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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7411-2015 (GB17411-2015) | | 中文名称 | 船用燃料油 | | 英文名称 | [Including 2018XG1] Marine fuel oil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E3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5.160.20 | | 字数估计 | 31,382 | | 发布日期 | 2015-12-31 | | 实施日期 | 2016-07-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7411-2012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4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17411-2015
Marine fuel oils
ICS 75.160.20
E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7411-2012
船 用 燃 料 油
[ISO 8217:2012,Petroleumproducts-Fuels(classF)-
2015-12-31发布
2016-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分类和代号 2
4 要求和试验方法 3
5 检验规则 3
6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4
7 安全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生物产品和脂肪酸甲酯(FAMEs)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有害物质 10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硫含量 11
附录D(资料性附录) 硫化氢 12
附录E(规范性附录) 比能(热值) 13
附录F(规范性附录) 残渣船舶燃料的着火性 15
附录G(资料性附录) 闪点 18
附录H(资料性附录) 酸性 19
附录I(资料性附录) 钠和钒 20
附录J(资料性附录) 催化剂粉末 22
附录K(资料性附录) 使用过的润滑油 23
附录L(资料性附录) 残渣燃料油的清洁度和相容性 24
附录 M(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ISO 8217:2012章条编号对照和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25
参考文献 27
前言
本标准的第3章、第4章、第6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7411-2012《船用燃料油》。本标准与GB/T 17411-201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标准由推荐性转为强制性;
---第1章范围规定为适用于海[洋]船用柴油机及其锅炉用燃料油;
---馏分燃料油按照硫含量分三个等级,并增加了硫含量有关检测方法(见第3章和表1);
---馏分燃料DMZ的闪点由不低于43℃修改为不低于60℃(见表1);
---馏分燃料DMA和DMZ硫含量指标由不大于1.5%修改为不大于1.0%(见表1);
---RMA10和RMB30号残渣燃料油按照硫含量分为不大于3.5%、0.5%和0.1%三个等级,其
他牌号按照硫含量分为不大于3.5%、0.5%两个等级(见表2);
---增加了净热值指标及相应的检测方法(见表2);
---增加了残渣燃料油的清洁度和相容性资料性附录(见附录L)。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8217:2012《石油产品 燃料(F类) 船用燃料油规格。
本标准与ISO 8217:2012相比,在技术内容和结构上进行了调整,附录 M 给出了结构和相应技术
性差异及其原因。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0)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0/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
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龙化骊、项晓敏、忻时威、胡晓微、宋艳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7411-1998、GB/T 17411-2012。
船 用 燃 料 油
警告:如果不遵守适当的防范措施,本标准所属产品在生产、贮运和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存在危险。
