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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233.3-2024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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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233.3-2024 英文版 369 GB/T 14233.3-2024 [PDF]天数 <=4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3部分:微生物学试验方法 GB/T 14233.3-2024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4233.3-2024 (GB/T14233.3-2024)
中文名称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3部分:微生物学试验方法
英文名称 Test methods for infusion, transfusion, injection equipments for medical use - Part 3: Microbiological test method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C31
国际标准分类 11.040.20
字数估计 18,176
发布日期 2024-10-26
实施日期 2026-11-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4233.3-2024: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3部分:微生物学试验方法 ICS 11.040.20 CCSC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3部分:微生物学试验方法 2024-10-26发布 2026-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无菌检查 2 4.1 材料与仪器 2 4.2 试验环境 3 4.3 方法设计及确认 3 4.4 供试品测试 4 5 细菌内毒素检查 4 5.1 材料与仪器 4 5.2 试验环境 5 5.3 方法设计及确认 5 5.4 供试品测试 6 5.5 试验报告 6 6 生物负载测定 7 6.1 材料与仪器 7 6.2 试验环境 7 6.3 方法设计及确认 7 6.4 产品测试 8 7 无菌试验 9 7.1 材料与仪器 9 7.2 试验环境 10 7.3 方法设计及确认 10 7.4 产品测试 10 参考文献 1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14233《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的第3部分。GB/T 14233已经发布 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化学分析方法; ---第2部分:生物学试验方法; ---第3部分:微生物学试验方法。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医用输液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强生(苏州)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苏州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江西三 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驼人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 中保康医疗器具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栾园园、王文庆、龙经、秦杰、李凌梅、龚耀仁、刘炳荣、杨婷茹、崔景强、巩向阳、 张萌萌、孙令骁、李翠、马恒、房爱华。 引 言 GB/T 14233《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拟由三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化学分析方法。目的在于给出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的化学分析方法。 ---第2部分:生物学试验方法。目的在于给出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的生物学试验方法。 ---第3部分:微生物学试验方法。目的在于给出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的微生物学试验方法。 在输液、输血和注射器具产品上进行的微生物学试验一般包括: ---对无菌成品进行的无菌检查; ---对无菌成品进行的细菌内毒素检查; ---GB/T 19973.1给出的产品上微生物总数的测定; ---GB/T 19973.2给出的用于灭菌过程的定义、确认和维护的无菌试验。 本文件涵盖上述内容。 本文件给出的“无菌检查”适用于经受常规灭菌剂量或无菌加工的产品,是在参考各国药典基础上 根据输液、输血和注射器具的具体特点制定的。