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15370.2-2025, GB/T15370.2-2025, GBT 15370.2-2025, GBT15370.2-2025
| 标准编号 | GB/T 15370.2-2025 (GB/T15370.2-2025) | | 中文名称 | 农业拖拉机 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50 kW~130 kW轮式拖拉机 | | 英文名称 | Agricultural tractors - General requirement - Part 2: 50 kW~130 kW wheeled tracto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6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60.10 | | 字数估计 | 14,152 |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 | 实施日期 | 2025-09-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5370.2-2025: 农业拖拉机 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50 kW~130 kW轮式拖拉机
ICS 65.060.10
CCST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5370.2-2009
农业拖拉机 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50kW~130kW轮式拖拉机
Part2:50kW~130kWwheeledtractors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15370《农业拖拉机 通用技术条件》的第2部分。GB/T 15370已经发布了以下
部分:
---第1部分:50kW以下轮式拖拉机;
---第2部分:50kW~130kW轮式拖拉机;
---第3部分:130kW以上轮式拖拉机;
---第4部分:履带拖拉机;
---第5部分: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第6部分:四轮船式拖拉机;
---第7部分:三轮船式拖拉机。
本文件代替GB/T 15370.2-2009《农业拖拉机 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50kW~130kW 轮式
拖拉机》,与GB/T 15370.2-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漆膜要求(见4.1.5,2009年版的3.1.5);
b) 增加了拖拉机最大不透光排气烟度值要求(见4.1.7);
c) 增加了操纵机构操纵方向要求(见4.1.8);
d) 删除了拖拉机档位数量要求(见2009年版的3.1.9);
e) 增加了前驱动桥要求(见4.1.12);
f) 更改了转向盘最大自由行程要求(见4.1.13,2009年版的3.1.12);
g) 更改了拖拉机牵引装置、拖挂装置要求(见4.1.16,2009年版的3.1.15),增加了液压快换接头
要求(见4.1.16);
h) 增加了电气及电子控制系统功能、CAN总线通信、故障诊断和车载终端要求(见4.1.18~4.1.21);
i) 增加了LED前照灯要求(见4.1.22);
j) 增加了拖拉机电磁兼容性要求(见4.1.23);
k) 增加了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要求(见4.1.24);
l) 增加了拖拉机驾驶室门道、紧急出口与驾驶员的工作位置尺寸要求(见4.1.25);
m) 增加了拖拉机喇叭声压级要求(见4.1.27);
n) 增加了拖拉机封闭驾驶室通风、制冷和(或)采暖空调系统要求(见4.1.28);
o) 增加了拖拉机用润滑油质量要求(见4.1.29);
p) 增加了拖拉机精密传动及液压系统零部件清洁度要求(见4.1.30);
q) 增加了拖拉机操纵符号要求(见4.1.31);
r) 增加了拖拉机整机环保要求(见4.2.3);
s) 更改了动力输出轴的最大功率要求(见4.3.1.1,2009年版的3.3.1.1),增加了全功率输出轴在
发动机标定转速下最大输出功率要求(见4.3.1.1);
t) 增加了拖拉机加权动力输出轴燃油消耗率要求(见4.3.1.2);
u) 更改了拖拉机最大牵引力要求(见4.3.2.1,2009年版的3.3.2.3);
v) 增加了静液压无级变速拖拉机最大牵引功率要求(见4.3.2.2);
w) 更改了拖拉机最大牵引功率工况下的牵引比油耗要求(见4.3.2.3,2009年版的3.3.2.2);
x) 更改了拖拉机起动性能要求(见4.3.3,2009年版的3.3.3);
y) 更改了拖拉机的最大提升力要求(见4.3.5.1,2009年版的3.3.5.1);
z) 增加了拖拉机提升时间要求(见4.3.5.2);
aa) 增加了拖拉机自动辅助驾驶系统性能要求(见4.3.6);
bb) 更改了拖拉机的可靠性试验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要求(见4.3.7,2009年版的3.3.6);
cc) 增加了技术要求对应的试验方法(见第5章);
dd) 更改了型式检验的检验时机(见6.2.1,2009年版的5.2.1);
ee) 更改了不合格分类要求(见6.2.3,2009年版的5.2.3);
ff) 更改了抽样方案(见6.2.4,2009年版的5.2.4);
