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17693.3-2009, GB/T17693.3-2009, GBT 17693.3-2009, GBT17693.3-2009
| 标准编号 | GB/T 17693.3-2009 (GB/T17693.3-2009) | | 中文名称 |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德语 | | 英文名称 | Transformation guidelines 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 -- Germa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4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03 | | 字数估计 | 17,177 | | 发布日期 | 2009-02-06 | | 实施日期 | 2009-08-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7693.3-1999 | | 引用标准 | GB/T 17693.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2号(总第14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17693的本部分规定了德语地名汉字译写的规则。本部分适用于以汉字译写德语地名。 |
GB/T 17693.3-2009
Transformation guidelines 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German
ICS 01.040.03
A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693.3-2009
代替GB/T 17693.3-1999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德语
2009-02-06发布
2009-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细则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德语地名中常用人名译写表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德语地名常用通名词汇译写表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德语地名常用构词成分译写表 11
GB/T 17693.3-2009
前言
GB/T 17693《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拟分为以下几部分:
---GB/T 17693.1 英语;
---GB/T 17693.2 法语;
---GB/T 17693.3 德语;
---GB/T 17693.4 俄语;
---GB/T 17693.5 西班牙语;
---GB/T 17693.6 阿拉伯语;
---GB/T 17693.7 葡萄牙语;
---GB/T 17693.8 蒙古语;
本部分是GB/T 17693的第3部分:德语。
本部分代替GB/T 17693.3-1999《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德语》。
本部分与GB/T 17693.3-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原第2章及以下章节序号顺延;
---原第4章细则部分所有示例以表格形式出现;
---删除原第5章,将其内容并入表1中。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民政部地名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测绘局地名研究所、中国地图出版社、新华社《参考消息》报社。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许启大、李希贤、刘连安、庞森权、胡洋、钟军、刘静、田硕。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7693.3-1999。
GB/T 17693.3-2009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德语
1 范围
GB/T 17693的本部分规定了德语地名汉字译写的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以汉字译写德语地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769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17693.1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英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7693.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人们对各个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
3.2
地名中用来区分各个地理实体的词。
3.3
地名中用来区分地理实体类别的词。
3.4
转化为专名组成部分的通名。
3.5
用汉字书写其他语言的地名。
4 总则
4.1 地名专名音译。
4.2 地名通名意译。
4.3 惯用汉字译名和以常用人名命名的地名仍旧沿用,其派生的地名同名同译。
4.4 地名译写应采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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