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 25115.1-2010, GB25115.1-2010
| 标准编号 | GB 25115.1-2010 (GB25115.1-2010) | | 中文名称 | 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 英文名称 |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industrial laundry machinery -- Part 1: Common requiremen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C68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060 | | 字数估计 | 19,131 | | 发布日期 | 2010-09-02 | | 实施日期 | 2011-07-01 | | 引用标准 | GB 4706.1; GB 4706.20; GB 5226.1-2008; GB/T 15706.1-2007; GB/T 15706.2-2007; GB 16754-2008; GB/T 16855.1-2008; GB 25115.2-2010; GB 25115.3; GB 25115.4-2010; GB 25115.5-2010; GB 25125.6-2010; ISO 5232; ISO 9398-1; ISO 9398-2; ISO 9398-3; ISO 9398-4-1993; ISO/TR 11688-1; ISO | | 采用标准 | ISO 10472-1-1997,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4号(总第15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 25115的奉部分给出了所有与洗涤机械有关的重要危险, 洗涤机械是指设计用在包括宾馆、医院、疗养院、监狱等工业洗衣场所以及类似场所的机械以及自助式洗涤设施中的机器, 也包括干洗机和服装整烫机械。本部分不适用于制衣行业的某些专用整理机。本部分不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本部分引用了GB/T 15706.1和GB/T 15706.2中规定的基本要求, 并根据工业洗涤机械的要求作了补充, 以指导设计者对危险作出危险性评价(见EN 1050)以及如何选择措施以达到所要求的安全级别。本部分对下面的内容没有给出具体的 |
GB 25115.1-2010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industrial laundry machinery.Part 1: Commom requirements
ICS 97.060
C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ISO 10472-1:1997,IDT)
2010-09-02发布
201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大多数工业洗涤机械有关的重要危险 3
4.1 机械危险 3
4.2 电气危险 3
4.3 热危险 3
4.4 噪声引起的危险 3
4.5 与洗涤机械所使用、消耗及废弃的材料和物质有关的危险 3
4.6 机械设计中忽视人类工效学原理而引起的危险 3
4.7 能量供应失效、机器部件损坏和其他故障引起的危险 3
4.8 机器维护或故障排除过程中引起的危险 3
5 对于第4章所列危险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3
5.1 机械危险 3
5.1.1 被困的人脱险和营救 3
5.1.2 防护和安全装置 4
5.1.3 故障检查、清除或维修 5
5.1.4 联合安装 5
5.2 电气危险 5
5.3 热危险 7
5.4 噪声引起的危险 7
5.5 与材料和/或物质有关的危险 7
5.5.1 接触或吸入有害的流体、气体、雾、烟和灰尘 7
5.5.2 燃烧与爆炸 7
5.5.3 物质的分解 8
5.5.4 生物危险 8
5.6 机械设计中忽视人类工效学原理引起的危险 8
5.7 能量供应和控制系统故障引起的危险 8
5.7.1 能量供应的故障 8
5.7.2 控制系统的故障 8
5.8 维护和/或排除故障过程中引起的危险 8
6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的验证 8
7 关于机械使用的信息 10
7.1 指导手册 10
7.2 警示符号 11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对栅栏的附加说明 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洗衣厂布局 13
前言
本部分的第5章、第6章、第7章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GB 25115《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洗衣机和洗脱机;
---第3部分:隧道式洗涤机组和相关机械;
---第4部分:烘干机;
---第5部分:熨平机、送料机和折叠机;
---第6部分:整烫机和粘合机。