gg) 更改了判定规则(见6.2.5,2009年版的5.2.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洛阳拖拉机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农博鼎智能农业装备(潍坊)有限公司、潍柴雷沃
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洛阳
西苑车辆与动力检验所有限公司、佳木斯骥驰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河南
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沿海农业机械检测有限公司、徐州市凯尔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山东双力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广西合浦县惠来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奔野拖拉
机制造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孟楠、高旭、王立峰、王殿勇、赵山虎、谢太林、李勇、马良骥、彭彬、王启涛、
廖汉平、王波、宫增民、徐书雷、刘晓亮、蔡彦彬、陆凤祥、徐庆武、孙盼盼、翟国庆、李博、杨建立、孙友顺、
何继凤、杨志波、邢鹏飞、邢首辰、陈嵩、高巧明、黄庆华、王贡献、王兴洪、宋国风。
本文件于1994年首次发布;2004年第一次修订;2009年第二次修订时分为部分出版,本文件对应
GB/T 15370.2-2009《农业拖拉机 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50kW~130kW 轮式拖拉机》;本次为
第三次修订。
引 言
拖拉机是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工具之一,配合农机具可从事耕种、收获和运输等工作,提高了农业
生产的效率。随着拖拉机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制造能力和产品技术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规范
行业行为,促进共同效益,对拖拉机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有必要提出统一的规范。
GB/T 15370《农业拖拉机 通用技术条件》即为此制定,为农业拖拉机的生产、检验、贸易(交货)和技术
交流提供依据。按照拖拉机结构和功率段的不同,GB/T 15370拟由7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50kW以下轮式拖拉机。目的在于规范50kW以下(含)农业多缸直联轮式拖拉机
的制造。
---第2部分:50kW~130kW 轮式拖拉机。目的在于规范50kW~130kW(含)农业轮式拖拉
机的制造。
---第3部分:130kW以上轮式拖拉机。目的在于规范130kW以上农业轮式拖拉机的制造。
---第4部分:履带拖拉机。目的在于规范农业履带拖拉机的制造。
---第5部分: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目的在于规范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的制造。
---第6部分:四轮船式拖拉机。目的在于规范四轮船式拖拉机的制造。
---第7部分:三轮船式拖拉机。目的在于规范三轮船式拖拉机的制造。
农业拖拉机 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50kW~130kW轮式拖拉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50kW~130kW(含)农业轮式拖拉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标志、
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50kW~130kW(含)农业轮式拖拉机(以下简称“拖拉机”)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592(所有部分) 农业拖拉机 后置动力输出轴1、2、3和4型
GB/T 1593 农业轮式拖拉机 后置式三点悬挂装置0、1N、1、2N、2、3N、3、4N和4类
GB/T 2828.11-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
GB/T 3871.3 农业拖拉机 试验规程 第3部分:动力输出轴功率试验
GB/T 3871.4 农业拖拉机 试验规程 第4部分:后置三点悬挂装置提升能力
GB/T 3871.6 农业拖拉机 试验规程 第6部分:农林车辆制动性能的确定
GB/T 3871.9 农业拖拉机 试验规程 第9部分:牵引功率试验
GB/T 3871.10 农业拖拉机 试验规程 第10部分:低温起动
GB/T 3871.11 农业拖拉机 试验规程 第11部分:高温性能试验
GB/T 3871.13 农业拖拉机 试验规程 第13部分:排气烟度测量
GB/T 3871.18 农业拖拉机 试验规程 第18部分:拖拉机与机具接口处液压功率
GB/T 4269.1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操作者操纵机构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
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4269.2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操作者操纵机构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