同时,本文件所列的无菌试验方法经验证后替代 GB/T 14233.2-2005中的“无菌试验”。无菌检查常用于监督抽检。无菌检查若不符合规定,表明产品 在该检验条件下发现微生物污染,该结论证实了供试品代表的总体有存活微生物。无菌检查不能替代 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用于产品放行。若要证明10-6的无菌保证水平,需要对数百万件产 品进行无菌检查。无菌检查属破坏性试验,如此高的检验数量显然无法实现,故无菌检查无法用于证实 供试品代表的总体满足10-6的无菌保证水平。无菌检查若符合规定,仅表明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 发现微生物污染,即“未检出”。 本文件给出的“细菌内毒素检查”适用于经受常规灭菌剂量或无菌加工的产品,是在参考各国药典、 ISO 11737-3等基础上根据输液、输血和注射器具的具体特点制定的。同时,本文件所列的细菌内毒素 试验方法经验证后替代GB/T 14233.2-2005中的“细菌内毒素试验”。细菌内毒素检查常用于日常质 量控制以及监督抽检。本文件规定的方法包括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为了减少鲎试剂的使用量和适应 特殊医疗器械检查的需要,适用时使用新的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如重组C因子法、微量凝胶法等。 本文件给出的“生物负载测定”适用于待灭菌的产品,是GB/T 19973.1在医用输液、输血和注射器 具上的具体应用。生物负载包含微生物数量、特征和特性的范畴,本文件给出的生物负载测定特指灭菌 前产品上微生物数量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给出的“无菌试验”适用于经受低于常规灭菌剂量的产品,是GB/T 19973.2在医用输液、输 血和注射器具的具体应用。该试验用于证实经受一定灭菌条件后的所有产品中有存活微生物的产品数 量,从而预测达到预定的无菌保证水平所需灭菌剂量。为便于区分,本文件用“无菌检查”和“无菌试验” 分别表示两种试验类型。 如适用,其他类型医疗器械产品检验中的微生物学试验经验证后参考本文件进行。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3部分:微生物学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无菌检查、细菌内毒素检查、生物负载测定和无菌试验 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9973.1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微生物学方法 第1部分:产品上微生物总数的确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菌检查 testforsterility 在经无菌加工或灭菌工艺处理的产品上进行的检查其是否无菌的技术操作。 3.2 将产品直接浸没于液体培养基中进行培养的无菌检查/无菌试验方法。 3.3 将液体产品或非液体产品经过冲洗液洗脱后的洗脱液进行薄膜过滤、对滤膜进行培养的无菌检 查/无菌试验方法。 3.4 培养基灌装法 mediumfilingmethod 将液体培养基灌装入产品内部腔体或者通路进行培养的无菌检查/无菌试验方法。 3.5 培养基洗脱法 mediumelutionmethod 用液体培养基对产品上可能存在的微生物进行洗脱、收集洗脱培养基进行培养的无菌检查/无菌试 验方法。 3.6 利用鲎试剂来检测或量化由革兰氏阴性菌产生的细菌内毒素,以判断产品中细菌内毒素的限量是 否符合规定。 3.7 内毒素限值 endotoxinlimit 产品或由其制备的供试液中内毒素的最大可接受量。 3.8 生物负载测定 testofbioburden 测定产品存活微生物总数的试验方法。 3.9 样品份额 sampleitemportion;SIP 用于测试医疗保健产品的规定部分。 [来源:ISO 11139:2018,3.244] 3.10 回收率 recoveryefficiency 衡量某一特定技术从产品上转移、采集和/或培养微生物的能力。 [来源:ISO 11139:2018,3.228] 3.11 用以存活微生物计数时补偿无法完全从产品和/或微生物培养中采集的数值。 [来源:ISO 11139:2018,3.24] 3.12 生物负载估计值 bioburdenestimate 通过将生物负载校正因子应用于生物负载计数而确定的值。 [来源:ISO 11139:2018,3.25] 3.13 无菌试验 testofsterility 开发、确认或再鉴定过程中要求的一项技术操作,用于确定产品或其份额上是否有存活微生物。 [来源:ISO 11139:2018,3.299] 4 无菌检查 4.1 材料与仪器 4.1.1 培养基 无菌检查用培养基通常为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FTM)和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TSB)。培养 基的配制、灭菌、贮藏以及质量控制等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01无菌检查 法和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的要求。 4.1.2 菌种 无菌检查用菌种主要用于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以及阳性对照试验。