本部分为 GB 25115的第1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 10472-1:1997《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英文版)。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将“ISO 10472的本部分”修改为“GB 25115的本部分”;
---按照汉语习惯对一些编排格式进行了修改;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和引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按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
要求进行了编写;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参考文献。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服装洗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成都美联利华电气有限公司、三河洁神洗涤设备有限公司、蓬莱市大成洗涤机械
有限公司、上海弘飞洗涤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振海、孙寿杰、王益平、游浩、阮振勇。
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1 范围
GB 25115的本部分给出了所有与洗涤机械有关的重要危险。洗涤机械是指设计用在包括宾馆、医
院、疗养院、监狱等工业洗衣场所以及类似场所的机械以及自助式洗涤设施中的机器,也包括干洗机和
服装整烫机械。
本部分不适用于制衣行业的某些专用整理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
本部分引用了GB/T 15706.1和GB/T 15706.2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并根据工业洗涤机械的要求
作了补充,以指导设计者对危险作出危险性评价(见EN1050)以及如何选择措施以达到所要求的安全
级别。
本部分对下面的内容没有给出具体的技术建议:
---机器的生命期而不是使用期;
---噪声;
---激光;
---维修以及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人类工效学;
---爆炸;
---能源的隔离;
---压力容器;
---在生产过程中应暴露的热表面(见GB 25115.6-2010中整烫机的模压工作表面)。
本部分不涉及电磁兼容性。
本部分不适用由于在某种机械内使用气体而导致的危险,这种机械不包括在本部分5.5.2所描述
的范围之内。
在附录B中给出了一个大规模洗衣厂和一个中等规模洗衣厂布局的例子,以展示GB 25115的第
2部分到第6部分所描述的机械。
本部分适用于在相关的国家标准发布之后而制造的机械。
注:对于与制造、运输、使用、报废、拆除和处理机械相关的危险见 GB/T 15706.1-2007中的3.19,3.22和
GB/T 15706.2-2007中的6.5。
本部分所包括的指导,是基于假定设计者已经完成了对正在考虑的机械的危险分析,这些指导使设
计者能够识别和执行本部分对机械所作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2511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IEC 60335-1:
2004(Ed4.1),IDT]
GB 4706.2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滚筒式干衣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20-2004,
IEC 60335-2-11:2002,IDT)
GB 5226.1-2008 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IEC 60204-1:2005,
IDT)
GB/T 15706.1-2007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ISO
12100-1:2003,IDT)
GB/T 15706.2-2007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2部分:技术原则(ISO 12100-2:
2003,IDT)
GB 16754-2008 机械安全 急停 设计原则(ISO 13850:2006,IDT)
GB/T 16855.1-2008 机械安全 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 第1部分:设计通则(ISO 13849-1:
2006,IDT)
GB 25115.2-2010 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第2部分:洗衣机和洗脱机(ISO 10472-2:1997,
IDT)
GB 25115.3 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第3部分:隧道式洗涤机组和相关机械(GB/T 25115.3-
2010,ISO 10472-3:1997,IDT)
