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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825-2024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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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825-2024 英文版 290 GB 31825-2024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31825-2024 有效
GB 31825-2015 英文版 259 GB 31825-2015 [PDF]天数 <=3 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31825-2015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31825-2024 (GB31825-2024)
中文名称 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英文名称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ion of pulp and paper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F01
国际标准分类 27.010
字数估计 18,128
发布日期 2024-04-29
实施日期 2025-05-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31825-2015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31825-2024: 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ICS 27.010 CCS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31825-2015 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24-04-29发布 2025-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31825-2015《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与GB 31825-2015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将“先进值”“准入值”“限定值”改为“1级”“2级”“3级”(见第4章、第5章,2015年版的第4 章); b) 更改了漂白化学木浆、未漂化学浆、漂白化学非木浆、化学机械浆及机械浆、脱墨废纸浆和未脱 墨废纸浆的能耗限额(见4.1,2015年版的4.1、4.2和4.3); c) 增加了漂白化学非木浆(商品浆)、未漂化学非木浆、化学机械浆及机械浆(商品浆)、溶解木浆 和溶解非木浆的能耗限额(见4.1); d) 更改了新闻纸、非涂布印刷书写纸、涂布印刷纸、包装用纸、白纸板、箱纸板、瓦楞原纸和涂布纸 板的能耗限额(见4.2,2015年版的4.1、4.2和4.3); e) 将生活用纸改为纸巾原纸、卫生纸原纸、吸水衬纸和擦拭用纸,并更改了能耗限额(见4.2、 附录A,2015年版的第4章、附录A); f) 增加了纸管纸板、灰纸板、石膏板护面纸板、装饰原纸、格拉辛纸、卷烟纸、水松原纸、铝箔衬纸、 不锈钢衬纸、无碳复写纸原纸、无碳复写纸、热敏原纸、热敏纸、医用包装纸、热升华转印原纸、 热升华转印纸、育果袋纸的能耗限额(见4.2和附录A); g) 更改了能耗统计范围(见6.1、6.2,2015年版的5.1); h) 增加了产品品种及产品标准编号(见表3); i) 删除了节能管理与措施(见2015年版的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首次发布为GB 31825-201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纸浆、机制纸和纸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 围,描述了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植物纤维为主要原料的纸浆、机制纸和纸板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 建及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9454 制浆造纸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纤维原料经计量从备料开始,经过化学、机械等方法制成纸浆或商品浆入库为止的有关工序组成的 完整工艺过程和装备。 