菌种种类、来 源、复苏、贮藏、传代、使用等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01无菌检查法和9203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的要求。 注:方法回收率确认试验一般采用芽孢杆菌的芽孢。 4.1.3 稀释液、冲洗液 无菌检查用稀释液、冲洗液通常为0.1%无菌蛋白胨水溶液、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 等,其制备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01无菌检查法的要求。 4.1.4 培养容器 薄膜过滤器、试管、三角瓶等。 4.1.5 仪器 天平、压力蒸汽灭菌器、洁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薄膜过滤装置、培养箱等。 4.2 试验环境 供试品处理及接种培养基宜在不低于万级洁净实验室内的洁净工作台或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或在 不低于十万级洁净实验室内的隔离器系统中进行。涉及生物安全的操作,应在生物安全实验室内的生 物安全柜中进行。 4.3 方法设计及确认 4.3.1 方法设计 4.3.1.1 检验量 通常选择整件供试品进行每种培养基的检查。若供试品性状不允许,可选择代表性部分进行试 验,包括: ---按比例代表供试品每种材料的部分,或 ---整件供试品最难灭菌的部分,或 ---与患者接触的供试品部分。 4.3.1.2 供试品处理及接种培养基 视供试品具体性状,按照如下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供试品处理及接种培养基。 直接接种法:将供试品剪碎或拆散处理,浸没于培养基中。宜保证培养基与供试品充分接触;宜规 定培养容器内培养基用量和高度。 培养基洗脱法:用培养基充分冲洗供试品内部和/或表面,对洗脱培养基进行培养。宜规定培养基 用量、冲洗时间。 培养基灌装法:将培养基灌装入供试品内部,密封,直接培养。宜规定培养基用量。 薄膜过滤法:用冲洗液充分冲洗供试品内部和/或表面,合并冲洗液,制得供试液。将供试液薄膜过 滤,对滤膜进行培养。宜规定冲洗液种类、冲洗液用量、冲洗时间。 考虑到微生物采集效率,在适用情况下,宜优先选用直接接种法或培养基灌装法进行供试品处理及 接种培养基。对于仅声称内部无菌的供试品,直接接种法不适用。对于结构组成复杂的供试品,可对其 拆解后分别进行供试品处理及接种培养基。对于内装液体的容器类供试品,可在与容器充分接触后对 内装液体采用薄膜过滤法进行试验。 4.3.1.3 培养及观察 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01无菌检查法进行培养及观察。 4.3.1.4 阳性对照试验 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01无菌检查法进行阳性对照试验。 4.3.1.5 阴性对照试验 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01无菌检查法进行阴性对照试验。 4.3.1.6 结果判断 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01无菌检查法的要求。 4.3.2 方法确认 4.3.2.1 方法适用性试验 进行供试品无菌检查时,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01无菌检查法进行方 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供试品的无菌检查。若检查方法或供试品等发生变化可 能影响检验结果时,应重新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 4.3.2.2 方法回收率确认试验 当采用培养基洗脱法和薄膜过滤法时,除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外,宜结合风险评估及方法原理,参 照GB/T 19973.1进行方法回收率确认试验来了解微生物回收率。 4.4 供试品测试 4.4.1 检验数量 一般宜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最小包装的供试品。该检验数量不包括阳性对照试验供试品用量。 4.4.2 检验方法 宜采用经4.3.2确认的方法进行试验。 4.4.3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中宜给出下列信息: a) 供试品名称、批号、规格型号; b) 检验数量; c) 检验量; d) 供试品处理及接种培养基方法; e) 观察结果; f) 结果判断。 5 细菌内毒素检查 5.1 材料与仪器 5.1.1 标准品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43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的要求。 5.1.2 鲎试剂 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43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的要求。 5.1.3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 用作溶剂、稀释剂及浸提介质。