号 第2部分:农用拖拉机和机械用符号
GB/T 5862 农业拖拉机和机械 通用液压快换接头
GB/T 6238 农业拖拉机驾驶室门道、紧急出口与驾驶员的工作位置尺寸
GB/T 6960(所有部分) 拖拉机术语
GB/T 948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
GB/T 10916(所有部分) 农业轮式拖拉机 前置装置
GB/T 13877.2 农林拖拉机和自走式机械封闭驾驶室 第2部分:采暖、通风和空调系统试验方
法和性能要求
GB 18447.1 拖拉机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轮式拖拉机
GB/T 19040 农业拖拉机 转向要求
GB/T 19407 农业拖拉机操纵装置最大操纵力
GB/T 19408(所有部分) 农业车辆 挂车和牵引车的机械连接
GB/T 20341 农业拖拉机和自走式机械 操作者操纵装置 操纵力、操纵方向、操纵位置和方法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T 21398 农林机械 电磁兼容性 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
GB/T 21958 轮式拖拉机 前驱动桥
GB/T 24645 拖拉机防泥水密封性 试验方法
GB/T 24648.1 拖拉机可靠性考核
GB/T 30464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道路行驶用照明、光信号和标志装置的安装规定
GB/T 34589 道路车辆 诊断连接器
GB/T 35218 拖拉机可靠性 台架试验方法
GB/T 35381(所有部分)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串行控制和通信数据网络
GB/T 35381.2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串行控制和通信数据网络 第2部分:物理层
GB/T 35381.7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串行控制和通信数据网络 第7部分:机具消息应用层
GB/T 35381.8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串行控制和通信数据网络 第8部分:动力传动系消息
GB/T 40078 轮式拖拉机燃油经济性 评价指标
GB/T 43478 拖拉机 自动辅助驾驶系统 通用技术规范
HJ1014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
HJ1322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JB/T 6294 农业拖拉机 型式检验规则
JB/T 6697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电气设备 基本技术规范
JB/T 6701 拖拉机 前照灯
JB/T 6712 拖拉机外观质量要求
JB/T 7282 拖拉机用润滑油品种、规格的选用
JB/T 12675 拖拉机液压系统清洁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JB/T 13488 拖拉机 LED前照灯
NY2187 拖拉机号牌座设置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6960(所有部分)和GB/T 4347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拖拉机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 拖拉机上用紧固件连接的零件、部件应按要求连接牢靠,不应有松动现象。外露紧固件应进行
防锈处理。
4.1.3 拖拉机正常工作时各系统不应有异常响声,不应有漏液、漏气、漏电现象。
4.1.4 拖拉机正常工作时不应有泥水渗入机体现象。
4.1.5 拖拉机外观质量应符合JB/T 6712的规定。
4.1.6 发动机在全程调速范围内应能稳定运转,并能直接通过指令停油使发动机停止运转。手油门操
纵装置应能可靠停在任何位置,不受脚油门操纵的影响。
4.1.7 拖拉机最大不透光排气烟度值应不大于0.5m-1。
4.1.8 拖拉机各操纵机构的运转应轻便灵活、松紧适度,各机构行程调整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所有可自动回位的操纵件,在操纵力去除后应能自动复位;非自动回位的操纵件应能可靠地停在选定位
置。各操纵机构的最大操纵力应符合GB/T 19407的规定,操纵方向应符合GB/T 20341的规定。
4.1.9 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
4.1.10 拖拉机变速箱工作时,变速箱不应有乱档、脱档等换档失效现象。
4.1.11 后置动力输出轴应符合GB/T 1592(所有部分)的规定,前置动力输出轴应符合GB/T 10916
(所有部分)的规定。
4.1.12 前轮的前束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前驱动桥应符合GB/T 21958的规定。
4.1.13 拖拉机停放在直线行驶位置时,转向盘最大自由行程应不大于25°,拖拉机应能全程平稳转
向,不应出现不连续运转和冲击现象。行驶过程中拖拉机熄火或转向助力装置出现故障时应能实现人
力转向,转向性能应符合GB/T 19040的规定。
