008中8.4.1、8.4.2的规定。
10.5 重要的轴和销轴宜进行调质处理,硬度应符合GB/T 699和GB/T 3077的规定。
10.6 结构件应符合GB 8408-2008中8.5.1、8.5.3的规定。
10.7 焊接应符合GB 8408-2008中8.6.1、8.6.2、8.6.3、8.6.4、8.6.6、8.6.8的规定。
10.8 螺栓及销轴连接应符合GB 8408-2008中8.7.1、8.7.3、8.7.4、8.7.5、8.7.6的规定。
10.9 装配应符合GB 8408-2008中8.9.1、8.9.2、8.9.3、8.9.4、8.9.5、8.9.6、8.9.7的规定。
10.10 涂装应符合GB 8408-2008中8.12.1、8.12.2、8.12.3的规定。
10.11 检验应符合GB 8408-2008中8.13.1、8.13.2、8.13.3、8.13.4、8.13.6、8.13.7、8.13.8的规定。
11 试验方法
11.1 一般要求
11.1.1 凡新产品、产品转厂制造及有重大改进的产品在出厂前应按本标准进行有关试验。
11.1.2 产品发放制造许可证、质量抽查、安全检查等应按本标准进行有关试验。根据不同的试验目的,试验项目可有所增减。
11.2 试验条件
11.2.1 在露天试验时风速应不大于8m/s。
11.2.2 环境温度应为0℃~40℃,相对湿度宜不大于85%。
11.2.3 试验载荷与其额定载荷值的误差应不超过±5%。
11.2.4 制造单位应提供产品的检验数据、记录、图样和技术文件。
11.2.5 试验期间应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技术保养。
11.2.6 有特殊要求的电池车可以增加试验项目。
11.3 试验仪器
11.3.1 根据试验要求选择相应精度的检测仪器和量具。
11.3.2 试验用的仪器和量具应经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在试验前后应进行检查校对,其偏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11.4 电池车的车场和车道、车辆、传动系统、外观和涂装等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要求。
11.5 橡胶轮的试验应按GB/T 528、GB/T 531和GB/T 1689的规定进行;铁芯与胶轮的扯离强度应
按GB/T 11211的规定进行。
11.6 外壳玻璃钢的试验应按GB/T 1447、GB/T 1449和GB/T 1451的规定进行。
11.7 满载试验
11.7.1 按设计额定值进行加载。
11.7.2 按实际工况连续运行试验,每天不少于8h,连续运行累计时间不少于80h。
11.7.3 操纵手轮的切向力的测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要求。
11.7.4 车速测定
在坚实平整的车场或车道上,电池车在额定载荷下,沿直线以最高车速运行,测量出通过不小于
10m的距离所需时间,测量应不少于3次,取其平均值。计算所得的车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要求。
11.7.5 制动距离测量
在坚实平整的车场或车道上,电池车在额定载荷下,沿直线以最高车速运行时,从开始制动直至停
止运行,测量出所经过的距离,测量应不少于3次,取其平均值。计算所得的制动距离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要求。
11.7.6 碰撞试验
在额定载荷、最高车速状态下,车速不大于5km/h的电池车向刚性墙壁垂直连续碰撞不少于3次;
车速大于5km/h的电池车向车道缓冲拦挡物垂直连续碰撞不少于3次;零部件不应有破损和变形,且
整机不应发生故障,仍能正常行驶。
11.7.7 电池车工作时间的测定
将蓄电池充足电,在额定载荷下连续运行,当蓄电池输出电压降到额定值的85%时,其运行时间应
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要求。
11.8 最小转弯半径测量
将电池车方向盘(或手柄)分别向左和向右旋转至终点位置,并各行驶一圈,在相互垂直两方向测量
前轮或前外轮形成的轨迹直径,取其平均值的一半,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要求。
11.9 在满载试验过程中运行均应正常,机械传动系统和电气系统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要求。
11.10 电气参数测量
11.10.1 电池车在满载运行试验中,蓄电池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85%。
11.10.2 电动机电流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
11.11 试验后对有问题或有疑似问题的部位应进行拆检,并详细记录拆检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
研究,判明原因。记录可利用文字和拍照等方式。
11.12 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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