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43细菌内毒素 检查法的要求。 5.1.4 反应容器 安瓿、试管、微孔板等。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43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的要求。 5.1.5 仪器 电热鼓风干燥箱、恒温水浴箱/试管恒温仪、酶标仪、旋涡混合器等。 5.2 试验环境 细菌内毒素检查通常不需要在受控环境(例如,洁净室、洁净工作台或生物安全柜等)内进行,试验 人员应遵循基本的无菌技术以防止污染。 5.3 方法设计及确认 5.3.1 方法设计 5.3.1.1 供试液制备 供试品浸提部位的选择应基于产品预期用途和临床使用风险,可能是产品整体或者组件(例如,液 体通路、套装产品的特定组件等)。在浸提过程中,供试品整体或组件应与浸提介质充分接触。若供试 品性状不允许,可选择代表性部分(例如,与患者接触的部分等)进行浸提。 通常将供试品浸没于无热原器皿内,必要时可将供试品剪碎或拆散处理,加入浸提介质进行浸提。 对于声称液体通路无热原的供试品,可将浸提介质注入液体通路进行浸提。一般在(37±1)℃浸提不少 于1h,也可采用其他经验证的浸提条件。浸提介质的体积取决于不同供试品的尺寸和结构组成,应保 证浸提介质能充分接触和浸提供试品。 通常将各供试品合并后浸提以制备供试液,或者分别浸提后将浸提液合并制备供试液。对于结构 组成复杂的供试品,可对其拆解后分别进行浸提,浸提后将浸提液合并,即得供试液。对于内装液体的 容器类供试品,可在与容器充分接触后将内装液体作为供试液。部分供试品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可参照 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如GB 18671、YY/T 1282等。 5.3.1.2 供试液内毒素限值确定 供试液内毒素限值为供试品浸提液中可能存在的内毒素最大允许量。在选择凝胶法进行供试液内 毒素检查时,应选择不大于供试液内毒素限值的适宜灵敏度的鲎试剂。如果没有合适灵敏度的鲎试 剂,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浸提介质体积或产品内毒素限值以满足供试液内毒素检查需求。 根据式(1)计算: E= K×N (1) 式中: E ---供试液内毒素限值,单位为内毒素单位每毫升(EU/mL); K---供试品内毒素限值,单位为内毒素单位每件(EU/件); N---供试品数量,单位为件; V ---供试液体积,单位为毫升(mL)。 注:USP< 161 >章节中规定一般医疗器械细菌内毒素限值为每件不超过20EU,与脑脊液接触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为 每件不超过2.15EU。 5.3.1.3 检验技术选择 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43细菌内毒素检查法中的凝胶法或光度测定 法进行。 5.3.1.4 结果判定 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43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的要求。 5.3.2 方法确认 供试品初次进行细菌内毒素检查之前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43细菌 内毒素检查法进行干扰试验,以检验供试品对所选用的试验方法是否有抑制或增强作用。若鲎试剂、检 查方法或供试品等发生可能影响检查结果的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干扰试验。 如果供试液存在干扰作用,通常通过稀释供试液排除干扰;也可以直接选择经稀释的供试液进行干 扰试验和常规测试。稀释倍数不超过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根据式(2)计算: MVD= (2) 式中: MVD---最大有效稀释倍数; E ---供试液内毒素限值,单位为内毒素单位每毫升(EU/mL); λ ---所用鲎试剂灵敏度标示值,单位为内毒素单位每毫升(EU/mL)。 5.4 供试品测试 5.4.1 检验数量 同一批号一般宜随机抽取3个~10个最小包装的供试品。 5.4.2 检验方法 采用经5.3.2确认的方法进行试验。 5.4.3 产品内毒素含量报告 一般以EU/件为单位报告内毒素含量。 5.5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中宜给出下列信息: a) 供试品名称、批号、规格型号; b) 检验数量; c) 供试液制备方法; d) 检验方法; e) 细菌内毒素含量; f) 结果判定。 6 生物负载测定 6.1 材料与仪器 6.1.1 培养基 生物负载测定用培养基通常为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TSA)。培养基的配制、灭菌、贮藏以及质 量控制等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 数法和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的要求。当产品中有疑似厌氧菌时,可增加适宜的培 养基。 6.1.2 菌种 表1列举了生物负载测定常用菌种。