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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7956.2-2014 (GB7956.2-2014) | | 中文名称 | 消防车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 | 英文名称 | Fire fighting vehicles -- Part 2: Water tank fire fighting vehicl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C8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220.10 | | 字数估计 | 17,179 | | 发布日期 | 9/3/2014 | | 实施日期 | 7/1/2015 | | 引用标准 | GB/T 3181; GB 4351.1-2005; GB 6245-2006; GB 7956.1-2014; GB 19156 | | 标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4年第2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 7956的本部分规定了水罐消防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水罐车消防车;供水消防车参照本部分执行。 |
GB 7956.2-2014
Fire fighting vehicles.Part 2: Water tank fire fighting vehicle
ICS 13.220.10
C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消防车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2014-09-03发布
2015-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 7956的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和7.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 7956《消防车》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
本部分为GB 7956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田永祥、万明、严攸高、傅建桥、朱赟、何宁、苏琳、邹宗华、殷伟德。
消防车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1 范围
GB 7956的本部分规定了水罐消防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水罐车消防车;供水消防车参照本部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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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956.1-2014 消防车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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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GB 6245和GB 7956.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 7956.1-
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主要装备车用消防泵和水罐,以水为主要灭火剂的消防车。
[GB 7956.1-2014,定义3.1.1]
3.2
主要装备车用消防泵和大容量水罐,用于向灾害现场供水的消防车。
[GB 7956.1-2014,定义3.1.2]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水罐消防车(以下简称“水罐车”)、供水消防车(以下简称“供水车”)除应符合GB 7956.1-2014的
通用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4.2 整车要求
4.2.1 一般要求
4.2.1.1 燃油箱容量应满足满载行驶100km后在消防车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下连续工作2h。
4.2.1.2 应有手控发动机转速控制器,控制器操作机构便于操作,并能保持稳定的发动机转速,操作人
员在消防泵操作处应能看清所有压力显示装置、消防泵转速表以及其他指示器。
4.2.1.3 各自动控制机构应有手动应急措施。
4.2.1.4 操作面板上消防泵出口和进口压力表联接处应提供测试用连接管,接口规格为 M10×1.5mm
的外螺纹,螺纹长度不小于15mm,接口位置应便于外接压力表的安装,并标注标识。
4.2.1.5 主操作面板区域离地1.2m以上不应有大于65mm的出水口。
4.2.2 操作说明和标识
4.2.2.1 操作面板应包括以下内容:
---消防泵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数值及操作说明;
---消防泵出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
---消防泵进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
---消防泵转速显示及累计工作时间显示;
---水罐的液位显示;
---发动机水温显示;
---发动机机油温度显示;
---面板上仪表及开关的用途说明牌;
---紧急停止按钮。
4.2.2.2 操作面板上应有水管路系统简图及基本操作说明。
4.2.2.3 在水罐注水口处应设有“水罐注水口”字样的标牌,标牌应永久固定。
4.3 底盘改制要求
