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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19578-2021 (GB19578-2021) | 中文名称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 英文名称 | Fuel consumption limits for passenger cars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T40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20 | 字数估计 | 13,142 | 发布日期 | 2021-02-20 | 实施日期 | 2021-07-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9578-2014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21年第1号 | 提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19578-2021: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GB 19578-2021 英文名称: Fuel consumption limits for passenger cars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限值、型式认证的申请、燃料消耗量的测定、型式认证值的确定
和记录、生产一致性、更改和认证扩展和实施日期。
本文件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 M1 类车辆。
本文件不适用于仅燃用气体燃料或醇醚类燃料的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T 19233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19753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型式认证的申请
4.1 对某一车型或系族燃料消耗量的型式认证申请应由制造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提出。
4.2 申请时应附有下述文件及详细资料(如果有示意图,应以适当的比例充分说明细节):
a) 附录A规定的发动机系统特征说明;
b) 附录B规定的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申请报告,但不填写其中B.8的内容。
4.3 应向负责型式认证试验的检测机构提交代表认证车型或系族的样车。
5 燃料消耗量的测定
汽油、柴油、两用燃料及双燃料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按GB/T 19233、采用全球统一轻型车辆测试
循环(WLTC)进行测定。可外接充电及不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按GB/T 19753、采用全球统一轻型车辆测试循环(WLTC)进行测定。
6 型式认证值的确定和记录
6.1 负责型式认证试验的检测机构应按GB/T 19233确定汽油、柴油、两用燃料及双燃料车辆的燃料
消耗量型式认证值(综合燃料消耗量),按GB/T 19753确定可外接充电及不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车
辆的能源消耗量型式认证值(综合燃料消耗量及电能消耗量)。
6.2 将6.1确定的综合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值与式(1)~式(6)中的相应限值进行比较,并将型式认证
值和比较结果记录在附录B规定的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报告中。
7 燃料消耗量限值
7.1 装有手动挡变速器且具有三排以下座椅1)的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按式(1)~式(3)计算,计算
结果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1) 只要具有可使用的座椅安装点,就算“座位”存在。
7.2 其他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按式(4)~式(6)计算,计算结果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7.3 与限值对应CO2 排放量的参考值应按式(7)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
两位:
8 生产一致性
汽油、柴油、两用燃料及双燃料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满足GB/T 19233有关生产一致性的要求。
其他车辆的生产一致性检查应按照GB/T 19233规定的统计方法和合格数判定规则进行。
9 更改和认证扩展
对已认证车型的更改,应根据更改可能产生的影响采取如下措施:
a) 如所做的更改不会影响更改车型的燃料消耗量,该车型的认证依然适用于更改车型;
b) 对于汽油、柴油、两用燃料及双燃料车辆,要求检测机构按照GB/T 19233规定提交经更改车型的型式认证报告;对于其他车辆,由检测机构按照GB/T 19233规定提交经更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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