本标准无意对与本产品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
全和防范措施,并确定相关规章限制的适用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石油制取的船用燃料油的分类和代号、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
输、贮存及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船用柴油机及其锅炉用燃料油。符合本标准的燃料油也适用于同样或类似制
造的固定式柴油机和其他船舶用机械。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船舶的4种馏分燃料油和6种残渣燃料油。其中馏分燃料DMX供柴油机应急
时使用。
注1:就本标准而言,“石油”这个术语包括沥青砂油和页岩油。
注2:船用燃气轮机燃料技术要求在GB/T 29114[1]中作了规定。
注3:本标准中“海[洋]船”指GB/T 7727.1-2008[2]中3.1:适宜于在海洋区域航行的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 261 闪点的测定 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GB/T 261-2008,ISO 2719:2002,MOD)
GB/T 265 石油产品运动黏度测定法和动力黏度计算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387 深色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管式炉法)
GB/T 508 石油产品灰分测定法(GB/T 508-1985,eqvISO 6245:1982)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GB/T 1884-2000,eqv
ISO 3675:1998)
GB/T 1885 石油计量表(GB/T 1885-1998,eqvISO 91-2:1991)
GB/T 3535 石油产品倾点测定法(GB/T 3535-2006,ISO 3016-1994,MOD)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 4756-1998,eqvISO 3170:1988)
GB/T 6986 石油浊点测定法
GB/T 7304 石油产品酸值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GB/T 11137 深色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法(逆流法)和动力粘度计算法
GB/T 11140 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12575 液体燃料油钒含量测定法(无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T 17040 石油和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 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17144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微量法)(GB/T 17144-1997,eqvISO 10370:1993)
GB/T 20828 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
GB/T 23801 中间馏分油中脂肪酸甲酯含量的测定 红外光谱法
GB 30000.7-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易燃液体
SH0164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SH/T 0172 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高温法)
SH/T 0175 馏分燃料油氧化安定性测定法(加速法)
SH/T 0253 轻质石油产品中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 0604 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型管振动法)(SH/T 0604-2000,eqvISO 12185:
1996)
SH/T 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 0694 中间馏分燃料十六烷指数计算法(四变量公式法)(SH/T 0694-2000,eqvISO
4264:1995)
SH/T 0701 残渣燃料油总沉淀物测定法(热过滤法)(SH/T 0701-2001,eqvISO 10307-1:1993)