4.1.14 拖拉机在硬路面直线行驶时,前轮不应有目视能见的摆振。
4.1.15 后置式液压悬挂装置应符合GB/T 1593的规定。前置悬挂装置应符合GB/T 10916(所有部
分)的规定。
4.1.16 拖拉机牵引拖挂装置应符合GB/T 19408(所有部分)相应部分的规定。液压快换接头应符合
GB/T 5862的规定。
4.1.17 液压系统安全阀全开压力应和使用说明书规定值一致。
4.1.18 拖拉机的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电气设备应符合JB/T 6697的规定。
4.1.19 拖拉机的电子控制系统应工作正常,电子控制系统应具有控制器局域网(CAN)总线通信功
能,拖拉机的动力传动消息应符合GB/T 35381.8的规定,拖拉机控制机具的总线应符合GB/T 35381
(所有部分)的规定。
4.1.20 电子控制系统应具有故障诊断功能,诊断连接器应采用符合GB/T 35381.2规定的9针连接器
或符合GB/T 34589规定的16针诊断连接器。
4.1.21 拖拉机应至少配备对发动机转速、发动机冷却液温度、发动机工作小时、燃油箱油量、发动机控
制系统故障、后处理再生状态和后处理故障以及车载终端状态显示的装置。车载终端应符合 HJ1322
的规定。
4.1.22 拖拉机前照灯应符合JB/T 6701的规定,拖拉机LED前照灯应符合JB/T 13488的规定。
4.1.23 拖拉机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 21398的规定。
4.1.24 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应符合GB/T 30464的规定。
4.1.25 拖拉机驾驶室门道、紧急出口与驾驶员的工作位置尺寸应符合GB/T 6238的规定。
4.1.26 拖拉机各密封面和管接头处应无渗漏。
4.1.27 拖拉机应设置具有连续发声功能的喇叭,声压级范围应为90dB(A)~115dB(A)。
4.1.28 拖拉机封闭驾驶室通风、制冷和(或)采暖的空调系统应符合GB/T 13877.2的规定。
4.1.29 拖拉机用润滑油质量应不低于JB/T 7282的规定。
4.1.30 拖拉机精密传动及液压系统的零部件在装配前应清洗干净,液压系统及其零部件的清洁度应
符合JB/T 12675的规定。
4.1.31 拖拉机操纵符号应符合GB/T 4269.1、GB/T 4269.2和GB/T 20341的规定。
4.1.32 拖拉机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 9480的规定。
4.2 安全要求及环保要求
4.2.1 拖拉机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18447.1的规定。
4.2.2 拖拉机配套发动机环保要求应符合GB 20891的规定。
4.2.3 拖拉机整机环保要求应符合HJ1014的规定。
4.3 主要性能要求
4.3.1 动力输出轴性能
4.3.1.1 在发动机标定转速下,动力输出轴的最大功率应不低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全功率输出轴在
发动机标定转速下最大输出功率应在发动机标定功率(12h)的0.85倍~1倍之间。
4.3.1.2 73kW以下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应不大于350g/(kW·h),或加权动力
输出轴燃油消耗率符合GB/T 40078的规定。73kW及以上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
应不大于380g/(kW·h),或加权动力输出轴燃油消耗率符合GB/T 40078的规定。
4.3.1.3 动力输出轴转矩储备率应不小于20%。
4.3.1.4 动力输出轴最大转矩点转速与在发动机标定转速下转速之比应不大于75%。
4.3.2 牵引性能
4.3.2.1 拖拉机最大牵引力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且不小于标定牵引力的1.5倍。
4.3.2.2 拖拉机最大牵引功率应不小于发动机标定功率(12h)的0.75倍,静液压无级变速拖拉机最大
牵引功率应不小于发动机标定功率(12h)的0.45倍。
4.3.2.3 73kW以下拖拉机最大牵引功率工况下的牵引比油耗应不大于340g/(kW·h),或加权牵引
比油耗满足GB/T 40078的规定。73kW 及以上拖拉机最大牵引功率工况下的牵引比油耗应不大于
355g/(kW·h),或加权牵引比油耗满足GB/T 40078的规定。静液压无级变速拖拉机最大牵引功率
工况下的牵引比油耗应不大于450g/(kW·h)。
4.3.3 起动性能
拖拉机在-10℃的环境温度中应能顺利起动。
4.3.4 高温性能
环境温度为40℃时进行拖拉机高温性能试验,发动机冷却液、润滑油和排气温度以及拖拉机传动
和液压系统油温应不高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4.3.5 液压悬挂及液压输出性能
4.3.5.1 拖拉机的最大提升力(加载点在悬挂轴后610mm处)应不小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且不小于
发动机标定功率240N/kW。
4.3.5.2 拖拉机达到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大提升力时,提升时间应不大于4s,30min的静沉降量应不
大于加载点提升行程的4%。提升过程中提升机构不应出现抖动、爬行和异常响声,液压系统不应出现
漏油和安全阀开启。
4.3.5.3 对具有液压输出功能的拖拉机,其最大液压输出功率与发动机标定功率之比应不小于12%。
4.3.6 自动辅助驾驶系统性能
