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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9340-2014 (GB19340-2014) | | 中文名称 |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 | | 英文名称 | Adhesives for footwear and case and ba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G39 | | 国际标准分类 | 83.180 | | 字数估计 | 16,174 | | 发布日期 | 7/24/2014 | | 实施日期 | 5/1/2015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9340-2003 | | 引用标准 | GB/T 532-2008; GB/T 606-2003; GB/T 6682-2008; GB/T 7124-2008; GB/T 13354-1992; GB 18583-2008; HG/T 2198; HG/T 2815-1996; HG/T 3075; QB/T 2780-2006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4年第1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鞋和箱包用胶粘剂的粘结性能、有害物质限量及其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标明为鞋和箱包用的胶粘剂。本标准不适用于鞋和箱包材料粘结时应用的特殊功能性表面处理剂。 |
GB 19340-2014: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
GB 19340-2014 英文名称: Adhesives for footwear and case and bag
ICS 83.180
G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GB 19340-2003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
2014-07-24发布
2015-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鞋和箱包用胶粘剂的粘结性能、有害物质限量及其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标明为鞋和箱包用的胶粘剂。
本标准不适用于鞋和箱包材料粘结时应用的特殊功能性表面处理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32-200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与织物粘合强度的测定
GB/T 606-2003 化学试剂 水分测定通用方法 卡尔·费休法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7124-2008 胶粘剂 拉伸剪切强度的测定(刚性材料对刚性材料)
GB/T 13354-1992 液态胶粘剂密度的测定方法 重量杯法
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HG/T 2198 硫化橡胶物理试验方法的一般要求
HG/T 2815-1996 鞋用胶粘剂耐热性试验方法 蠕变法
HG/T 3075 胶粘剂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规定
QB/T 2780-2006 鞋面用聚氨酯人造革
3 要求
3.1 用于鞋底同鞋帮以及鞋底重叠粘接的鞋用胶粘剂的粘接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粘接试验材料和粘接工艺可以由生产商和用户协同指定,但粘接性能不能低于表1中对应项目的
指标值。一种胶粘剂用某一种试验材料得出的试验结果不可无条件地运用到其他的鞋料上去。必须用
该种胶粘剂去检验实际使用的鞋料,以确保满足上表的规定。粘接试验的材料可按附录A规定的材料
也可参照附录C推荐的其他试验材料。
3.3 除仅用于工艺定位外,箱包用胶粘剂的剥离强度不低于2.0N/mm。
试验材料和粘接工艺可以由生产商和用户指定。
3.4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有害物质的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被粘材料及其表面处理和试样制备
按胶粘剂供应商提供的方法进行被粘材料表面处理和试样制备,如无指定方法也可按附录A规定进行。
4.2 初粘性
试样制备后按胶粘剂供应商提供的凉置时间停放,如无指定方法也可在试样制备后停放2min,按
GB/T 532-2008规定进行剥离试验。
4.3 剥离强度
试样制备后,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停放5天,按GB/T 532-2008的规定进行剥离试验。
4.4 耐热老化性
试样制备后,在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50%±5%停放5天,再在温度50℃±2℃停放
5天,按GB/T 532-2008的规定进行剥离试验。
4.5 剪切强度
试样制备后,按GB/T 7124-2008的规定进行剪切试验,试样夹持器分离速度为25mm/min±2mm/min。
4.6 蠕变性
按HG/T 2815-1996规定进行。试验温度为50℃±2℃,加载砝码与钩子总质量为1.5kg,加载时间10min。
4.7 苯含量
按GB 18583-2008中附录B规定进行。
4.8 甲苯及二甲苯含量
按GB 18583-2008中附录C规定进行。
4.9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含量
按GB 18583-2008中附录D规定进行。
4.10 正己烷含量
按本标准附录B规定进行。
4.11 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和1,1,2-三氯乙烷
按本标准附录B规定进行。
4.12 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按GB 18583-2008附录F规定进行,其中鞋用水性聚氨酯胶粘剂总挥发性有机
物含量的测定按照本标准附录D规定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5.1.1 出厂检验
鞋用胶粘剂出厂检验项目:初粘力、剥离强度、耐热老化性。被粘材料按厂商提供的材料或按本标
准推荐的粘接材料选用并符合对应的指标值。
箱包胶粘剂出厂检验项目:剥离强度。
5.1.2 型式检验
5.1.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常生产一年后,或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质量时;