SH/T 0702 残渣燃料油总沉淀物测定法(老化法)(SH/T 0702-2001,eqvISO 10307-2:1993)
SH/T 0706 燃料油中铝和硅含量测定法(电感偶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及原子吸收光谱法)
(SH/T 0706-2001,eqvISO 10478:1994)
SH/T 0715 原油和残渣燃料油中镍、钒、铁含量测定法(电感偶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SH/T 0765 柴油润滑性评定法(高频往复试验机法)(SH/T 0765-2005,ISO 12156-1:1997,
MOD)
NB/SH/T 0842 汽油和柴油中硫含量的测定 单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ISO 8216-1:2010 石油产品 燃料(F 类) 分类 第1部分:船用燃料种类(Petroleum
ISO 14597 石油产品中钒和镍含量测定法(波长散射X-射线荧光光谱法)(Petroleumproducts-
IP501 残渣燃料油中铝、硅、钒、镍、铁、钠、钙、锌和磷的测定 灰化、熔解和电感偶合等离子发射
try)
3 分类和代号
本标准按照ISO 8216-1:2010将船用燃料油分为D组(馏分燃料)和R组(残渣燃料)两大类。其
中馏分燃料分为DMX、DMA、DMZ和DMB等4种;残渣燃料分为RMA、RMB、RMD、RME、RMG和
RMK等6种。
馏分燃料按照硫含量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RMA和RMB类残渣燃料按照硫含量分为Ⅰ、Ⅱ、Ⅲ
三个等级,RMD、RME、RMG和RMK残渣燃料分为两个等级。
4 要求和试验方法
4.1 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船用燃料油应符合表1或表2的性能指标要求。
4.2 燃料油应是由石油制取的烃类均匀混合物,不排除为改善燃料油的某些性能和特点而加入的添加
剂。燃料油应不含无机酸和使用过的润滑油。
注:参见附录K。
4.3 燃料油中不能含有可能导致船舶使用异常的任何物质。
4.4 DMX、DMA、DMZ、DMB馏分燃料油中不应含有超出“微量”的来自生物原料的脂肪酸甲酯
(FAME)(FAME符合GB/T 20828要求)。不允许人为掺入FAME。
注:参见附录A。
4.5 燃料油中不应人为加入可能产生下述影响的任何添加物或化学废料:
a) 危及船舶安全或对机械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b) 损害身体健康;
c) 增加空气污染。
注:参见附录B。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和检验项目
5.1.1 出厂检验
出厂批次检验项目包括:运动黏度、密度、十六烷指数、硫含量、酸值、闪点、水分、10%蒸余物残炭、
残炭、倾点、浊点、外观、润滑性、碳芳香度指数(CCAI)。
在原材料、生产工艺没有发生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变化时,出厂周期检验项目包括:氧化安定性、灰
分、总沉淀物(热过滤法)、总沉淀物(老化法)、钒、钠、铝和硅、净热值项目,每季度至少测定一次。
注:硫化氢由供需双方协商是否检测。
5.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表1或表2中规定的所有项目。
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 原材料、生产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5.2 组批
在原材料和生产工艺不变的条件下,每生产一罐为一批。
5.3 取样
按GB/T 4756进行,取3L样品作为检验和留样。
5.4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结果全部符合第4章相应技术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5.5 复验规则
如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结果有不符合第4章要求规定时,按GB/T 4756的规定自同批产品中重新
抽取双倍量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如仍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属于易燃液体的船用燃料油按GB 13690和GB 190的相关规定进行,其他类产品的包装、标志、运
输、贮存及所有产品的交货验收按SH0164。
7 安全
属于易燃液体的船用燃料油,其危险性警示说明见GB 30000.7-2013的附录D。
表1 船用馏分燃料油要求和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DMX DMA DMZ DMB
试验方法
运动黏度(40℃)/(mm2/s) 不大于
不小于
5.500
1.400
6.000
2.000