拖拉机自动辅助驾驶系统应符合GB/T 43478的规定。
4.3.7 可靠性
拖拉机的可靠性试验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不小于250h,无故障性综合评分值应不小于
70分。
5 试验方法
5.1 拖拉机和零部件结构、功能、合格证和检验报告通过目视检查、量具测量或实际操作检查。
5.2 拖拉机防泥水密封性按GB/T 2464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3 拖拉机外观质量按目测法检测。
5.4 发动机供油操纵机构性能通过实际操作检查。
5.5 拖拉机最大不透光排气烟度值按GB/T 3871.1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6 各操纵机构的最大操纵力用测量量具检查,各操纵机构的运转和操纵方向通过实际操作检查。
5.7 主离合器结合分离功能通过实际操作检查。
5.8 拖拉机变速箱功能通过实际操作检查。
5.9 拖拉机转向性能按GB/T 1904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10 拖拉机制动性能按GB/T 3871.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11 用量具测量液压系统安全阀全开压力。
5.12 用实际操作和目视检查拖拉机的电气设备功能。按JB/T 6697检查电气设备的检验报告。
5.13 用实际操作和目视检查拖拉机的电子控制系统功能。在拖拉机正常工作后,目视检查显示装置
显示的CAN参数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把CAN总线测试设备通过诊断连接器接入拖拉机CAN总线系
统,测试分析总线通信状态,按GB/T 35381.8分析检查通信消息格式和定义,按GB/T 35381(所有部
分)检查拖拉机控制机具的总线,按GB/T 35381.7分析检查通信消息格式和定义。
5.14 目视检查故障诊断功能、诊断连接器的类型和针脚定义,把故障诊断设备通过诊断连接器接入拖
拉机CAN总线系统,检查诊断消息格式和定义。
5.15 目视检查车载终端在显示装置上显示的运行状态,车载终端的通信数据按 HJ1322规定的方法
进行试验。
5.16 拖拉机电磁兼容性按GB/T 2139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17 用目视检查和专用量具测量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
5.18 按JB/T 6701或JB/T 13488的规定检查前照灯的检验报告。
5.19 拖拉机喇叭性能试验按下述方法检测:在发动机停止运转时,声压级计距拖拉机正前方2m、离
地1.2m处,用声压级计“A”计权慢档测试安装在拖拉机上喇叭的声压级,测试场所应开放,声压级计
应水平,测量时连续按喇叭5s,取其最大值。
5.20 目视检查拖拉机用润滑油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
5.21 拖拉机封闭驾驶室通风、制冷、采暖的空调系统按GB/T 1387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22 液压系统及其零部件的清洁度按JB/T 1267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23 目视检查拖拉机操纵符号。
5.24 检查拖拉机使用说明书。
5.25 拖拉机安全项目按GB 1844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26 拖拉机安全起动装置通过实际操作检查。
5.27 目视检查拖拉机配套发动机标签,拖拉机整机环保要求按HJ101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28 动力输出轴性能按GB/T 3871.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29 牵引性能按GB/T 3871.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30 起动性能按GB/T 3871.1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31 高温性能按GB/T 3871.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32 液压悬挂性能按GB/T 3871.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33 液压输出功率按GB/T 3871.1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34 拖拉机自动辅助驾驶系统按GB/T 4347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35 拖拉机可靠性按GB/T 24648.1或GB/T 3521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每台总装完毕的拖拉机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2 拖拉机出厂检验项目符合本文件规定方能判定为合格。
表1
不合格分类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安全一般要求 4.2.1 5.25 √ √
2 安全防护 4.2.1 5.25 √ √
3 制动性能 4.2.1 5.10 √ √
4 转向性能 4.1.13 5.9 √ √