GB 25115.4-2010 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第4部分:烘干机(ISO 10472-4:1997,IDT)
GB 25115.5-2010 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第5部分:熨平机、送料机和折叠机(ISO 10472-
5:1997,IDT)
GB 25115.6-2010 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第6部分:整烫机和粘合机(ISO 10472-6:1997,
IDT)
ISO 5232 纺织机械图形符号
ISO 9398-1 工业洗涤机械的规范 容量及能耗的定义 第1部分:熨平机
ISO 9398-2 工业洗涤机械的规范 容量及能耗的定义 第2部分:滚筒式烘干机
ISO 9398-3 工业洗涤机械的规范 容量及能耗的定义 第3部分:隧道式洗涤机
ISO 9398-4:1993 工业洗涤机械的规范 容量及能耗的定义 第4部分:洗涤脱水机
ISO/T R11688-1 声学 低噪声机器和设备设计的推荐实用规程 第1部分:规划
ISO 13851:2002 机械安全 双手控制器 功能问题和设计原则
ISO 13852:1996 机械安全 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ISO 13853 机械安全 防止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ISO 14119:1998 机械安全 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 设计和选择原则
IEC 60335-2-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7部分:洗衣机的特殊要求
IEC 60335-2-4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44部分:熨烫机的特殊要求
EN563 机械安全 可接触表面的温度 确定热表面温度限值的工效学数据
EN614-1:1995 机械安全 人类工效学设计原则 第1部分:术语和总原则
EN626-1 机械安全 减少机械产生的危险物质对健康造成的危害 第1部分:机械制造原则和
规范
EN746-2:1997 工业热处理设备 第2部分:燃烧和燃料处理系统的安全要求
EN953:1997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设计和安装的一般要求
EN999:1998 机械安全 有关与人体部分接近速度的保护装置的位置
EN1037:1995 机械安全 避免意外启动
EN1050 机械安全 危害评估原则
EN1760-1:1997 机械安全 压敏防护装置 第1部分:压敏垫与压敏地板设计和试验通则
EN1760-2:2001 机械安全 压敏防护装置 第2部分:压敏边缘和压敏棒设计和试验通则
EN50100-1:1994 机械安全 电子传感保护装置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测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 25115的本部分。
3.1
工业洗衣场所用于对成形和未成形的织物进行清洗、脱液、烘干和熨烫整理的机械。
注:包括用于洗衣店、宾馆、医院、疗养院、监狱和类似场所的机械。
4 大多数工业洗涤机械有关的重要危险
4.1 机械危险
---挤压;
---剪切;
---缠绕;
---扯入或者夹住;
---碰撞;
---高压液体喷射;
---滑倒、绊倒和跌倒。
4.2 电气危险
---直接或间接的电气接触。
4.3 热危险
---有意或无意地接触热表面、火焰、爆炸或热辐射;
---热或冷的工作环境对身体健康的不良影响。
4.4 噪声引起的危险
---失去听力(致聋);
---其他生理疾病(如失去平衡、失去意识)。
4.5 与洗涤机械所使用、消耗及废弃的材料和物质有关的危险
---接触和吸入有害液体、气体、雾、烟和灰尘;
---燃烧和爆炸;
---物质的分解(如通过裸露的燃烧);
---生物危险。
4.6 机械设计中忽视人类工效学原理而引起的危险
---机器进料和卸料装置的不适高度所造成的影响健康的姿势。
4.7 能量供应失效、机器部件损坏和其他故障引起的危险
---能量供应失效(和/或控制电路失效);
---控制系统失效或故障(意外的启动、意外超速)。
4.8 机器维护或故障排除过程中引起的危险
5 对于第4章所列危险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5.1 机械危险
5.1.1 被困的人脱险和营救
对于那些容易发生被困危险的地方,如由于安全装置的失效或者维修期间,机器制造商应提供摆脱
危险的方法和指导,以便使遇险人脱险并将伤害降到最低限度。
示例1:
---熨平机滚筒倒转;
---滚筒和机身分离;
---压合式整烫机机构的拆除。
5.1.2 防护和安全装置
应具有下列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对于防护装置,见表1。对于安全装置,见表2。
指导手册应注明:在防护装置没有被正确地安装到位前,不应操作机械。
表1 防护装置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应 符 合
防护的选择,除非在GB 25115.2~GB 25115.6已规定 GB/T 15706.2-2007中的5.2
EN953:1997中的第5章
防护装置的设计和构造 GB/T 15706.2-2007中的5.3
