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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18669-2012 (GB/T18669-2012) | 中文名称 | 船用锚链圆钢 | 英文名称 | Steel bars for ship archor chain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44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70 | 字数估计 | 10,116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8669-2002 | 引用标准 | GB/T 222; GB/T 223.5; GB/T 223.9; GB/T 223.12; GB/T 223.14; GB/T 223.16; GB/T 223.19; GB/T 223.26; GB/T 223.40; GB/T 223.54; GB/T 223.62; GB/T 223.63; GB/T 223.67; GB/T 223.69; GB/T 223.85; GB/T 226; GB/T 228.1; GB/T 229; GB/T 232; GB/T 702; GB/T 1979; GB | 起草单位 |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28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锚链圆钢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牌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直径为13mm~190mm的热轧锚链圆钢(以下简称圆钢)。 |
GB/T 18669-2012
Steel bars for ship archor chain
ICS 77.140.70
H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8669-2002
船 用 锚 链 圆 钢
2012-11-05发布
2013-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8669-2002《船用锚链圆钢》。
本标准与GB/T 18669-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CM370牌号;
---修改了尺寸及允许偏差的规定,采用GB/T 702的规定;
---加严了不圆度;
---化学成分增加各牌号C含量下限要求、加严了各牌号S含量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重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钢铁
集团宣钢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大松、唐志刚、王忠英、张志强、刘宝石、肖亚、乔湘丽、张育新、侯捷、杨荣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8669-2002。
船 用 锚 链 圆 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锚链圆钢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牌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直径为13mm~190mm的热轧锚链圆钢(以下简称圆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氯磺酚S光度法测定铌量
GB/T 223.5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7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85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702 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的制备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
3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牌号;
d) 交货状态;
e) 尺寸;
f) 重量;
g) 特殊要求。
4 牌号表示方法
圆钢的牌号由“船”、“锚”汉语拼音首位字母“C”、“M”和抗拉强度最小值组成。例如CM490。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尺寸及允许偏差
圆钢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2的规定。
5.2 长度及允许偏差
根据需方要求,可按定、倍尺长度交货,其长度允许偏差为0~+50mm。允许有非定尺长度,其重
量不超过交货重量的10%。
5.3 外形
5.3.1 弯曲度
圆钢每米弯曲度不大于4.0mm,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4%。
5.3.2 不圆度
圆钢的不圆度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不圆度
圆钢公称直径d
/mm
不圆度
不大于
≤50 公称直径公差的50%
>50~80 公称直径公差的65%
>80 公称直径公差的70%
5.3.3 端部
圆钢两端的切斜度不应大于公称直径的30%,最大不超过20mm。用剪切机剪切的圆钢端头允许
有局部变形,局部变形长度不超过20mm。
5.4 重量
圆钢按实际重量或理论重量交货。当按理论重量交货时,理论重量的计算钢的密度按照7.85kg/cm3
的规定计算。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化学成分(熔炼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化学成分
牌号b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 Si Mn P S Alsa V Nb Ti
CM490 0.17~0.24 0.15~0.55 1.10~1.60 ≤0.035 ≤0.030
CM690c 0.27~0.33 0.15~0.55 1.30~1.90 ≤0.035 ≤0.030
≥0.015
- - -
≤0.10 ≤0.05 ≤0.02
a可测定总铝(Alt)含量代替酸溶铝(Als),此时总铝含量不小于0.020%。
b钢中允许加入V、Nb、Ti等微量元素。
c可单独或以任一组合方式加入微量元素,含量需填入质量证明书。单独加入时,其含量应符合本表规定,混合
加入两种或两种以上元素时,其总含量不得大于0.12%。
6.1.2 钢中残余元素镍、铬的含量应各不大于0.30%,铜的含量不大于0.25%。
6.1.3 成品钢材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2 冶炼方法
钢由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需要时,可进行炉外精炼。
6.3 交货状态
圆钢以热轧状态交货。
6.4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6.4.1 圆钢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牌号
拉伸试验 冲击试验
屈服强度
ReH/
MPa
抗拉强度
Rm/
MPa
断后伸长率
A/
断面收缩率
Z/
温度/
冲击吸收能量
KV2/
弯曲试验a
180°
试料状态
CM490 ≥295 490~690 ≥22 - 0 ≥27 d=1.5a
热轧或热
处理b
CM690 ≥410 ≥690 ≥17 ≥40
0c ≥60 -
-20 ≥35 -
热处理b
注:d为弯心直径,a为试样厚度。
a直径不小于25mm圆钢弯曲试验,如试样不经切削则弯心直径应较表3所列数据再加一个“a”。当供方可保证
弯曲试验合格时,可不做检验。
b 试料热处理制度可为:正火、正火+回火或淬火+回火任一种。
c冲击试验温度应在订货时注明,未注明时作0℃冲击试验。
6.4.2 公称直径小于16mm圆钢不作冲击试验。
6.5 特殊要求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圆钢的横截面酸浸低倍组织试片上,不得有目视可见的缩孔、气
泡、裂纹和白点缺陷;其酸浸低倍级别应为:一般疏松不大于3级、中心疏松不大于3级、锭型偏析不大
于3级。
6.6 表面质量
6.6.1 圆钢表面不得有目视可见的裂纹、结疤、夹杂和折叠。
6.6.2 圆钢表面允许有局部拉裂、凹坑、麻点和划痕,但缺陷的深度或高度从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
尺寸允许偏差之半。
6.6.3 圆钢表面缺陷允许清除,不得进行横向清理,清理处应圆滑无棱角,清理宽度应不小于清理深度
的五倍。清理深度从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允许公差之半。同一截面达到最大清理深度不得多于
一处。
7 试验方法
7.1 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
每批圆钢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个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1/炉 GB/T 20066 GB/T 223或GB/T 4336
2 拉伸试验 1 GB/T 2975和7.2 GB/T 228.1
3 弯曲试验 1 GB/T 2975 GB/T 232
4 冲击试验 3 GB/T 2975和7.2 GB/T 229
5 低倍组织 2
相当于钢锭头部的
不同根钢材
GB/T 226、GB/T 1979
6 尺寸、外形 逐支 - 符合精度要求的适宜量具
7 表面 逐支 - 目视
7.2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
7.2.1 对直径不大于40mm的圆钢应保留圆钢轧制面,不经切削加工进行拉伸试验,当试验机能力不
够时,允许将试样进行车削。按GB/T 2975的规定切取冲击样坯。
7.2.2 对直径大于40mm圆钢按图1、图2所示位置切取拉伸和冲击样坯。
图1 在圆钢上切取拉伸样坯位置
图2 在圆钢上切取冲击样坯位置
7.3 数值修约
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应符合YB/T 081的规定。
8 检验规则
8.1 检查和验收
圆钢由供方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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