4.3.1 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4的要求。
4.3.2 当罐体直接安装在底盘上时,应保证罐体与底盘弹性联接且不与底盘直接接触。
4.4 消防水力系统的要求
4.4.1 消防泵
4.4.1.1 选用的车用消防泵应符合GB 6245-2006的相关规定。
4.4.1.2 消防泵的放余水装置应操作方便,并应直接将余水排至车外。
4.4.1.3 消防泵与发动机功率匹配应:
---消防泵额定工况轴功率与发动机额定功率之比:汽油机不应大于55%;柴油机不应大于60%;
---取力器的增速比不应大于1.5。
4.4.2 消防管路
4.4.2.1 一般要求
4.4.2.1.1 所有管路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或采取防腐蚀措施。
4.4.2.1.2 管路布置应便于消防泵及传动机构的维护和保养。
4.4.2.1.3 消防管路应采用不同颜色区分,进水管路和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
的G05深绿色,出水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
4.4.2.2 消防泵进水管路
4.4.2.2.1 当消防泵进水口设在侧面时,应在车辆两侧均设进水口。单侧进水口应满足消防车额定压
力和流量要求。
4.4.2.2.2 额定流量不小于100L/s的消防车进水管路应设置阀门。
4.4.2.2.3 进水管路应保证45s内能够放尽进水管路内的余水。
4.4.2.2.4 消防泵的每个进水口和吸水管之间应安装抗腐蚀性滤网,滤网的过流面积不应降低消防泵
的额定压力和流量。滤网上的孔不应通过:
---对于额定流量不大于30L/s的消防泵,大于或等于8mm的颗粒。
---对于额定流量大于30L/s的消防泵,大于或等于13mm的颗粒。
4.4.2.2.5 应配置吸水管,每车携带的吸水管长度不应小于8m。
4.4.2.2.6 进水管路在0.8MPa压力下不应出现管路漏水、冒汗、密封件渗漏等现象;在1.2MPa压力
下不应破裂,不应产生影响正常使用的永久变形。
4.4.2.3 消防泵出水管路
4.4.2.3.1 出水管路的通径和数量应保证消防车在额定工况下的出水流量。
4.4.2.3.2 出水管路应保证45s内能够放尽出水管路内的余水,放余水应方便操作。
4.4.2.3.3 出水口中心离地高度大于1.2m时,出水口应向下倾斜,且离操作踏板上平面的高度不应大
于1.2m。
4.4.2.3.4 出水管路应安装可关闭出水管路和消防泵连接的止回阀。
4.4.2.3.5 出水管路应经静水压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出水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1倍,管路
及各连接处不应出现渗漏。
4.4.2.3.6 出水管路应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出水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5倍,不应
出现明显变形和结构破坏。
4.4.2.3.7 在出水管路最大工作压力下,手动启闭的出水阀开启和关闭力在不使用辅助装置的前提下
不应大于200N。非手动启闭的出水阀按正常操作方法可开启和关闭。当出水管路中没有压力时,手
动启闭的出水阀开启和关闭力不应大于50N。
4.4.2.3.8 出水阀应有指示启闭方向的指示标牌,在出水阀操作位置可见处应有“缓慢打开出水阀”的
警示标牌,出水阀结构上应保证从开启至最大开度所用的时间应大于5s。
4.4.2.4 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
4.4.2.4.1 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上应设置阀门且操作方便,额定流量大于60L/s时不应采用手动
开启。
4.4.2.4.2 水罐内输水管路的进口设置在排污孔邻近部位时,应保证污物不进入消防泵内。
4.4.2.4.3 输水管路进口应设置滤网,并应满足消防车额定工况要求。
4.4.2.4.4 额定流量不大于100L/s的消防车,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应能保证抽取罐容量90%以
上的水,额定流量大于100L/s的消防车,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应能保证抽取罐容量85%以上
的水。
4.4.3 水罐
4.4.3.1 罐体要求
4.4.3.1.1 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2m3 时,容积误差不应超过±2%;容积小于12m3 且不小于1m3 时,
每减少1m3,其误差绝对值增加0.1%;容积小于1m3 时,容积误差不应超过±10%。
4.4.3.1.2 罐体和阀门应采用防腐蚀材料或经防腐蚀处理。
4.4.3.1.3 罐容积超过2m3,罐内应设防荡板,罐容积超过3m3,罐内应设纵向防荡板,防荡板隔出的
单腔容积不应大于2m3。
4.4.3.1.4 容积大于1m3 的罐顶部应设置可供人员进出的人孔及人孔盖,人孔直径不小于400mm,人
孔盖在罐内压力超过0.1MPa时可自动卸压。
4.4.3.1.5 水罐最低处应设置排污孔,排出的淤物不应接触车身和底盘零部件。
4.4.3.1.6 水罐应设置液位或液量的指示装置。
4.4.3.1.7 水罐应能承受0.1MPa的静水压力,经0.1MPa静水压强度试验,罐体两侧面不应出现明显
残余变形,相连接的管道、阀门均不许有渗漏。
4.4.3.2 注水装置
4.4.3.2.1 消防泵至水罐的注水管路应设置阀门,阀门应方便操作。注水管路通径不应小于65mm,管
路中不应有积水。
4.4.3.2.2 从车辆外部向水罐注水的管路通径不应小于65mm,管路应保证罐内水不会倒流,管路中不
应有积水。注水口应加防护盖。
4.4.3.2.3 在水罐注水口处应设有“水罐注水口”字样的标牌,标牌应永久固定。
4.4.3.3 溢水装置
应在水罐内设置通大气的溢水管路,溢水管路直径不应小于水罐与消防泵间输水管路直径的
30%,溢水管路应高出罐顶。
4.4.4 消防炮
4.4.4.1 水罐车配备的车载消防炮喷射性能应符合GB 19156的要求。
4.4.4.2 车载消防炮装车后的俯角不应小于7°。
4.4.4.3 车顶炮的进水管路应设置控制启闭的阀门。