EN953:1997中的第6章和第7章
防护装置的固定 EN953:1997中的5.4,7.2和7.3
防护的排列,除非在GB 25115.2~GB 25115.6已规定a ISO 13852:1996中的表1和表4
ISO 13853
防护装置的互锁,除非在GB 25115.2~GB 25115.6已规定 ISO 14119:1998中的第5章
栅栏防护装置 附录A
a防护装置的安全距离应适用于正常操作以及设置、调整、维护和故障排除等所有工作位置。
表2 安全装置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应 符 合
安全装置的选择,除非在GB 25115.2~GB 25115.6中已
指定
GB/T 15706.2-2007中的5.2
安全装置的技术特点 GB/T 15706.2-2007中的5.3.3
EN50100-1:1994中的第4章
安全装置的定位,除非在GB 17202.2~GB 17202.6中已
指定
EN999:1998中的第5章~第7章
互锁防护a
选择
设计
ISO 14119:1998中的3.2
ISO 14119:1998中的7.5
ISO 14119:1998中的第5章和第6章
具有防护锁的互锁防护
选择
设计
ISO 14119:1998中的3.3
ISO 14119:1998中的7.5
ISO 14119:1998中的5.3
EN50100-1:1994中的第A5章,第A6章,第A7章
电感防护装置
---选择b
---安装
---用于启动的时候
EN50100-1:1994中的第4章
ISO 13849-1:1999中的4.3
EN50100-1:1994中的附录C
EN50100-1:1994中的第A5章
表2(续)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应 符 合
光电防护装置
---选择b
---定位
EN50100-1:1994中的第4章
EN999:1998中的6.1~6.4
双手控制
---选择c
ISO 13851:2002中的第5章
GB 5226.1-2008中的9.2.5.7
ISO 13849-1:1999中的4.3
压敏防护装置 EN1760-1:1997中的第4章
EN1760-2:2001中的第4章
止-动操作装置d GB/T 15706.1-2007中的3.26.3
GB 5226.1-2008中的9.2.5.6
a 防护的安全距离应适用于正常的操作以及设置、调整、维修和故障排除等所有工作位置。
b应用第2个类型,除非在GB 25115.2~25115.6中已规定。
c应用第Ⅱ个类型,除非在GB 25115.2~25115.6中已规定。
d装置应定位在使操作者能清楚地看到,但是不会接触危险区域的位置。
5.1.3 故障检查、清除或维修
应采取安全措施按GB/T 15706.2-2007中的4.11.9进行故障检查、清理或维修(如清除堵塞
物),并在指导手册中说明。
5.1.4 联合安装
联合安装使机械和辅助设备组合成一个生产单位并受整个控制系统控制,同时应采取下面的安全
要求和/或者措施:
a) 对于整个复杂的系统,应有一个电源切断装置(主开关),而每个机械或者部件应有单独的电源
切断装置,以便能单独操作(见EN1037:1995中的4.1);
b) 整套机械或单个附属机械以及指定的机械与相邻的机械的接口处应安装附加的防护罩和安
全装置;
c) 在启动整套联合设备之前,所有可移动的防护罩和安全装置都应安装到位并起作用。当附属
机械处于静止状态时,允许它的防护罩和安全装置不在位置或不起作用,但防止进入相邻运转
机械危险部件的防护罩和安全装置除外;
d) 如果一个机械或者组合机械的部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厂家提供,那么整个机械的安全措施应
由进行总装的厂家来负责,并在合同中确定。应注意机械之间接口的安全防护。
注:没有对总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进行全面评估,会对整个安装过程的安全水平产生不良影响。
5.2 电气危险
根据机械的用途,设计机械电气时应符合GB 5226.1中选项1或GB 25115.2-2010、GB 25115.4-
2010和GB 25115.5-2010中5.3指定的GB 4706或IEC 60335[见b)]的规定。
a) 如果应用GB 5226.1,则应采用表3内给定的适当条款。
除非在GB 25115.2~GB 25115.6另外指明,根据GB 16754-2008中4.1.5的0类,机械应配置
紧急停止装置。按照GB 16754-2008中4.4的要求,机械制造商应在装料或卸载处安装紧急停止
装置。
另外,制造商应确保有足够的装置,使操作者在距离机械2m的范围之内,至少可以看到一个装
置,并且每个装置安装在操作者所处的位置8m的范围之内。如果该装置是一个紧急停止的按钮,那
么它应该安装在距工作地面或操作平台700mm~1700mm的高度上。
投币式或类似操作的自助式机械,可以不安装紧急停止装置。在这种情况下,指导手册应说明:要
求用户应自行安装一个远控的紧急停止装置,并将其连接到每个机械上。
表3 机械中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GB 5226.1)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应符合GB 5226.1-2008条款
电击 第4、6、7、8、11、13、14和16章
过载电流、超速、过载 第7、8章
环境影响 第4、11、14章
电磁兼容性 第4、8、9章
电压下降或供应中断后重新启动 7.5