5 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 4.1.24 5.17 √ √
6 操纵符号 4.1.31 5.23 √ √
使用信息(安全标志、使用标识、企业
标志、产品标牌、机型标志等)
8.2、8.3 目视检查 √ √
8 噪声 4.2.1 5.25 - √
9 排气烟度 4.1.7 5.5 - √
10 液压系统安全阀全开压力 4.1.17 5.11 - √
11 电气设备和电子控制系统功能
4.1.18、4.1.19、
4.1.20、4.1.21
5.12、5.13、
5.14、5.15
√ √
12 全身振动指标 4.2.1 5.25 - √
13 整机环保要求、柴油机标签 4.2.2、4.2.3 5.27 √ √
14 燃油箱安全要求 4.2.1 5.25 √(抽检)a √
15 可靠性 4.3.7 5.35 - √
1 起动性能 4.3.3 5.30 - √
2 动力输出轴最大功率 4.3.1 5.28 √(抽检)a √
3 动力输出轴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 4.3.1 5.28 - √
4 动力输出轴转矩储备率 4.3.1 5.28 - √
5 最大牵引力 4.3.2 5.29 - √
6 最大牵引功率 4.3.2 5.29 - √
7 牵引比油耗 4.3.2 5.29 - √
8 最大提升力 4.3.5 5.32 √(抽检)a √
9 主离合器性能 4.1.9 5.7 √ √
10 发动机供油操纵机构性能 4.1.6 5.4 √ √
11 使用说明书 4.1.32 5.24 √ √
表1(续)
不合格分类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操纵力 4.1.8 5.6 - √
2 变速箱功能 4.1.10 5.8 √ √
3 提升时间 4.3.5 5.32 √(抽检)a √
4 静沉降率 4.3.5 5.32 √(抽检)a √
5 液压输出功率 4.3.5 5.33 - √
6 高温性能 4.3.4 5.31 - √
封闭驾驶室的采暖、通风和空调系统
性能要求
4.1.28 5.21 - √
动力输出轴最大转矩点转速与最大
功率点(在发动机标定转速下)转速
之比
4.3.1 5.28 - √
9 电磁兼容性 4.1.23 5.16 - √
10 自动辅助驾驶 4.3.6 5.34 - √
11 前照灯 4.1.22 5.18 √ √
拖拉机和零部件结构、功能、合格证
和检验报告
4.1.1、4.1.2、
4.1.3、4.1.11、
4.1.12、4.1.14、
4.1.15、4.1.16、
4.1.25、4.1.26
5.1 √ √
2 拖拉机外观质量 4.1.5 5.3 √(抽检)a √
3 喇叭性能 4.1.27 5.19 - √
4 润滑油 4.1.29 5.20 √ √
5 液压系统及零部件清洁度 4.1.30 5.22 √(抽检)a √
6 密封性 4.1.4 5.2 √ √
注:“√”表示检验项目,“-”表示不检验项目。
a 出厂检验的抽检项目按企业规定的抽样方案进行检验。
6.2 型式检验
6.2.1 检验时机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开发的拖拉机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结构、原理、重要部件有较大改变的改进设计时;
c) 正式生产后,每满5年时;
d) 产品停产12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2.2 检验项目
6.2.2.1 属于6.2.1中a)情况的拖拉机型式检验应进行全部整机参数测量、性能试验和整机使用试
验,或用部件台架耐久性试验和整机可靠性试验代替整机使用试验。
如果属于拖拉机系列设计,所有功率值的机型均应进行整机参数测量和性能试验,检验项目按
JB/T 6294,整机使用试验和可靠性考核等其他试验项目可只进行最大功率值机型的试验,其他机型所
装发动机应符合对发动机可靠性的要求。
注1:拖拉机系列设计指采用同一底盘(传动系统),其他系统可选配,由若干个机型组成的一组拖拉机机型的设
计,所有机型均用一个系列号。
注2:更换不同品牌或功率的发动机,如果拖拉机性能指标没有发生变化的检验项目,则引用同一系列、配套其他品
牌或功率的发动机的拖拉机机型的检验数据结果。
6.2.2.2 属于6.2.1中b)情况的拖拉机型式检验应进行全部整机性能试验和经重大改进部件的台架耐
久性试验或整机可靠性试验。
6.2.2.3 属于6.2.1中c)~e)情况的拖拉机型式检验应按表1所列项目进行。
6.2.3 不合格分类
被检项目凡不符合第4章规定的要求时均称为不合格项,按不合格项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分为
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D类不合格。不合格分类见表1。
6.2.4 抽样方案
6.2.4.1 按 GB/T 2828.11-2008中表B.1和表B.2的规定抽样。一般情况下,产品检验总体量
10台,具体抽样方案见表2。
表2
不合格分类 A类 B类 C类 D类
检验水平 O
检查总体量(N) 10
声称质量水平(DQL) 1
样本量(n) 1
不合格限定数(L) 0
6.2.4.2 除试验样机外,根据需要可提供或抽取备用样机,备用样机只在非样机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无法
正常检验时启用。
6.2.5 判定规则
6.2.5.1 属于6.2.1中a)和b)情况的拖拉机型式检验项目应全部达到要求,整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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