4.4.4.4 车顶炮和车前炮应有锁紧机构,锁紧机构能够在消防炮喷射时可靠锁止在任何俯仰和回转
角度。
4.4.4.5 车载消防炮采用无线遥控时,无线遥控信号不应对消防车其他控制系统和通讯系统的工作造
成干扰。
4.4.5 最大真空度及密封性
在大气压力为101kPa下,消防车引水装置所能形成的最大真空度不应小于85kPa。引水系统的
密封性在最大真空度条件下,1min内真空度的降低数值不应大于2.6kPa。
4.4.6 最大吸深时消防泵的性能、引水时间
4.4.6.1 在大气压力101kPa、水温20℃下时,最大吸深不应小于7m。引水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单个吸水口7m吸深引水时间
额定流量
L/s
引水时间
≤80 ≤60
>80 ≤100
4.4.6.2 在最大吸深时,消防泵的流量和出口压力应满足表2的规定。
表2 7m吸深时泵的性能
消防泵形式 流量 出口压力
低压、中低压、高低压消防泵 低压额定值的50% 不小于低压额定值
中压消防泵
高压消防泵
额定值的50%
不小于额定值
不小于额定值
4.4.7 连续运转试验
水罐车6h连续运转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连续运转试验过程中,发动机转速不应超过发动机的额定转速;
---发动机无异响、过度振动、漏水、漏油、漏气等异常现象;
---发动机出水温度小于90℃;
---发动机机油温度小于95℃;
---变速器及取力器的润滑油温度应小于100℃;
---取力器的输出轴轴承座温度应小于100℃。
4.4.8 水罐车超负荷运转性能
水罐车应进行超负荷运转试验,发动机和消防泵应工作正常,无过度振动、漏油等现象。
4.5 仪器、仪表的要求
4.5.1 仪器、仪表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的规定。
4.5.2 显示负压的真空表应选用压力真空联用表。
4.6 器材摆放、固定和配备
4.6.1 器材的摆放和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0、5.11的规定。
4.6.2 配备的器材、附件应不低于表3的规定。
表3 器材配备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消防车类型
水罐车 供水车
备注
消防水带 m
消防
直流水枪 支
导流式直流
喷雾水枪
Q≤30L/s 200 √ -
30L/s< Q≤60L/s 320 √ √
Q >60L/s 400 √ √
2 √ √
2 √ √
ϕ65mm
ϕ80mm,带中压输出的
需配200mϕ65mm水带
ϕ16mm或ϕ19mm
根据
压力
等级
合理
配置
3 干粉灭火器 具 1 √ √ 8kg,ABC干粉
4 集水器 件
Q≤60L/s 1
Q >60L/s 2
√ √ 按照相应压力等级合理配置
表3(续)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消防车类型
水罐车 供水车
备注
5 分水器 件
Q≤60L/s 2
Q >60L/s 3
√ √ 按照相应压力等级合理配置
6 吸水管扳手 个 2 √ √
7 橡皮锤 个 1 √ - 用于吸水管连接
8 地上消火栓扳手 件 1 √ √ 根据地域要求进行合理配置
9 地下消火栓扳手 件 1 √ √
10 消防梯 架 1 √ - ≥6m
11 异径接口 个 出水口数量 √ √ 每个出水口配备1个异径接口
12 护带桥 副 2 √ √
13 水带包布 件 8 √ √
14 水带挂钩 件 8 √ √
15 消防斧 件 1 √ √
16 可充电式手提照明灯 只 2 √ √
17 消防吸水管 m ≥8 √ √
18 吸水管滤水器 只 每8m吸水管配一个 √ √
19 移动式排烟机 台 1 - -
20 手抬泵 台 1 - -
21 破拆工具 套 1 - -
22 空气呼吸器 套 乘员数 - -
23 管线式泡沫比例混合器 套 1 √ -
24 泡沫管枪 支 2 √ -
注1:表中“Q”表示“消防泵额定流量”。
注2:“√”表示必配;“-”表示可不配。
4.7 警报灯具
警报灯具性能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7.28~5.7.31的规定。
4.8 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
4.8.1 消防车交付用户时除应交付车辆注册所需资料外,还应随车交付用户以下中文文件资料:
---底盘操作手册;
---底盘维修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底盘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说明书;
---底盘合格证;
---底盘随车工具清单;
---消防车电气原理图;
---消防车使用说明书;
---消防车维修、保养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消防车合格证;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消防车随车工具及易损件清单;
---所配总成及附件的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4.8.2 消防车除随车配置底盘工具外还应随车配置消防装置的专用工具。
4.8.3 消防车应随车配置全套消防装备电路保险丝。
5 试验方法
5.1 基本要求试验
试验按GB 7956.1-2014第6章的相关内容进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GB 7956.1-2014第5章的
相关要求。
5.2 整车要求试验
5.2.1 一般要求试验
5.2.1.1 在满载条件下行驶100km后,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在3m吸深下,将连接好滤水器的吸
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启动发动机并接合消防泵,并在消防泵额定工况下连续工作2h。当
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 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
合4.2.1.1的要求。