3.000
11.00
2.000
GB/T 265
密度/(kg/m3)(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5℃ 不大于
20℃ 不大于
- 890.0
886.5
890.0
886.5
896.5
GB/T 1884和
GB/T 1885a
十六烷指数 不小于 45 40 40 35 SH/T 0694
硫含量b(质量分数)/% 不大于
1.00
0.50
0.10
1.00
0.50
0.10
0.50
0.10
1.50
0.50
0.10
GB/T 17040c
闪点(闭口)/℃ 不低于 60.0 60.0 60.0 60.0 GB/T 261(步骤A)
硫化氢d/(mg/kg) 不大于 2.00 2.00 2.00 2.00 IP570(步骤A)
酸值(以KOH计)/(mg/g) 不大于 0.5 0.5 0.5 0.5 GB/T 7304
总沉积物(热过滤法)(质量分数)/% 不大于 - - - 0.10e SH/T 0701
氧化安定性/(mg/100mL) 不大于 2.5 2.5 2.5 2.5f SH/T 0175
10%蒸余物残炭 (质量分数)/% 不大于
残炭 (质量分数)/% 不大于
0.30
0.30
0.30
0.30
GB/T 17144
浊点/℃ 不大于 -16 - - - GB/T 6986
倾点g/℃ 不高于
冬季
夏季
- -6
GB/T 3535
外观 清澈透明h e、f、i 目测
水分(体积分数)/% 不大于 - - - 0.30e GB/T 260
灰分(质量分数)/% 不大于 0.010 0.010 0.010 0.010 GB/T 508
表1(续)
项 目
指 标
DMX DMA DMZ DMB
试验方法
润滑性
校正磨痕直径(WS1.4)(60℃)/μm 不大于
520 520 520 520j SH/T 0765
a 测定方法也包括SH/T 0604,结果有争议时,以GB/T 1884和GB/T 1885为仲裁方法。
b 尽管给出了限值,买方应该按照船舶行驶区域的有关法规限制确定最大硫含量,参见附录C。
c 测定方法也包括GB/T 387、GB/T 11140、SH/T 0172、SH/T 0253、SH/T 0689、NB/SH/T 0842,结果有争议
时,以GB/T 17040为仲裁方法,采用试验前各方认可的有证的硫标准物质。
d 参见附录D,该项目由供需双方协商是否检测。
e 如果样品不透明,要求做总沉淀物(热过滤法)和水分试验,如果样品透明,总沉淀物(热过滤法)和水分试验可
以不做。
f 如果样品不透明,氧化安定性试验可不做,氧化安定性限值不适用,此时应测定总沉淀物(热过滤法)。
g 买方应确保倾点适合船上设备要求。尤其是船舶运行在寒冷气候环境下。
h 样品注入100mL量筒中,在20℃~25℃温度下,在光线好的地方(非强光和黑暗)观察,应无可见沉淀物
和水。
i 如果样品不透明,润滑性试验可不做,润滑性限值不适用。
j 此要求适用于硫含量低于0.050%(500mg/kg)清澈透明的燃料。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生物产品和脂肪酸甲酯(FAMEs)
A.1 生物燃料及其混合物
由于生物燃料和生物燃料与石油产品的混合物是可再生的和能够降低温室气体和SOx 排放,而被
船舶工业的一些部门划分在潜在的可替代能源范围里。
目前大量的生物燃料是通过酯交换反应生成的产品,即去除甘油酯组分生产出脂肪酸甲酯,通常称
为生物柴油。生物柴油也可能含有脂肪酸乙酯(FAEEs),其试验方法和规格正在研究发展中。
生物燃料也可以由其他加工方法生产;然而,在船舶系统和设备中没有关于生物燃料应用的普遍经
验,因此本标准中没有表述这个问题,但概述了在有些生物脂肪酸甲酯FAME燃料被强制使用的地方,
其市场上遇到的一些问题。
注:FAME在GB/T 20828中有定义。
尽管FAME具有好的着火性、润滑性和易于环境接受,但在船舶环境、储存和处理方面有潜在的特
殊的问题,如:
---长期储存易氧化;
---易吸水和滋生微生物;
---低温流动性恶化;
---FAME易沉积在暴露的表面,包括过滤器元件。
另外,FAME产品来源不同,每种具有自己的贮存、操作、处理、发动机操作和排放等方面的特
殊性。
在打算使用含有FAME燃料的情况下,应该确保船舶的储存、操作、处理、辅助设备和机械系统以
及其他任何系统元件(例如油水分离器系统)与该种产品的相容性。
本标准仅特指来源于石油的原料,因此不包括任何生物原料。然而,在现行供货物流情况下,将
FAME混入柴油和民用燃料油的做法,使得在船舶市场上某些馏分燃料油几乎不可避免地含有
FAME,甚至由于炼厂处理过程或混入含有FAME馏分的原料造成某些残渣燃料油可能含有FAME。
A.2 预防措施
A.2.1 在船舶大环境范围内,没有关于贮存、操作、处理和使用性能(包括船外装卸)的普遍经验,应考
虑使用FAME与石油混合物产品或100%FAME有关安全的预防规范。此外,在船舶发动机和其他目
前在用的设备[如油水分离器(OWS)或船外装卸检测器(ODM)]方面,FAME产品存在潜在影响问题,
因此,本标准限制FAME的含量是“微量”级。
注:见4.4。
A.2.2 目前为止,不容易确定“微量”的数值:
---市场上得到的FAME产品来源不同,类型很多;
---由于炼厂、燃料油终端或其他供应设施使用公用设备和管线,可能存在因污染物引起此数值的
变化;
