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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8965.1-2020: 防护服装 阻燃服
GB 8965.1-2020 英文名称: Protective clothing--Flame retardant protective clothing
ICS 13.340.10
C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阻燃服的分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有明火、散发火花,或在有易燃物质并有轰燃风险的场所使用的阻燃服。
5 要求
5.1 材料
5.1.1 面料
5.1.1.1 阻燃性
A级和B级阻燃服所用材料的阻燃性能,在洗涤前和经过6.2规定的洗涤程序洗涤后,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5.1.1.2 理化性能
阻燃服所用面料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夏装的整体,春秋装和冬装的服装领口、袖口、裤
管所用材料的理化性能应满足直接接触皮肤面料的要求。对包含衬里的服装使用的面料、覆膜和涂层
织物,无透气率和透湿率要求。未标注“机织物”或“针织物”的技术要求,对所有类型面料均适用。
5.1.3 缝纫线
5.1.3.1 强力按6.18规定试验时,缝纫线的断裂强力不小于10N。
5.1.3.2 阻燃性按6.19规定试验时,无熔融和烧焦现象。
5.1.4 附件、辅料与衬布
5.1.4.1 扣、钩、拉链应便于连接和解脱,扣、钩、拉链的材质不应使用易熔、易燃、易变形的材料,若必须
使用时其表面需加阻燃衣料掩襟。按6.1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纽扣、拉链、钩不得出现燃烧、熔融或
变形情况,并能解开。
5.1.4.2 金属部件不应与身体直接接触。如使用橡筋类材料,包覆材料应阻燃。
5.1.4.3 阻燃服如使用反光带和荧光材料等配料,配料的阻燃性能应与服装面料一致,反光带的逆反射
系数应符合GB 20653对反光材料的反光性能要求。使用荧光材料的,荧光材料的颜色性能应符合
GB 20653对基底材料或组合性能材料的颜色性能要求。
5.1.4.4 服装可敷热熔粘合衬,用于领子、褂面、袖头、下摆卡夫、裤腰、袋盖等部位。敷料部位不应渗
胶,按GB/T 8629-2017中4N方法水洗20次后,不应有起泡、脱层现象。
5.2 款式款式应简洁、实用、美观,宜在如下款式中选用:
上、下装分离式,衣裤(帽)连体式等。
5.3 结构
5.3.1 测试人员穿着与其尺寸相符的服装进行如下动作时,服装应始终包覆躯干和四肢,不得出现腰
部、腹部、前臂、手腕、小腿以及其他被服装包覆部位露出的情况。
a) 身体直立,双臂侧平举至两臂高举过头;
b) 身体直立,双臂前伸,继续上举至高举过头,然后弯腰至手指触地;
c) 双臂前伸,蹲下,起立;
d) 弓箭步行走。
5.3.2 明衣袋应带袋盖,上衣长度应盖住裤子上端20cm以上,袖口、脚口、领子应收口,袋盖长度应大
于袋口长度2cm。裤子两侧口袋不得用斜插袋,避免明省、活褶向上倒。
5.3.3 在作业中不易引起钩、挂、绞、碾。
5.3.4 在适宜处可留有透气孔隙,以便排汗散湿调节体温。但通风孔隙不得影响服装强度,孔隙结构
不得使外界异物进入服装内部。
5.4 号型及规格
防护服的号型应符合GB/T 13640的规定,超出GB/T 13640范围按档差自行设置。成品尺寸测
量位置及主要部位允许公差符合FZ/T 81007的规定。
5.5 缝制
5.5.1 接缝强力
按6.20规定的方法测试,机织类面料制成的服装,肩缝、袖窿缝、裤后裆缝接缝强力应不小于
225N,裤内侧缝接缝强力应不小于100N,针织类服装的裤后裆缝和腋下接缝强力应不小于74N。
5.5.2 缝制工艺
5.5.2.1 各部位缝合平服,线路顺直、整齐、牢固,针迹均匀,起止针处及袋口应回针缉牢,各部位缝头不小于0.8cm。
5.5.2.2 左右对称,部件定位准确,对称部位基本一致。
5.5.2.3 绱袖圆顺,位置适宜。