3.2 自用浆或商品浆经计量从浆料制备开始,经纸机抄造成成品纸或纸板,直至入库为止的有关工序组 成的完整工艺过程和装备。 3.3 为主要生产系统配置的工艺过程、设施和设备。 注:包括动力、机电、机修、供水、供气、采暖、制冷和厂内原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等装置。 3.4 为主要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 注:包括办公室、操作室、中控室、休息室、更衣室、检验室等。 4 能耗限额等级 4.1 纸浆能耗限额等级 纸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见表1,其中1级能耗最低。 表1 纸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等级 产品分类 能耗限额等级 kgce/Adt 1级 2级 3级 漂白化学木浆a 自用浆 ≤180 ≤220 ≤260 商品浆 ≤300 ≤340 ≤380 未漂化学木浆a 自用浆 ≤130 ≤160 ≤200 商品浆 ≤250 ≤280 ≤320 漂白化学非木浆a 自用浆 ≤250 ≤280 ≤370 商品浆 ≤370 ≤400 ≤490 未漂化学非木浆a 自用浆 ≤200 ≤230 ≤320 商品浆 ≤320 ≤350 ≤440 化学机械浆及机械浆a 自用浆 ≤200 ≤250 ≤300 商品浆 ≤320 ≤370 ≤420 溶解木浆a 自用浆 ≤250 ≤310 ≤360 商品浆 ≤380 ≤430 ≤480 溶解非木浆a 自用浆 ≤330 ≤390 ≤440 商品浆 ≤450 ≤510 ≤560 未脱墨废纸浆(自用浆) ≤40 ≤55 ≤70 脱墨废纸浆(自用浆) ≤100 ≤120 ≤140 注1:半化学未漂木浆及半化学未漂非木浆能耗限额参照未漂化学浆执行。 注2:Adt指吨风干浆,水分为10%。 注3:自用浆是指未经干燥处理的、供企业内部使用的纸浆,商品浆是指经过干燥处理的浆板或浆包。未经干燥 处理的湿态商品浆按自用浆计。 a 包括碱回收系统。 4.2 机制纸和纸板能耗限额等级 机制纸和纸板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见表2,其中1级能耗最低。 表2 机制纸和纸板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 产品分类 能耗限额等级 kgce/t 1级 2级 3级 新闻纸 ≤210 ≤240 ≤270 非涂布印刷书写纸 ≤300 ≤360 ≤430 涂布印刷纸 ≤300 ≤350 ≤410 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吸水衬纸a 木浆 ≤380 ≤450 ≤520 非木浆 ≤420 ≤510 ≤560 擦拭用纸a 木浆 ≤360 ≤430 ≤500 非木浆 ≤400 ≤470 ≤540 白纸板、灰板纸 ≤220 ≤270 ≤320 箱纸板、石膏板护面纸板 ≤210 ≤240 ≤280 瓦楞原纸、纸管纸板 ≤200 ≤230 ≤260 涂布纸板 ≤230 ≤280 ≤330 纸袋纸 ≤320 ≤380 ≤440 装饰原纸、壁纸原纸 ≤450 ≤500 ≤530 格拉辛纸 ≤420 ≤460 ≤500 卷烟纸 ≤800 ≤850 ≤900 水松原纸 ≤500 ≤600 ≤700 铝箔衬纸 ≤350 ≤400 ≤450 不锈钢衬纸 ≤520 ≤600 ≤680 热敏原纸、无碳复写纸原纸b ≤400 ≤450 ≤500 医用包装纸 ≤570 ≤600 ≤630 育果袋纸 ≤550 ≤580 ≤620 热升华转印原纸b ≤430 ≤460 ≤500 a 热风穿透干燥(TAD)纸机生产的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吸水衬纸、擦拭用纸,能耗限额增加320kgce/t;类热 风穿透干燥纸机(QRT或eTAD等)生产的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吸水衬纸、擦拭用纸,能耗限额增加100 kgce/t。 b 企业同时生产热敏纸、无碳复写纸、热升华转印纸时,能耗限额增加200kgce/t。 5 技术要求 5.1 能耗限定值 现有的制浆造纸企业,其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满足表1或表2中3级要求。 5.2 能耗准入值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制浆造纸企业,其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应满足表1或表2中2级要求。 6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6.1 通则 6.1.1 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耗按照纸浆能耗、机制纸和纸板能耗分别进行统计和计算。 6.1.2 统计周期内,生产系统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生产试运行、系统维护及维修等非正常运行下的能 耗不在统计范围。 