---用于检测FAME产品和相关副产品的各种不同分析技术没有标准的方法;
---多数情况下,关于FAME产品对船舶燃料系统的影响尚未获得足够的资料。
A.2.3 本标准的使用:
---对于馏分燃料油(DMX、DMA、DMZ和DMB),当其清澈透明时,按照GB/T 23801方法检测
的数据体积分数不超过0.5%情况下,被认为属于“微量”;
---对于不清澈透明的DMB产品和所有残渣燃料油,不能用数值表示其“微量”,因为目前没有可
采用的具有精密度的试验方法。因此,受到供应环节污染时应进行处理。
A.2.4 燃料油生产者和供应商应该确定在适当的位置进行控制,以便燃料油最终交货时符合第4章
要求。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有害物质
本标准排除如第4章规定的有害物质的掺入,在船用燃料油中不应存在混入的此类物质。不能直
接给出测定有害原料或物质的有害量,其原因如下:
a) 每种燃料油都是特定的烃类复杂混合物;
b) 各种不同来源的原料都能通过生产、处理和运输系统进入船用燃料油供应链;
c) 由于炼厂、燃料油终端或其他供应设施使用公用设备和管线,燃料油中可能存在各种数量的污
染物;
d) 用于检测这些污染物和特殊化学物种类的各种分析技术没有标准的方法;
e) 多数情况下,还没有获得足够的数据证明任何一种特定的污染物或其混合物对船舶机械系统、
船员或环境的影响。
因此,除了本标准列出的要求之外,对提交的每种燃料油货物规定详细的化学分析是不现实的。替
代方法是要求炼厂、燃料油终端、或任何其他供应设施,包括驳船供给、卡车运送,有优质的保证和交换
程序的管理,确保符合第4章关于排除有害物质的要求。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硫 含 量
IMO(国际海事组织)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即修订的 MARPOL附则Ⅵ)规定了海洋船舶使用燃
料油的最大硫含量,或者允许采用技术方法确保符合硫氧化物(SOx)和颗粒物的排放法规。因此馏分
燃料油和残渣燃料油两者的硫含量直接受法规要求的限制。发达国家均制定了船舶污染物排放法规,
我国也陆续出台相应的法规要求。本标准中馏分燃料的硫含量限值规定了三个等级,其中Ⅰ级与
ISO/CD8217:2015船用馏分燃料硫含量要求一致、Ⅱ级符合IMO拟定2020年(或2025年)船舶行驶
在普通区域对燃料油硫含量的要求、Ⅲ级符合目前船舶行驶在SOx 排放控制区(SECA)内对燃料油硫
含量的要求。残渣燃料硫含量决定于调和组分油的硫含量,根据目前国内市场残渣燃料油现状及环保
要求的提高,本次修订将残渣燃料硫含量分为Ⅰ级(符合目前IMO船舶行驶在普通区域对燃料油硫含
量的要求)、Ⅱ级[符合IMO拟定2020年(或2025年)船舶行驶在普通区域对燃料油硫含量的要求]、Ⅲ
级[符合目前船舶行驶在SOx 排放控制区(SECA)内对燃料油硫含量的要求]。
因此,燃料油买方有责任根据船舶发动机的设计、排放法规、设备以及燃料油将要使用区域的现行
法规限制,确定燃料油的最大硫含量。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硫 化 氢
硫化氢是高毒性气体,人员暴露于高浓度硫化氢气体下是危险的,极端情况下致命。在非常低的浓
度时有特殊的腐蛋气味,在高浓度下会导致嗅觉丧失、头痛、头晕眼花,在非常高的浓度下会立即死亡。
硫化氢可以在炼制过程中形成,也可在储油罐、产品驳船和用户(消耗)罐中的燃料油中逐渐形成。
硫化氢可以液相或气相存在,液相和气相之间的转换程度和速度取决于多个因素,例如:物质的组成和
化学性质、温度、浓度、搅拌强度、贮存时间、加热和环境条件、储罐形状、损耗以及通风等。
当人员暴露在燃料气体中时,可能接触到硫化氢。例如,进入油罐、打开装货罐顶盖、进入空罐后
等。当油罐充罐和/或加热时,硫化氢气会从排出口/排出管道窜入燃料管线,更换过滤器的操作中,也
会发生与硫化氢气接触的情况。
在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s)中着重说明了硫化氢的危险性,介绍了其对健康的危害性并记载了暴
露于其中的指南。在国际油船和油码头安全指南(ISGOTT)[3]的2.3.6章节提供了实用的参考指南。
有很多其他的有关硫化氢的信息来源,但几乎没有针对船舶的。
本标准中规定了一个液相状态的限值,较之前版本在安全性方面有了改进。此限制本身并不构成
安全水平或消除在封闭的空间里形成的非常高的硫化氢气体的风险。
本标准规定燃料油中液相硫化氢2.00mg/kg的限值,可以降低暴露在H2S气中的风险。然而,关
键是船东和航运公司应保持适当的安全操作和设计程序,以保护可能暴露于 H2S蒸气中船员和其他人
(如测量人员)的安全。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比能(热值)
E.1 除了其他性能规范需要外,在燃料的生产中不控制比能。
E.2 对于残渣燃料油,净比能QRnp和总比能QRgv可分别从方程(E.1)和 (E.2)计算出,都以兆焦耳每千
克表示,一般用途时准确度可以接受。
QRnp=(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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