5.5.2.4 领子平服,不反翘,领子部位明线不能有接线。
5.5.2.5 眼位不偏斜,锁眼针迹美观、整齐、平服。
5.5.2.6 钉扣牢固,不得钉在单层布上(装饰扣除外)。四合扣牢固,吻合适度,无变形或过紧现象。扣
与扣眼及四合扣上下要对位。
5.5.2.7 绱门襟拉链平服,左右高低一致。
5.5.2.8 各部位30cm内不得有两处跳线和连续跳线,链式线迹不允许跳线。
5.5.2.9 面里平服,不反翘,无明显抽皱。
5.6 外观
5.6.1 整洁美观、熨烫平展、定型充分、整叠规整,无烫黄和水渍,无破损、斑点、污物及其他影响服装性
能的缺陷。
5.6.2 同色面料服装每套(件、条)各部位表面颜色互差不低于4级,非表面部位颜色不低于3-4级,色
差评定级别应按照GB/T 250规定进行。
5.6.3 疵点、污渍对产品美观和牢固无影响,判定应在室内标准光照明,照度不低于600lx条件下距产
品1.5m处观察,不允许断经断纬及破损。
5.7 成品水洗后的尺寸变化率
按6.21规定的方法测试,机织物面料制成的服装成品水洗后的尺寸变化率按表4规定。
5.8 成品轰燃条件下的阻燃性能
按6.22规定的方法对洗涤前和洗涤后的样品分别进行测试,穿着A级服装的假人二级烧伤和三级
烧伤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总面积的25%,穿着B级服装的假人,二级烧伤和三级烧伤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总面积的50%。
6 试验方法
6.1 面料的热防护性能值按GB/T 38302-2019的规定测试,样品数量为3块,面料和里料的续燃时
间、阴燃时间、损毁长度和熔融、滴落的试验方法按GB/T 5455-2014中条件A规定的方法测试。样
品测试前应洗涤,洗涤依据6.2的要求进行。如样品提供方说明服装中包含非阻燃的功能层,按6.19规
定的方法测试,功能层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6.2 如无特殊说明,本标准中阻燃服或面料的洗涤应使用GB/T 8629-2017中规定的A2型自动洗衣
机,使用正常搅拌方式洗涤12.5h,漂洗8h,并悬挂干燥。漂洗过程中应换水两次,每次换水前脱水
2min。洗涤所用洗衣粉应为中性,pH值为7.0~7.5。或使用 A2型自动洗衣机并使用中性洗涤剂按
GB/T 8629-2017中4N方式洗涤50次,并悬挂干燥。如服装注明为一次性使用服装,则测试前可不
经过洗涤预处理。
6.3 面料的断裂强力按GB/T 3923.1测试。
6.4 面料的撕破强力按GB/T 3917.3测试。
6.5 面料的胀破强力按GB/T 7742.1规定的方法测试,测试面积为7.3cm2。
6.6 面料的透湿率试验按GB/T 12704.1方法规定测试。
6.7 机织物类面料的起球试验按GB/T 4802.1的规定进行,针织物类面料的起球试验按GB/T 4802.3
的规定进行。
6.8 面料的透气率按GB/T 5453的规定测试。
6.9 面料尺寸变化率和松弛尺寸变化率按GB/T 8628和GB/T 8630规定进行,采用GB/T 8629-
2017中的4N程序洗涤,机织物采用悬挂晾干的方式干燥,针织物采用平铺晾干方式干燥。如果使用
说明上为轻柔洗涤或手洗,则采用4G或4H程序洗涤,洗涤次数为1次。
6.10 面料和里料的热稳定性测试方法按附录A进行。A级在(260±5)℃条件下、B级在(180±2)℃
条件下进行测试。
6.11 耐皂洗色牢度的试验按GB/T 3921的规定测试。
6.12 耐摩擦色牢度的试验按GB/T 3920规定测试。
6.13 耐汗渍色牢度的试验按GB/T 3922规定测试。
6.14 甲醛含量的测试方法按GB/T 2912.1规定测试。
6.15 pH值的测试方法按GB/T 7573规定测试。
6.16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按GB/T 17592和GB/T 23344测试。
6.17 异味按GB 18401-2010中6.7的规定测试。
6.18 缝纫线强力按GB/T 3916-2013中方法A或方法B的规定测试。
6.19 烘箱加热至(260±10)℃,稳定后,将待测样品放入烘箱5min后取出。如测试样品为缝纫线,取