6.1.3 制浆造纸企业自备热电站消耗的能源不计入统计范围,自备热电站向制浆造纸生产系统供应的 电力或热力按外购电或外购热计算。 6.1.4 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消耗量折算为标准煤计算。各种能源的热值按照企业在 统计报告期内实测值为准。无实测值的,可参见附录A的折算系数进行折算。电力和热力均按相应能 源当量值折算,系数参见附录A。耗能工质折算系数参见附录B。 6.1.5 能耗的统计、计算包括生产系统的各个生产环节,既不重复,又不漏计。企业主要生产系统回收 的余热,属于节约循环利用,按照实际回收的能量予以扣除,余热回收利用装置用能计入能耗,辅助生产 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回收的余热不予扣除。企业有碱回收系统时,碱回收装置用能计入纸浆主要生产 系统。对于同时生产自用浆和商品浆的企业,按自用浆和商品浆的产量比例扣除碱回收装置回收的能 源。碱回收装置回收的能源(热、电)属于节约循环利用,碱回收装置向制浆造纸生产系统供应的能源 (热、电)按相应能源当量值折算,在纸浆主要生产系统能耗中扣除,避免重复计算。 6.1.6 企业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可作为自产能源,例如树皮、锯屑、草末、生物污泥、厌氧发酵 产生的沼气、黑液蒸发产生的甲醇、硫酸盐法制浆所收集的臭气等。企业自产能源燃烧后产生的能源 (热、电)属于节约循环利用,向制浆造纸生产系统供应的能源(热、电)按相应能源当量值折算,按照“谁 产生归谁”的原则在纸浆或机制纸和纸板生产系统能耗中予以扣除,避免重复计算。 6.1.7 对于同时生产多种产品(纸浆、纸或纸板)的企业,按每种产品实际耗能量计算;在无法分别对每 种产品进行计算时,按产量与能耗的比例分摊计算。对于同一条生产线因市场需求生产不同纸种的情 况,如果能耗确实无法分开核算,可以按该生产线实际产量80%以上生产的纸种为基准,考核其单位产 品能耗。例如,纸机同时生产未涂布印刷书写纸和涂布印刷纸,如果未涂布印刷书写纸产量超过总产量 的80%,则按未涂布印刷书写纸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进行考核。 6.1.8 对于使用废纸浆造纸的产品(新闻纸、瓦楞原纸、箱纸板等),如果纸浆生产系统和机制纸和纸板 生产系统单位产品能耗无法分开核算,可以合并考核。 示例:瓦楞原纸能耗限额1级值≤190kgce/t,未脱墨废纸浆(自用浆)能耗限额1级值≤40kgce/t,如果纸浆生产系 统和机制纸和纸板生产系统单位产品能耗无法分开核算,可以按瓦楞原纸能耗限额1级值≤230kgce/t(含未脱墨废纸 浆能耗)考核。 6.2 统计范围 6.2.1 纸浆能耗统计范围 6.2.1.1 纸浆能耗统计范围包括纸浆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消耗的一次能源(天 然气等)、二次能源(电力、热力、石油制品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不 包括自备热电站消耗的能源。碱回收系统中的黑液不属于消耗的能源,不计入能耗统计范围。 6.2.1.2 木浆和非木浆主要生产系统包括备料、除尘、化学法制浆或机械法制浆(如蒸煮、预处理、磨浆、 废纸碎解等)、洗涤、净化、筛选、废纸脱墨、漂白、浓缩、辅料制备、黑液提取、碱回收系统、中段废水处理 等,以及直接为纸浆生产系统配备的氧气和二氧化氯制备系统,不包括烧碱、硫酸、水处理剂等制备系 统。商品浆还包括浆板抄造和直接为浆板机配备的真空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热风干燥系统、通风系统、 通汽和冷凝水回收系统、白水回收系统、供水系统、液压系统和润滑系统等。 6.2.1.3 废纸浆主要生产系统包括废纸碎解、洗涤、净化、筛选、废纸脱墨、漂白、浓缩、辅料制备等。 6.2.2 机制纸和纸板能耗统计范围 6.2.2.1 机制纸和纸板能耗统计范围包括机制纸和纸板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 消耗的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力、热力、石油制品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 (水、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不包括自备热电站消耗的能源。 6.2.2.2 机制纸和纸板主要生产系统包括浆板碎解、打浆、配浆、调成、贮浆、流送、成型、压榨、干燥、表 面施胶、整饰、卷纸、复卷、切纸、选纸、包装等过程,以及直接为造纸生产系统配备的辅料制备系统、涂料 制备系统、真空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热风干燥系统、纸机通风系统、干湿损纸回收处理系统、纸机通汽和 冷凝水回收系统、白水回收系统、纸机供水和高压供水系统、纸机液压系统和润滑系统等。 