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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4343.1-2024 (GB4343.1-2024) | 中文名称 |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 英文名称 |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household appliances, electric tools and similar apparatus - Part 1: Emission | 行业 | 国家标准 | 字数估计 | 94,959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 实施日期 | 2026-06-01 | 归口单位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提出机构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4343.1-2024: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4343.1-2018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
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2024-05-28发布
2026-06-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频率范围在9kHz~400GHz的射频骚扰的发射要求,适用于以下定义的家用电器、
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无论其供电方式是交流还是直流(包括电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6113.102-201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2部分:无线电骚扰
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传导骚扰测量的耦合装置(CISPR16-1-2:2014,IDT)
GB/T 6113.103-2021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3部分:无线电骚扰
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 骚扰功率(CISPR16-1-3:2016,IDT)
GB/T 6113.104-2021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4部分:无线电骚扰
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辐射骚扰测量用天线和试验场地(CISPR16-1-4:2019,IDT)
GB/T 6113.202-201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2部分:无线电骚扰
和抗扰度测量方法 骚扰功率测量(CISPR16-2-2:2010,IDT)
GB/T 6113.402-2022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4-2部分:不确定度、
统计学和限值建模测量设备和设施的不确定度(CISPR16-4-2:2018,IDT)
注:GB/T 6113.402-2022被引用的内容与CISPR16-4-2/AMD1:2014被引用的内容没有技术上的差异。
GB/T 9254.1-2021 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1部分:发射要求
(CISPR32:2015,MOD)
注:GB/T 9254.1-2021被引用的内容与CISPR32:2015被引用的内容没有技术上的差异。
GB/T 17626.20-201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横电磁波(TEM)波导中的发射和抗扰度试
验(IEC 61000-4-20:2010,IDT)
GB/T 17626.22-2017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全电波暗室中的辐射发射和抗扰度测量
(IEC 61000-4-22:2010,IDT)
注:GB/T 4365-2003 电工术语 电磁兼容[IEC 60050(161):1990,IDT]
IEC 61000-4-20 电磁兼容 第4-20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 横电磁波(TEM)波导中的发射和抗