b)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用户提出要求时。
5.1.2.2 鞋用胶粘剂型式检验项目:有害物质限量、初粘性、剥离强度、剪切强度、耐热老化性和蠕变
性。被粘材料按厂商提供的材料或按本标准推荐的粘接材料选用并符合对应的指标值。
5.1.2.3 箱包胶粘剂型式检验项目有:有害物质限量、剥离强度。
5.2 组批与检验
每一釜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按批进行检验。
5.3 采样
5.3.1 产品采样数量按表3规定进行。
5.3.2 采取的样品经混合后组成试验用混合试样总量不少于1kg,将试验试样存放在密闭容器内保存。
5.4 检验结果判定
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指标值时,取双倍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试,复试后仍未
达到相应的指标值时,则判定该批胶粘剂为不合格品。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按HG/T 3075规定进行。鞋和箱包用胶粘剂应在外包装上标明涉及健康安全的使用方法。
7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标准名称和编号;
b) 胶粘剂名称、生产单位及批号;
c) 取样方法;
d) 使用仪器名称及型号;
e) 检验结果;
f) 在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g) 检验人和检验日期。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粘接性能试样制备
A.1 概述
本附录规定了鞋与箱包用胶粘剂粘接性能测定用试样制备方法。
A.2 试验材料及表面处理
A.2.1 牛皮
牛皮革,取其脊背部位。
牛皮宜用砂轮打磨至皮面革起绒。打磨后的试片应彻底刷去粉尘。
A.2.2 聚氨酯人造革
聚氨酯人造革应符合QB/T 2780-2006的规定。
使用前用丙酮、或丁酮、或聚氨酯处理剂擦拭一遍,放入70℃±5℃烘箱中烘干,时间约3min。
A.2.3 丁苯橡胶片
A.3 试验步骤
A.3.1 试验材料组合
试验材料可以按牛皮/丁苯橡胶、聚氨酯人造革/丁苯橡胶、丁苯橡胶/丁苯橡胶组合。
试验材料应具有足够强度,不影响胶粘剂的试验结果。为使试验结果具有可比性,建议仅使用丁苯
橡胶/丁苯橡胶一种组合。
A.3.2 试样制备
A.3.2.1 试样数量
试样数量至少3个,仲裁试样不少于5个。
A.3.2.2 试样尺寸
A.3.2.2.1 初粘性、剥离强度、耐热老化性、蠕变性试样
试样长100mm±2mm,宽25mm±0.5mm,两试片叠合,粘接长度不小于60mm。
A.3.2.2.2 剪切强度试样
试样长80mm±2mm,宽20mm±0.2mm,两试样单搭接,搭接长度10mm±0.2mm。
A.3.2.3 试样粘接工艺
试样粘接工艺可以由生产商和用户指定,如无指定,可按下述方法进行:
a) 取适量胶粘剂(如需要可加入交联剂),搅拌均匀;
b) 根据选用的材料,试样被粘面磨粗(如需要可擦涂表面处理剂),放入70℃±5℃的干燥箱中
干燥,时间2min~3min;
c) 将胶粘剂均匀涂刷于两被粘材料的被粘面上,涂胶量以被粘面上不缺胶、不堆胶为准,一般材
料涂刷一遍即可。对于吸附性材料需要在粘接面上多次涂刷时,应在上一次涂刷干燥后再涂
刷,并应在试验报告中标明次数;
d) 放进干燥箱中干燥,干燥温度为70℃±5℃,干燥时间为5min~10min;
e) 将两涂胶面互相叠合,叠合时要防止错位和夹带气泡,再均匀施加0.5MPa的压力,保持15s。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胶粘剂中正己烷、卤代烃含量测定气相色谱法
B.1 概述
本附录规定了鞋和箱包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正己烷、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
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含量测定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
三氯乙烯含量在0.1g/kg以上的鞋和箱包用胶粘剂的测定。
B.2 原理
试样用适当的溶剂稀释后,直接用微量注射器将稀释后的试样溶液注入进样装置,并被载气带入色
谱柱,在色谱柱内被分离成相应的组分,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并记录色谱图,
用外标法计算试样溶液中有害物质的含量。
B.3 试剂
B.3.1 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均为色谱纯。
B.3.2 乙酸乙酯:分析纯。
B.4 仪器
B.4.1 进样器:微量注射器。
B.4.2 色谱仪:带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B.4.3 色谱柱:毛细管柱。固定液为二甲基聚硅氧烷。
注:当有其他组分与被测组分的峰难以分开时,此时需换用不同极性柱子在合适条件下进行试验。
B.4.4 记录装置:积分仪或色谱工作站。
B.4.5 测定条件如下:
a) 汽化室温度:200℃;
b) 检测室温度:250℃;
c) 氮气:纯度大于99.99%;
d) 氢气:纯度大于99.99%;
e) 空气:硅胶除水;
f) 分流:分流比为20∶1;
g) 尾吹:30mL/min;
h) 二氯甲烷恒温:80℃;
i) 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程序升温。初始温度35℃,保持时间25min,升温
速率8℃/min,终止温度150℃,保持时间10min。
B.5 分析步骤
称取0.2g~0.3g(精确至0.1mg)的试样,置于50mL的容量瓶中,用乙酸乙酯溶解并稀释至刻
度,摇匀。用微量注射器取1μL进样,测其峰面积。若试样溶液的峰面积大于表B.1中最大浓度的峰
面积,用移液管准确移取V体积的试样溶液于50mL容量瓶中,用乙酸乙酯稀释至刻度,摇匀后再测。
B.6 标准溶液的配制
B.6.1 标准溶液:10mg/mL
分别称取约1g准确至0.0001g的正己烷、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1,1,2-三氯乙烷和三氯乙烯,
分别置于100mL的容量瓶中,用乙酸乙酯稀释至刻度,摇匀。
B.6.2 标准溶液:500μg/mL
分别取适当体积的正己烷、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1,1,2-三氯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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