6.3 能源消耗统计计量器具要求 制浆造纸生产企业应按照GB 17167和GB/T 29454的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6.4 计算方法 6.4.1 产品能耗按公式(1)计算。 E=􀰐 i=1 (ei×pi) (1) 式中: E ---产品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n ---统计报告期内消耗能源的种数; ei ---统计报告期内生产产品时单位产品消耗的第i种能源实物量或耗能工质,单位为吨(t)或 千克(kg)或千瓦时(kW·h)或兆焦耳(MJ)或立方米(m3),其中热力的实物量应以蒸汽的 压力、温度对应的热焓值乘以蒸汽的质量计算出热值,单位为兆焦耳(MJ); pi ---统计报告期内第i种能源的或耗能工质折算系数,以实测值为准,无实测值的,可参见附 录B。 6.4.2 单位产品能耗按公式(2)计算。 e= (2) 式中: e---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风干吨(kgce/Adt)或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P---统计报告期内合格产品的产量,纸浆单位为吨风干浆(Adt);机制纸和纸板的单位为吨(t)。 注:产品执行标准见表3或订货合同。 表3 产品品种及产品标准编号 品种 种类 产品标准编号 纸浆 化学木浆 QB/T 1678、QB/T 5742、GB/T 13505、GB/T 13506、GB/T 13507、 GB/T 21331、GB/24321 化学非木浆 QB/T 5742、GB/T 3148、GB/T 24322、GB/T 26188 化学机械浆及机械浆 QB/T 4760、GB/T 21331 溶解木浆、溶解非木浆 QB/T 4898 机制纸和纸板 新闻纸 GB/T 1910 非涂布印刷书写纸 GB/T 12654、GB/T 24988、GB/T 26173、GB/T 26705、GB/T 30130、 GB/T 30132 涂布印刷纸 GB/T 10335.1、GB/T 10335.2 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 吸水衬纸 GB/T 20808、GB/T 20810、QB/T 4508、QB/T 4509 擦拭用纸 GB/T 24455、GB/T 26174、QB/T 4509 白纸板 GB/T 22806、GB/T 31122、GB/T 31123、QB/T 2250、QB/T 4032、 QB/T 4033 灰纸板 QB/T 4759 箱板纸 GB/T 13024、GB/T 22870 石膏板护面纸板 GB/T 26204 瓦楞原纸 GB/T 13023 纸管纸板 GB/T 26202 涂布纸板 GB/T 10335.3、GB/T 10335.4、GB/T 10335.5 纸袋纸 GB/T 7968、GB/T 22865、GB/T 24287 装饰原纸、壁纸原纸 GB/T 24989、GB/T 30129 格拉辛纸 GB/T 29282 卷烟纸 GB/T 12655 水松原纸 QB/T 1019 铝箔衬纸 QB/T 1704 不锈钢衬纸 GB/T 22869 无碳复写纸原纸、无碳复 写纸 QB/T 4380、GB/T 16797 热敏纸 GB/T 28210 医用包装纸 GB/T 26199、GB/T 35594 热升华转印原纸、热升华 转印纸 QB/T 5052、QB/T 5053 育果袋纸 GB/T 19341 注:适用于本文件的相关制浆造纸产品介绍见附录C。 附 录 A (资料性) 常用能源品种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表A.1给出了常用能源品种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表A.1 常用能源品种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平均低位发热量 折标准煤系数 原煤 20908kJ/kg(5000kcal/kg) 0.7143kgce/kg 洗精煤 26344kJ/kg(6300kcal/kg) 0.900kgce/kg 原油 41816kJ/kg(10000kcal/kg) 1.4286kgce/kg 柴油 42652kJ/kg(10200kcal/kg) 1.4571kgce/kg 汽油 43070kJ/kg(10300kcal/kg) 1.4714kgce/kg 液化石油气 50179kJ/kg(12000kcal/kg) 1.7143kgce/kg 油田天然气 38931kJ/m3(9310kcal/m3) 1.3300tce/103m3 气田天然气 35544kJ/m3(8500kcal/m3) 1.2143tce/103m3 电力(当量值) 3600kJ/kWh(860kcal/kW·h) 0.1229kgce/(kW·h) 热力(当量值) - 0.03412kgce/MJ 注1:蒸汽折标煤系数按热值计。 注2:本表中折标煤系数如遇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能耗等级指标则另行设定。 附 录 B (资料性) 主要耗能工质折标准煤系数(按能源等价值计)(参考值) 主要耗能工质折标准煤系数(按能源等价值计)(参考值)见表B.1。 