5.2.1.2 检查转速控制器,并查看操作处的各种指示装置,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2.1.2的要求。
5.2.1.3 检查各自动控制机构,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2.1.3的要求。
5.2.1.4 检查操作面板上消防泵出口和进口压力表的联接方式及连接管处的标识,用游标卡尺测量联
接螺纹直径和长度,用螺纹规测量螺距,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2.1.4的要求。
5.2.1.5 检查操作面板侧的出水口,并用卷尺测量其直径和离地高度,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2.1.5
的要求。
5.2.2 操作说明和标识试验
5.2.2.1 目测检查操作面板上的指示或显示装置,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2.2.1的要求。
5.2.2.2 目测检查操作面板上是否有水管路系统简图,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2.2.2的要求。
5.2.2.3 检查水罐注水口,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2.2.3的要求。
5.3 底盘改制试验
5.3.1 按照GB 7956.1-2014中6.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3.1的要求。
5.3.2 检查罐体与底盘的联接方式,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3.2的要求。
5.4 消防水力系统的试验
5.4.1 消防泵检查
5.4.1.1 查阅选用消防泵的相关资料,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1.1的要求。
5.4.1.2 检查消防泵的放余水装置,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1.2的要求。
5.4.1.3 查阅企业设计资料中消防泵与发动机的匹配参数,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1.3的要求。
5.4.2 消防管路试验
5.4.2.1 一般要求试验
5.4.2.1.1 检查所有消防管路的材质或防腐措施,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1.1的要求。
5.4.2.1.2 目测检查所有消防管路的布置情况,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1.2的要求。
5.4.2.1.3 目测检查所有与消防泵相连消防管路的颜色,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1.3的要求。
5.4.2.2 消防泵进水管路试验
5.4.2.2.1 目测检查消防泵进水口位置。消防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在3m吸深下,将连接好滤
水器的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启动发动机并接合消防泵。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
时,应按GB 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检查消防泵压力和流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4.4.2.2.1的要求。
5.4.2.2.2 检查进水管路的阀门,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2的要求。
5.4.2.2.3 用秒表测定放尽余水的时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3的要求。
5.4.2.2.4 目测检查消防泵的每个进水口和吸水管之间的滤网,用游标卡尺测量过流断面处滤网孔尺
寸,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4的要求。
5.4.2.2.5 用卷尺测量吸水管长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5的要求。
5.4.2.2.6 试验时将各进、出水口封闭,用试压泵向管内压水,达到试验压力后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
果是否符合4.4.2.2.6的要求。
5.4.2.3 消防泵出水管路试验
5.4.2.3.1 消防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将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将各出口和流量计
相连,启动发动机并接合消防泵,在额定转速下运行,测量消防泵的压力和流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4.4.2.3.1的要求。
5.4.2.3.2 消防泵运转结束后,放出水管路余水,用秒表测定放尽余水的时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4.4.2.3.2的要求。
5.4.2.3.3 用卷尺测量出水口中心离地高度,并目测检查出水口倾斜情况;用卷尺测量出水口中心离操
作踏板上平面的高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3的要求。
5.4.2.3.4 目测检查出水管路止回阀的安装情况,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4的要求。
5.4.2.3.5 将消防泵出口止回阀后的出水管路注满水,排除残余空气,关闭出水阀,用试压泵向出水管
路内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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