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17910-2025, GB/T17910-2025, GBT 17910-2025, GBT17910-2025
| 标准编号 | GB/T 17910-2025 (GB/T17910-2025) | | 中文名称 | 工业车辆 叉车货叉在使用中的检查和修复 | | 英文名称 | Industrial trucks - Inspection and repair of fork arms in service on fork-lift truck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83 | | 国际标准分类 | 53.060 | | 字数估计 | 10,118 |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实施日期 | 2026-07-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7910-199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7910-2025: 工业车辆 叉车货叉在使用中的检查和修复
ICS 53.060
CCSJ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7910-1999
工业车辆 叉车货叉在使用中的
检查和修复
(ISO 5057:2022,IDT)
2025-12-31发布
2026-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检查周期 1
5 检查 1
5.1 通则 1
5.2 表面裂纹 2
5.3 叉尖高度差 2
5.4 直线度 2
5.5 定位锁 2
5.6 标记的清晰度 2
5.7 磨损 2
6 修复和试验 3
6.1 修复 3
6.2 屈服试验 3
附录A(资料性) 根据使用情况确定的最长检查周期 4
参考文献 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7910-1999《工业车辆 叉车货叉在使用中的检查和修复》,与GB/T 17910-
199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检查周期”的要求(见第4章,1999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表面裂纹”的检查要求(见5.2,1999年版的5.2);
---增加了“直线度”的检查要求(见5.4);
---更改了“标记的清晰度”的检查要求(见5.6,1999年版的5.5);
---增加了“叉尖的损坏”的检查要求(见5.7.3);
---更改了“屈服试验”的规定(见6.2,1999年版的6.2)。
本文件等同采用ISO 5057:2022《工业车辆 叉车货叉在使用中的检查和修复》。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林德(中国)叉
车有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
院、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田丰、赵春晖、郑振华、王丹、柯家昌、张志宇、张建辉、陆时明、陈本瑶、虞杰、
余晓贤。
本文件于199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工业车辆 叉车货叉在使用中的
检查和修复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在各种类型的叉车上使用的实心截面货叉的检查和修复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ISO 2330 叉车 货叉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Fork-lifttrucks-Forkarms-Technicalcharac-
注:GB/T 5182-2008 叉车 货叉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 2330:2002,IDT)
ISO 2331 叉车 挂钩型货叉 术语(Forklifttrucks-Hook-ontypeforkarms-Vocabulary)
注:GB/T 5140-2005 叉车 挂钩型货叉 术语 (ISO 2331:1974,IDT)
3 术语和定义
ISO 23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资格人员 competentperson
通过培训、资格认证、经验积累或这些组合,已取得知识和技能使其能正确地完成所要求的工作的
人员。
4 检查周期
使用中的货叉应以不超过12个月的周期或在发现其存在缺陷或永久变形时,按照第5章的要求进
行检查。最长检查周期应由有资格人员根据使用强度或使用环境的不同而缩短。
被授权的有资格人员决定复查周期。
注:附录A给出了根据使用情况确定的最长检查周期的指导。不强制要求缩短检查周期。
5 检查
5.1 通则
应由有资格人员对货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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