以下菌种用于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菌种 的来源、复苏、贮藏、传代、使用等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05非无菌产品微 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和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的要求。 注1:方法回收率确认试验一般采用芽孢杆菌的芽孢。 注2:必要时,增加从生产环境及产品中分离的常见污染菌株作为试验菌株。 表1 常用菌种 菌种类型 常用菌种 需氧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铜绿假单胞菌 枯草芽孢杆菌 霉菌和酵母菌 白色念珠菌 黑曲霉 6.1.3 洗脱液、稀释液 宜使用GB/T 19973.1规定的洗脱液、稀释液。 6.1.4 仪器 天平、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安全柜、薄膜过滤装置、培养箱等。 6.2 试验环境 微生物采集及转移至培养基宜在不低于十万级洁净实验室内的生物安全柜或洁净工作台或百级洁 净区域内进行。涉及生物安全的操作,应在生物安全实验室内的生物安全柜中进行。 6.3 方法设计及确认 6.3.1 方法设计 6.3.1.1 SIP 宜符合GB/T 19973.1的要求。 6.3.1.2 微生物采集 视样品份额的具体性状,按照如下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微生物采集,制备供试液。 冲洗法:让冲洗液冲洗产品内部,宜规定接触时间、冲洗液用量及冲洗流量。 振摇法(手工或机械方式):将产品整体或拆解后浸入装有冲洗液的适当容器中进行振摇,宜规定接 触时间、冲洗液用量、振摇频率。 超声法:将产品整体或拆解后浸入装有冲洗液的适当容器中,将容器在超声波清洗器中进行处 理,或将超声探头浸入容器内冲洗液中进行洗脱,宜规定超声处理的额定频率、处理时间、产品放置 位置。 对于结构组成复杂的产品,可对其拆解后分别进行微生物采集。当单件产品生物负载较低时,可以 合并多件产品进行微生物采集。对于内装液体的容器类产品,可在与容器充分接触后将内装液体作为 供试液。如果如上方法不适用,宜按照GB/T 19973.1选择其他适宜方法。 6.3.1.3 转移至培养基 取供试液,采用标称孔径不大于0.45μm,直径一般为50mm的分析滤膜进行薄膜过滤;供试液薄 膜过滤前,先将少量冲洗液过滤以润湿滤膜。需要时,对过滤后的滤膜进行冲洗。取出滤膜,菌面朝上 贴于TSA平板上。 6.3.1.4 微生物培养 将TSA平板在30℃~35℃培养3d~7d。 6.3.1.5 微生物计数 菌落蔓延生长的平板不宜计数。每张滤膜上的菌落数宜不超过50CFU。当菌落数较多时,供试 液可酌情减量。若滤膜上无菌落生长,记为< 1CFU。 6.3.2 方法确认 6.3.2.1 方法回收率确认试验 按照GB/T 19973.1进行方法回收率确认试验,得到生物负载校正因子。由于医用输液、输血、注 射器具一般生物负载含量较低,通常选择产品接种法进行方法回收率确认试验,通过在产品上接种已知 数量的选定微生物形成人工生物负载确定回收率。许多特殊产品或复杂产品存在不易接种或接种后不 易干燥等情况,可将产品放置于自然环境或用菌悬液浸泡等方式提高其生物负载后,采用重复回收法来 确认回收率。对于内装液体的容器类产品,可在与容器充分接触后直接将内装液体作为供试液,此情况 下无须进行方法回收率确认试验。 6.3.2.2 方法适用性试验 若产品可能含有在生物负载测试条件下有抑菌作用的物质,除进行方法回收率确认试验外,宜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进行方 法适用性试验,以证明产品不会抑制微生物生长或检出。 6.4 产品测试 6.4.1 检验数量 随机选取同批次3件~10件产品。 6.4.2 检验方法 采用经6.3.2确认过的方法进行试验。 6.4.3 菌数报告 以每件产品为单位报告微生物计数结果。 6.4.4 生物负载估计值计算 6.4.4.1 按式(3)计算每件产品的生物负载估计值。 Mi=f×Yi (3) 式中: Mi ---第i件产品生物负载估计值,单位为菌落形成单位(CFU); f ---生物负载校正因子; Yi ---第i件产品菌落数,单位为菌落形成单位(CFU)。 6.4.4.2 所有产品生物负载估计值的均值即为该批产品生物负载估计值。 6.4.5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中宜给出下列信息: a) 产品名称、批号、型号; b) 检验数量; c) 样品份额; d) 微生物采集方法; e) 生物负载校正因子; f) 每个产品的生物负载估计值(若适用); g) 生物负载估计值。 7 无菌试验 7.1 材料与仪器 7.1.1 培养基 无菌试验用培养基通常为TSB。培养基的配制、灭菌、贮藏以及质量控制等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1101无菌检查法和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进行。其 中,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时培养温度为(30±2)℃。当产品中有疑似厌氧菌时,可增加适宜的培养基。 7.1.2 菌种 表1列举了无菌试验常用菌种,这些菌种用于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菌种的来 源、复苏、贮藏、传代、使用等宜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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