控制设备的可接近性、布局和识别 第10、11、16章
手工操作的人类工效学 第10、11章
电缆和电线 第12、13章
附件和照明 第15章
文件和指导手册 第17章
测试 第18章
保护等级 11.3
b) 如果采用GB 4706或IEC 60335则下面的部分应该使用:
---GB 4706.1对于所有的机器;
---GB 4706.20对于滚筒烘干机;
---IEC 60335-2-7对于洗衣机;
---IEC 60335-2-44对于整烫机。
设计者应选择适当的标准,并符合相关的电气安全条款。对于GB 4706或IEC 60335应采用表4
中给出的适当条款。
表4 机械中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GB 4706,IEC 60335)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GB 4706.1
中的条款
GB 4706.20
中的条款
IEC 60335-2-7
中的条款
IEC 60335-2-44
中的条款
电击 第8章 第8章 第8章 第8章
起动/输入功率/电流 第9、10章 第9、10章 第9、10章 第9、10章
发热 第11章 第11章 第11章 第11章
绝缘 第13、15、16章 第13、15、16章 第13、15、16章 第13、15、16章
过载 第17章 第17章 第17章 第17章
线路 第23章 第23章 第23章 第23章
元件 第24章 第24章 第24章 第24章
连接,接线端子,接地 第25、26、27章 第25、26、27章 第25、26、27章 第25、26、27章
绝缘距离 第29章 第29章 第29章 第29章
注1:也应符合GB 5226.1-2008中第17章和第18章的要求。
注2:设计者应注意符合与这一范围机械相关的电气设备的国家规定。
5.3 热危险
当机器含有能造成烫伤危险的零件时,设计时应尽可能降低由于接触或接近机械,考虑高温零件所
引起的烫伤危险。除非在GB 25115.2~GB 25115.6中另外规定,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偶然接触(接触时
间不超过1s)的表面温度不超过下面的值:
---无涂层金属 70℃
---涂层金属(例如:涂层厚度60μm): 80℃
---玻璃
ïï
ïï85℃
不包括处理表面
对于偶然在高温下工作的机械,制造商应在指导手册中说明这些特殊情况,并在人员培训和安全指
导方面给予建议。
对于裸露的工作表面,如熨槽或上模头,没有要求特殊的措施。
对于接触的表面,如手动阀和门把手,应提供措施以确保表面温度不超过EN563中给定的可接触
10s的表面温度值。
指导手册应特别说明当防护装置或护罩去掉后,暴露的热表面对维修人员有伤害的危险。
5.4 噪声引起的危险
GB 25115没有包含降低噪声的具体措施。在设计的早期阶段,应考虑噪声可能产生的危险,以最
新技术选择合适的措施(见ISO/T R11688-1)。
5.5 与材料和/或物质有关的危险
5.5.1 接触或吸入有害的流体、气体、雾、烟和灰尘
指导手册应包含正确使用机械以防止接触有害物质的信息(见EN626-1)。指导手册也应要求用
户与化学品供应商咨询有关使用的产品及其化合物的危险,并给出正确的使用方法和使用规范。具体
措施见GB 25115的相关部分。
5.5.2 燃烧与爆炸
对下列机械,应符合EN746-2:
---在GB 25115.2中描述的转笼净容积(见ISO 9398-4:1993中的3.2)不小于150L的机械;
---在GB 25115.3中描述的所有机械;
---在GB 25115.4中描述的转笼净容积(见ISO 9398-4:1993中的3.2)不小于350L的机械;
---在GB 25115.5中描述(在熨槽承压状态下)的工作接触面积不小于1.2m2 的机械;
---在GB 25115.6中描述的所有机械。
对于这些机械,应符合表5中的适当条款。
表5 加热设备的安全要求
安全要求 应符合EN746-2:1997中的条款
用气体燃料加热 5.1
用液体燃料加热 5.2
验证 第5章
指导手册和标志 第6章
对于采用直燃式加热方式的机械的空气净化应符合EN746-2:1997中的5.2.1.9、5.2.3.2、
5.3.1.9和5.3.3.2,但其净化容积至少不低于在机械内空气容积的3倍,与其相关的排放管道不应计
算在内。
制造商应在指导手册中说明,由于管道中未完全燃烧的气体和遗留在排气管道中的绒毛产生的可
能危险,并根据管道的设计特点,给出用户可以采取的措施。
如果排气系统阻塞时,制造商应提供关掉燃料供应的方法,以防危险情况的发生(如在排气系统中
与压力传感器互锁的截止阀)。在指导手册中应详细说明将废气排放到外部安全位置的排气管道,以及
长输送管道要求附加的净化时间。
注:对于小于上面所描述的尺寸限制的机械,可以采用与燃气器具安全相关的国家法规。
5.5.3 物质的分解
对于燃气和燃油的机械,制造商应在指导手册中给出警告:某些物质,如干洗溶剂如果进入燃烧器,
可能分解成有毒的和/或腐蚀性的物质。燃气和燃油机械的排气管道应通向外部安全的位置。
5.5.4 生物危险
制造商应在指导手册中提醒用户有关没有完成消毒循环所带来的生物方面的危险。
注:可参照有关消毒的国家法规。
5.6 机械设计中忽视人类工效学原理引起的危险
本部分不包含关于消除或减少在机械设计中忽略人类工效学原理引起危险的具体措施。在
EN614-1:1995中的附录A中有关于避免不健康姿势的建议。
5.7 能量供应和控制系统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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