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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7823-2009 (GB/T17823-2009) | | 中文名称 | 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 | 英文名称 | Veterinary requirements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diseases for intensive pig farm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220 | | 字数估计 | 6,611 | | 发布日期 | 2009-03-09 | | 实施日期 | 2009-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7823-1999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2号(总第14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集约化猪场防疫工作的基本内容、原则和方法, 涉及猪场建设防疫要求、猪场管理防疫要求、卫生消毒、疫病诊断与监测、疫情处置、免疫、药物防治和疫病净化。本标准适用于不同规模的集约化猪场。 |
GB/T 17823-2009
Veterinary requirements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diseases for intensive pig farm
ICS 11.220
B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823-2009
代替GB/T 17823-1999
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2009-03-09发布
2009-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17823-1999《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兽医防疫工作规程》。
本标准与GB/T 17823-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原标准名称改为“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补充了“卫生消毒、疫病诊断与监测、免疫、药物防治、疫病净化”等方面的内容和规定;
---对“猪场建设防疫要求、猪场管理防疫要求”的内容,结合我国集约化猪场的实际情况和防疫要
求进行了内容的补充和完善;
---删去了原标准中的“各种疫病的免疫程序”的内容。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汉春、郭鑫、盖新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7823-1999。
GB/T 17823-2009
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约化猪场防疫工作的基本内容、原则和方法,涉及猪场建设防疫要求、猪场管理防
疫要求、卫生消毒、疫病诊断与监测、疫情处置、免疫、药物防治和疫病净化。
本标准适用于不同规模的集约化猪场。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工艺,实行高密度、高效率、连续均衡生产的专业化养猪场。
3 猪场建设防疫要求
3.1 猪场场址应选择地势高,干燥,背风,向阳,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水方便,无污染,排废、供电和交
通方便的地方。远离铁路、公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500m以上。远离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垃
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2000m以上。周围筑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立绿化带。
3.2 猪场布局应将生产区、生活区、行政办公区严格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生产区应在离生活区、行
政办公区100m以外的下风处。饲料仓库、种猪舍应设在生产区的上风处。
3.3 猪场大门、生产区入口处要设置同大门相同宽、进场大型机动车轮一周半长的水泥结构的消毒池。
3.4 生产区门口应设有更衣换鞋、消毒室或淋浴室。猪场入口处要设置长1m以上的消毒池,或设置
消毒盆以供进场人员消毒。
3.5 根据防疫需求可建消毒室、兽医室、隔离舍、病死猪无害处理间等,均应设在猪场的下风50m处。
猪场内道路应布局合理,设净道、污道、进料和赶猪道,出粪道严格分开,不准回流或交叉使用。
3.6 猪场要有专门的堆粪场,粪尿及污水处理设施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防止污染环境。
3.7 按饲养和生产程序,建筑有种猪舍(含种公猪舍)、妊娠舍、分娩舍、保育舍、育成舍和育肥猪舍,各
猪舍之间的距离应为20m左右。应分区布局配种、产房、保育、生长育肥舍,各区之间相隔20m以上。
3.8 猪场要有自建水塔供全场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3.9 种猪进场要进行隔离观察。进场种猪要在隔离圈观察,出场经过用围栏组成的通道,赶进装猪台。
装猪台应设在生产区的围墙外面。
4 猪场管理防疫要求
4.1 猪场兽医防疫卫生管理应实行场长负责制。
4.1.1 组织拟定本场兽医防疫卫生计划、规划和各部门的防疫卫生岗位责任制。
4.1.2 按照规定淘汰病猪、疑似传染病患病猪、隐性感染猪和无饲养价值的猪只。
4.1.3 组织实施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防治和扑灭工作。
4.1.4 对场内职工及其家属进行猪场兽医防疫工作基本要求宣传教育。
4.1.5 监督场内各部门和职工执行兽医防疫工作基本要求。
4.2 猪场要建立有一定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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