表B.1 主要耗能工质折标准煤系数(按能源等价值计)(参考值) 耗能工质品种 单位耗能工质耗能量 折标准煤系数 新水 7.54MJ/t(600kcal/t) 0.2571kgce/t 软化水 14.24MJ/t(3400kcal/t) 0.4587kgce/t 除氧水 28.47MJ/t(6800kcal/t) 0.9714kgce/t 压缩空气 1.17MJ/m3(280kcal/m3) 0.0400kgce/m3 二氧化碳气 6.28MJ/m3(1500kcal/m3) 0.2143kgce/m3 氧气 11.72MJ/m3(2800kcal/m3) 0.4000kgce/m3 乙炔 243.67MJ/m3(58220kcal/m3) 8.3143kgce/m3 电石 60.92MJ/kg(14550kcal/kg) 2.0786kgce/kg 注:单位耗能工质耗能量和折标准煤系数是根据电厂发电标准煤耗为0.404kgce/(kW·h)计算的折标准煤系 数。实际计算时,需考虑上年电厂发电标准煤耗和制备耗能工质设备效率等影响因素,对折标准煤系数进行 修正。 附 录 C (资料性) 适用于本文件的制浆造纸产品 C.1 通则 C.1.1 根据纤维原料和制浆方法不同,纸浆产品参照C.2分类进行单位产品能耗的核算。纸浆分为自 用浆和商品浆,计量单位为吨风干浆(Adt),水分按10%计。 C.1.2 根据生产工艺和用途不同,机制纸和纸板产品参照C.3分类进行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核算。 C.2 纸浆 C.2.1 漂白化学浆 根据纤维原料不同,分为漂白化学木浆、漂白化学非木(草、蔗渣、苇、竹等)浆。 C.2.2 未漂化学浆 未经漂白的化学木浆、化学非木浆。 C.2.3 化学机械浆及机械浆 包括化学热磨机械浆(CTMP)、漂白化学热磨机械浆(BCTMP)、碱性过氧化氢机械浆(APMP)以 及温和预处理和盘磨化学处理的碱性过氧化氢机械浆(P-RCAPMP)等化学机械浆及机械浆。 C.2.4 溶解浆 根据纤维原料不同,分为溶解木浆和溶解非木(竹等)浆。 C.2.5 废纸浆 分为脱墨废纸浆和未脱墨废纸浆。 C.3 机制纸和纸板 C.3.1 新闻纸 以脱墨废纸浆为主要原料生产,不包括以机械浆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新闻纸。 C.3.2 非涂布印刷书写纸 包括胶印书刊纸、书写纸、胶版印刷纸、复印纸、轻型印刷纸、超级压光纸、纯质纸等未经过涂布处理 的印刷书写用纸。 C.3.3 涂布印刷纸 包括轻量涂布纸、涂布美术印刷纸(铜版纸)等经过涂布处理的印刷用纸。 C.3.4 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吸水衬纸原纸 包括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和卫生用品用吸水衬纸原纸。能耗限额值按原料分为木浆和非木浆两 类,混合浆执行非木浆类限额值,废纸浆执行木浆类限额值。 C.3.5 擦拭用纸 包括擦手纸、擦拭纸、厨房用纸等。能耗限额值按原料分为木浆和非木浆两类,混合浆执行非木浆 类限额值,废纸浆执行木浆类限额值。 C.3.6 白纸板 包括未涂布的白纸板、白卡纸、纸杯原纸、纸碗原纸、餐盒原纸、液体食品包装纸板、固体食品包装纸 板等。 C.3.7 灰纸板 用于制作纸盒以及文化产业用的纸板。 C.3.8 箱纸板 包括牛皮箱纸板、挂面箱纸板等。 C.3.9 石膏板护面纸板 生产纸面石膏板时,覆盖于石膏芯的两面,并能与石膏芯材牢固地黏结在一起的纸板。 C.3.10 瓦楞原纸 用于制造瓦楞纸板的芯层用纸。 C.3.11 纸管纸板 用于制造各类纸管、纸芯用的纸板。 C.3.12 涂布纸板 包括经过涂布的纸板,如涂布白纸板、涂布白卡纸、涂布箱纸板等。 C.3.13 纸袋纸 包括纸袋纸、伸性纸袋纸、牛皮纸等,不包括薄型纸。 C.3.14 其他纸 包括装饰原纸、格拉辛纸、卷烟纸、水松原纸、铝箔衬纸、不锈钢衬纸、热敏原纸、热敏纸、无碳复写纸 原纸、无碳复写纸、医用包装纸、育果袋纸、热升华转印原纸、热升华转印纸等。 参 考 文 献 [1] GB/T 1910 新闻纸 [2] GB/T 3148 漂白苇浆 [3] GB/T 7968 纸袋纸 [4] GB/T 10335.1 涂布纸和纸板 涂布美术印刷纸(铜版纸) [5] GB/T 10335.2 涂布纸和纸板 轻量涂布纸 [6] GB/T 10335.3 涂布纸和纸板 涂布白卡纸 [7] GB/T 10335.4 涂布纸和纸板 涂布白纸板 [8] GB/T 10335.5 涂布纸和纸板 第5部分:涂布箱纸板 [9] GB/T 12654 书写用纸 [10] GB/T 12655 卷烟纸基本性能要求 [11] GB/T 13023 瓦楞芯(原)纸 [12] GB/T 13024 箱纸板 [13] GB/T 13505 高纯度绝缘木浆 [14] GB/T 13506 漂白亚硫酸盐木浆 [15] GB/T 13507 本色亚硫酸盐木浆 [16] GB/T 16797 无碳复写纸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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