IEC 61000-4-22 电磁兼容 第4-22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 全电波暗室中的辐射发射和抗扰度
CISPR16-1-1:20151)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1部分:无线电骚扰
1) 第4版(2015)已于2019年被第5版CISPR16-1-1:2019代替,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
范 第1-1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测量设备。
注:GB/T 6113.101-2021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1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
量设备 测量设备(CISPR16-1-1:2019,IDT)
CISPR16-1-2:2014/AMD1:2017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2部分:
CISPR16-2-1:2014+AMD1:2017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1部分:
注:GB/T 6113.201-201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1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
量方法 传导骚扰测量(CISPR16-2-1:2014,IDT)
CISPR16-2-3:2016+AMD1:2019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3部分:
注:GB/T 6113.203-2020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3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
量方法 辐射骚扰测量(CISPR16-2-3:2016,IDT)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通则
IEC 60050-1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注:在本文件中,凡使用“设备”一词,其包括更具体的术语“电器”“家用或类似器具”“电动工具”“玩具”和“器具”。
ISO 和IEC 在以下网址维护用于标准化的术语数据库:
---ISO 在线浏览平台:http://www.iso.org/obp。
3.2 通用术语和定义
4 骚扰限值
4.1 通则
在150kHz~6000MHz的频率范围内给出无线电骚扰限值,对于特定类型的设备,最低频率扩展
至9kHz。
如果从设备的结构、电气特性和预期用途显示不需要进行某种测量,则该设备在未经测试的情况下
被视为符合相关要求。试验报告应包括支持这些试验排除的工程判断。
注:例如,不包含射频骚扰源(如换向器电机和有源电子电路,见3.9.2)的设备或发射特性不要求执行某一特定测
试的设备(如不被认为是显著磁场源的设备)。
无须测量没有规定限值的频率。
4.2 限值的应用
4.3 连续骚扰
4.3.1 通则
连续骚扰应按照本条款的方法和限值使用5.1中规定的测试设备进行评估。
注:连续骚扰可能是宽带,由开关装置引起的,如机械开关、换向器和半导体调节器等;或窄带,由微处理器等电子
控制装置引起。
4.3.2 频率范围为9kHz~30MHz
当在6.7中规定的运行条件下进行测试时,本子条款中包含的要求和表格应仅适用于具有有源
IPT功能的设备和器具。
电源端口上的骚扰电压测量应按照第5章进行,表2中规定了相应的限值。其他端口上的传导发
射测量应按照4.3.3进行。
可被直径小于或等于1.6m的假想球体完全包围的设备,应使用表4中规定的试验方法和限值,或
4.3.3 频率范围为150kHz~30MHz
4.3.3.1 通则
骚扰电压应根据第5章在每个适用端口相对于参考地进行测量。骚扰电流应根据第5章在相关引
线上进行测量。
4.3.3.2 电源端口
除电动工具外,所有设备电源端口的相线和中性线应符合表5第2列和第3列中的限值。电动工
具见4.3.3.4。
但是,如果EUT适用于4.3.2中给出的电源端口限值,则表5中的电源端口限值不适用。
4.3.3.3 外围端口
在外围端口上,可选择骚扰电压或骚扰电流测量方法进行测试,表5第4列~第7列给出了相应的
限值。
但是,这些限值不适用于:
a) 不含有源电子电路或有刷电机的设备或外围设备的端口;
b) 连接到小于2m的不可延长布线的端口;
c) 连接到集成在真空吸尘器吸入软管中引线的端口,即使长度超过2m;
d) EUT内部端口(例如,内置电池);
e) EUT的预期功能不需要的端口,以及在正常使用期间不运行的端口(例如,编程端口);
f) 连接到具有屏蔽引线的端口,其屏蔽层两端连接到接地层、金属板或金属外壳;屏蔽的连接宜
提供对高频电流的低阻抗(例如,短线或合适的电容器)。
如果一个端口既可作为交流电源端口又可作为其他类型端口,则应满足表5中对应端口类型的
