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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518-2020 (GB518-2020) | 中文名称 | 摩托车轮胎 | 英文名称 | Motorcycle tyr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G41 | 国际标准分类 | 83.160.10 | 字数估计 | 8,835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实施日期 | 2022-01-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518-2007 | 引用标准 | GB/T 521; GB/T 2983; GB/T 6326; GB/T 7036.2; GB/T 8170; GB/T 13203; HG/T 2177 | 起草单位 | 广州橡胶工业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31号 | 提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摩托车轮胎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本文件适用于新的摩托车充气轮胎。 |
GB 518-2020: 摩托车轮胎
GB 518-2020 英文名称: Motorcycle tyres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摩托车轮胎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
本文件适用于新的摩托车充气轮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521 轮胎外缘尺寸测量方法
GB/T 2983 摩托车轮胎系列
GB/T 6326 轮胎术语及其定义
GB/T 7036.2 充气轮胎内胎 第2部分:摩托车轮胎内胎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3203 摩托车轮胎性能试验方法
HG/T 2177 轮胎外观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GB/T 632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摩托车子午线轮胎 motorcycleradialtyre
胎体帘布层帘线与胎面中心线呈65°~90°角排列并以带束层箍紧胎体的摩托车充气轮胎。
4 要求
4.1 轮胎规格、负荷指数(代号表示系列增加对应层级或层级的说明)、负荷能力、测量轮辋、允许使用
轮辋和充气压力
应符合GB/T 2983或相关行业技术文件的规定。
注:相关行业技术文件仅适用于不在GB/T 2983范围内的摩托车轮胎。
4.2 新胎外缘尺寸
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3 轮胎速度符号与最高行驶速度的对应关系
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4.4 轮胎负荷指数与负荷能力的对应关系
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4.5 安全性能
4.5.1 强度性能
轮胎应进行强度性能试验,每一试验点的强度试验破坏能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
表1 各类型轮胎的最小破坏能
轮胎负荷型式 轮胎对应层级
设计断面宽度
≤62mm >62mm
轻载型 2PR 15J 17J
标准型 4PR 29J 34J
加强型 6PR 39J 45J
载重型 8PR 48J 56J
注1:轻便型系列摩托车轮胎按轻载型考核其破坏能。
注2:可查阅GB/T 2983或相关技术文件中的负荷指数获取对应轮胎负荷型式。
4.5.2 耐久性能
轮胎应进行耐久性能试验。耐久性能试验结束后,轮胎不应出现脱层、崩花、裂口、接头开裂、帘线
裂缝或断裂等缺陷;试验轮胎气压不应低于初始气压。
4.5.3 高速性能
速度符号J级及以上的轮胎应进行高速性能试验。高速性能试验结束后,轮胎不应出现脱层、崩
花、裂口、接头开裂、帘线裂缝或断裂等缺陷;试验轮胎气压不应低于初始气压。
4.6 胎面磨耗标志
4.6.1 每条轮胎应沿周向等距离地设置不少于3个能清楚观察到的胎面磨耗标志,并使胎面磨耗标志
落在靠胎冠中心距离不超过1/2胎面宽度内的花纹沟里,其胎面磨耗标志的高度应不小于0.8mm。
4.6.2 轮胎两侧胎肩处应模刻出指明胎面磨耗标志位置的标记。
4.7 外观质量
4.7.1 轮胎不应有严重影响使用寿命的外观缺陷,如各部件间脱层、海绵状、钢丝圈上抽和断裂、多根帘线断裂、胎里帘线起褶楞和胎冠出胶边带帘线等。垫带外形不应有残缺或带身裂开。
4.7.2 轮胎和垫带的其他外观质量应符合HG/T 2177的规定。
4.8 内胎
若使用内胎,内胎应符合GB/T 7036.2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方法涉及的轮胎规格、负荷指数、负荷能力、测量轮辋、允许使用轮辋和充气压力等试验参数见GB/T 2983或相关行业技术文件。轮胎速度符号与最高行驶速度的对应关系见附录B。轮胎负荷
指数与负荷能力的对应关系见附录C。
5.2 轮胎新胎充气后的外直径、断面宽度、胎面磨耗标志高度按GB/T 521进行测量。
5.3 轮胎强度性能、耐久性能和高速性能按GB/T 13203的规定进行试验。
5.4 轮胎外观质量按HG/T 2177进行检验。
5.5 必要时,内胎可按GB/T 7036.2进行检验。
6 标志
6.1 每条轮胎应有下列标志:
a) 规格;
b) 商标;
c) 制造厂名或产地;
d) 负荷指数(代号表示系列增加对应层级或层级的说明)、负荷能力与充气压力;
e) 速度符号;
f) 子午线轮胎胎冠、胎侧用骨架材料名称及其层数,斜交轮胎用骨架材料名称;
g) 胎面磨耗标志位置的标记(如“△”和/或“T.W.I”);
h) 生产编号;
i) 检查标记。
其中a)~g)项为胎侧模刻标志,h)项为永久性标志,i)项可为水洗不掉的印痕。
6.2 轮辋名义直径代号13及以上的公制系列轮胎应标志“M/C”。
6.3 子午线轮胎应标志“RADIAL”或“子午线”。
6.4 无内胎轮胎应标志“TUBELESS”或“无内胎”。
6.5 雪泥轮胎应标志“M+S”或“M·S”或“M&S”。
6.6 轮胎花纹有行驶方向的应标志行驶方向标记。
6.7 适于公路和越野行驶的C型胎面轮胎应标志“DP”或“双用途”。
6.8 允许在公路上行驶的特殊用途D型胎面轮胎应标志“MST”。
6.9 仅限于在非公路上行驶的D型胎面轮胎应标志“NHS”或“非公路用”。
6.10 轻便型摩托车轮胎应标志“MOPED”。
6.11 6.2~6.10规定的标志均应为胎侧永久性标志。
附 录 A
(规范性)
新胎外缘尺寸要求
A.1 新胎断面宽度尺寸要求
A.1.1 轮胎设计断面宽度100mm以下,新胎断面宽度公差为±4mm。
A.1.2 轮胎设计断面宽度100mm及其以上,新胎断面宽度公差为±4%。
A.1.3 对于具有胎面比其断面宽度更宽的轮胎,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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