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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7413-2009 (GB7413-2009) | | 中文名称 | 甘薯种苗产地检疫规程 | | 英文名称 | Quarantine protocol for propagating tubers and seedlings of sweet potato in producing area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B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01 | | 字数估计 | 14,184 | | 发布日期 | 2009-04-27 | | 实施日期 | 2009-10-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7413-1987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5号(总第14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甘薯种苗产地检疫的程序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对甘薯种苗实施产地检疫。 |
GB 7413-2009: 甘薯种苗产地检疫规程
GB 7413-2009 英文名称: Quarantine protocol for propagating tubers and seedlings of sweet potato in producing area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7413-2009
代替GB 7413-1987
甘薯种苗产地检疫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 7413-1987《甘薯种苗产地检疫规程》。
本标准与GB 7413-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英文名称、标准结构、部分术语;
---对甘薯种苗产地检疫的程序,其调查检测和疫情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补充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D、附录E、附录G和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和附录F为资料
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安徽省植物保护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项宇、黄超、吴立峰、朱景全、朱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7413-1987。
甘薯种苗产地检疫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甘薯种苗产地检疫的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对甘薯种苗实施产地检疫。
3 应检疫的有害生物
3.1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3.2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补充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4 产地检疫受理
植物检疫机构审核甘薯种苗生产单位和个人提出的《产地检疫申请书》(见附录A)和提供的相关
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5 准备与技术指导
植物检疫机构制定产地检疫计划,并对甘薯种苗繁育基地进行检疫指导,甘薯种苗生产防疫措施参
见附录B。
6 调查检测
6.1 田间调查
6.1.1 调查时间
在甘薯育苗期、生长中期和出薯前各检查一次。
6.1.2 调查方法
在全面目测的基础上,采取随机取样方法检查,每块地抽查不少于五点,在苗期和生长期每点调查
不少于10株;出薯前每点调查薯块不少于50块。调查面积不少于繁种面积的10%。
6.1.3 田间检验
根据检疫性有害生物危害症状和生物学特性进行鉴定。腐烂茎线虫田间症状鉴定方法参见附
录C。将田间调查结果记入《产地检疫田间调查记录表》(见附录D)。
6.2 室内检测
6.2.1 样本采集
采集表现症状的可疑病株(块),或选取长势弱、黄化、矮小、萎蔫的植株,采集薯块及其周围的土壤,
带回实验室进行室内检测;未发现可疑病株(块)的田块抽样采集部分标本进行室内检测。填写《有害生
物调查抽样记录表》(见附录E)。
6.2.2 检测方法
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检测方法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无标准的,按照常规方法进行检测。腐烂茎线虫的
检测方法参见附录F。
6.2.3 结果判定
将检测结果填入《有害生物样本鉴定报告》(见附录G)。必要时要制作标本进行保存。
7 疫情处理
7.1 发现种苗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立即停止育苗。
7.2 疫情发生地的种苗,进行检疫除害处理,或采取就地烧毁、挖坑深埋等措施。对尚未表现症状的薯
块,需进行检疫除害处理,不能进行检疫除害处理的,可集中煮熟后作饲料等处理。
7.3 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病地和病地周围田块,应改种该有害生物的非寄主作物。
8 签证
8.1 经田间、室内检验检测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苗,植物检疫机构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见附
录 H)。《产地检疫合格证》有效期1年。
8.2 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经检疫除害处理合格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经检疫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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