限值。
4.3.3.4 工具
对于电动工具的电源端口限值见表6。但是,如果EUT适用于4.3.2中给出的电源端口限值,则表
6中的限值不适用。
表6第2列~第7列中给出的额定功率仅与电机的额定功率P 有关。在选择限值时,不考虑
EUT阻性负载的功率(例如,用于塑料焊接的电动鼓风机加热元件所使用的功率)。
对于除电源端口以外的端口,应适用4.3.3.3。
4.3.3.5 电栅栏激励器
电栅栏激励器的电池端口和栅栏端口应视为外围端口,并适用相关限值。
电栅栏激励器的使用说明宜指导用户避开放电点,如接触植被或损坏的栅栏电线。
注1:从电栅栏电网到周围的高压放电可能是骚扰源,特别是对无线电和电信网络。
注2:使用说明的示例:“警告:栅栏上的电弧会造成无线电干扰。必须清除和维护由植被和其他原因引起的电弧”。
4.3.3.6 限值
除非本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应适用表5和表6的通用传导发射限值。
4.3.3.7 有线网络端口
有线网络端口应满足GB/T 9254.1-2021的要求,以及150kHz~30MHz频率范围内B类设备
的适用骚扰限值。
4.3.4 频率范围为30MHz~1000MHz
4.3.4.1 通则
不包含有源电子电路或有刷电机的EUT和外围设备,在频率范围30MHz~1000MHz内无需测
试即被认为符合本文件的要求。见4.1。
电网供电,应采用4.3.4.2的评估程序。
电池供电,应采用4.3.4.3的评估程序。
既能电网供电又能电池供电的设备,仅当所有预期功能均能在电网供电模式下执行时,才能在电网
供电模式下进行评估。
4.3.4.2 电网供电
按照方法a)或b)进行测试,评估EUT在30MHz~1000MHz频段内的发射,见图5。
a) 除电动工具外,所有设备均应符合表7第2列和第3列中频率范围为30MHz~300MHz的
骚扰功率限值。
对于电动工具,表7第4列~第9列中给出的限值适用。表7第4列~第9列中给出的额定
功率仅与电机的额定功率P 有关。在选择限值时,不考虑EUT阻性负载的功率(例如用于塑
料焊接的电动鼓风机加热元件所使用的功率)。
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和2),则EUT在300MHz~1000MHz频率范围应被视为符合本
文件的要求,无需进一步测试:
1) EUT的骚扰功率发射值低于表7减去表8后的限值;
2) 最大时钟频率低于30MHz。
如果不满足条件1)或2)的任一条,则应进行300MHz~1000MHz频段的辐射测量,采用表
9中该频段的限值。不管在哪种情况下,30MHz~300MHz频段应满足表7的限值。
b) 应符合表9中所选测试方法的辐射骚扰限值。
注:对于除了电源线外还有其他引线的设备,在频率范围为30MHz~1000MHz的评估,使用方法b)的优点是仅
需一次测量,而方法a)则需对引线分开测试。
4.3.4.3 电池供电
EUT应符合表9中频率范围为30MHz~1000MHz的限值(见图6)。
4.3.4.4 骚扰功率限值
应采用表7中的骚扰功率限值,当适用时应采用表8。
4.3.4.5 30MHz~1000MHz辐射骚扰限值
辐射骚扰限值由表9给出,应根据所选测试方法应用限值。
4.3.5 频率范围为1GHz~6GHz
4.3.5.1 通则
在频率范围为1GHz~6GHz内,包含有源电子电路的EUT和外围设备应基于EUT内部使用的
最高时钟频率按表10规定的上限频率进行评估。
4.3.5.2 限值
频率范围为1GHz~6GHz的限值是基于辐射电场测量的,由表11给出。
4.4 断续骚扰
4.4.1 通则
在电源端口上的断续骚扰应采用4.4.2中限值进行评估,同时考虑一般排除情况(见4.1)和例外情
况(见5.4.3)。
注:根据4.1(第二段)排除的设备示例:
---在电网电压过零处切换阻性负载,产生不超过连续骚扰限值的断续骚扰;
---利用变频器或变速驱动器(VSD)平稳控制感性负载;
---自动停止并且在一个完整的程序中没有产生任何喀呖声;对于这类设备,继续测试没有价值,因其不会产
生喀呖声。
测试设备应符合5.1的规定,特别是5.1.7。更多指南见附录C。
4.4.2 限值
4.4.2.1 被确定为喀呖声的断续骚扰的限值基于电源端口上的准峰值骚扰电压测量值确定。这些限值
仅适用于频率范围为150kHz~30MHz。
注:30MHz以下的骚扰电平被认为是30MHz以上的骚扰电平的表征。
断续骚扰限值取决于骚扰特性和喀呖声率N,详见4.4.2.2和4.4.2.3。
4.4.2.2 表5或表6的限值适用于:
---除喀呖声以外的断续骚扰;或
---喀呖声率大于或等于30的喀呖声。
注:适用于连续骚扰限值的非喀呖声的断续骚扰的示例如图4。
4.4.2.3 喀呖声限值Lq的计算是通过在连续骚扰的相关准峰值限值L(在表5第2列或表6第2、4、6
列)上增加:
5 测试设备和测量方法
5.1 测试设备
5.1.1 通则
5.1中规定的仪器和装置应按照5.2和5.3中规定的测量方法使用。
5.1.2 测量接收机
准峰值检波器接收机应符合 CISPR16-1-1:2015第4章的规定;平均值检波器接收机应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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