100m阻燃线经缠绕后放入烘箱。钩、扣、拉链样品按使用状态系好后取样品及其附着的织物和防护用
的掩襟(如果有)放入烘箱中。
6.20 成品接缝强力测试,机织类服装按GB/T 21294规定的方法进行,针织物材料制成的服装接缝强
力按FZ/T 70007规定的方法测试,测试位置为裤后裆缝和腋下接缝,每个部位各取一个试样。
6.21 成品水洗后的尺寸变化率按GB/T 8628和GB/T 8630规定进行,采用GB/T 8629-2017中的
4N程序洗涤,机织物采用悬挂晾干的方式干燥,针织物采用平铺晾干方式干燥。
6.22 成品轰燃条件下阻燃性能按ISO 13506-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测试系统结构见ISO 13506-1中
的要求,假人身上应穿着紧身的全棉圆领衫再穿着适合号型的测试服装进行测试,圆领衫所用面料单位
面积质量应为140g/m2~170g/m2。测试用热通量为84×(1±5%)kW/m2,暴露时间为(3.0±0.1)s。
烧伤面积的分析和计算按ISO 13506-2规定的方法进行。
注1:对单套服装,如无特殊说明,测试烧伤面积过程中不包含手部和足部所测数据。
注2:模拟假人身高为(1810±60)mm,胸围为(995±105)mm,腰围为(870±25)mm。
7 检验规则
7.1 质量缺陷划分
质量缺陷划分见表5。
7.2 各项质量缺陷根据表5累积计算,单个产品合格条件:A类缺陷数=0、B类缺陷数=0、C类缺陷
数≤2,或A类缺陷数=0、B类缺陷数≤1、C类缺陷数≤1。
8 标识、包装及储存
8.1 标识
8.1.1 每套防护服上应有永久性标识,包括合格证、使用说明和图形符号。
8.1.2 合格证中的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产品类别、材料组分、材料为本质阻燃织物或后处理阻燃织物
说明、防护级别、洗涤方法、生产日期、批次、有效期、制造厂名、厂址等,一次性服装应注明“不可洗涤”。
8.1.3 产品应附有使用说明,产品使用说明应符合GB/T 5296.4的要求,并包含如下内容:
a) 产品洗涤方法、最大洗涤次数和保质期要求。
b) 如服装包含多种部件或服装由几件衣服构成,各部件和各层服装应有明确标识并确保服装内
外层顺序正确。
c) 注明在接触化学品或可燃液体后,使用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场所,并小心脱去工作服,尽量避
免化学品或液体与皮肤接触。
d) 应注明在某些情况下,还需要其他的个体防护装备。
e) 应说明由于服装本身性能限制,可能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风险。
f) GB/T 20097中规定的其他生产厂商的信息。
g) 不同等级阻燃服的使用环境。
8.1.4 阻燃服应有图形符号,依据GB/T 20097,应采用图1形式并在图形符号下方标注本标准编号和
阻燃服级别。
阻燃服级别:
8.2 包装
产品包装容器应规整牢固、无破损,内外包装应设防潮层,组合尺寸配套,产品数量准确,整叠规整,
码放整齐,箱内应放入承制方包装检验单,包装检验单应包括产品名称、号型、批次、承制方名称、数量、
检验员、检验日期,箱外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质量、体积、生产日期、承制方名称和有效期限。
8.3 储存
产品不得与有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存放处应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晒,包装件距墙面及地面
20cm以上,防止鼠咬、虫蛀、霉变。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热稳定性试验方法
A.1 试样
试样尺寸100mm×100mm,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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