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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8775-2025 (GB/T18775-2025) | | 中文名称 |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the service of lifts, 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78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40.90 | | 字数估计 | 46,412 | | 发布日期 | 2025-08-29 | | 实施日期 | 2026-03-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8775-200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8775-2025: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
ICS 91.140.90
CCSQ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8775-200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
2025-08-29发布
2026-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设备维修 4
4.1 设备可靠度与设备设计、研制和生产费用及维修费用的关系 4
4.2 设备维护、修理和改造的关系 4
4.3 清包维护、半包维护和全包维护的关系 5
4.4 固定周期和项目的维护与基于运行状态的维护的关系 5
5 设备维修相关方的任务 6
5.1 通则 6
5.2 制造单位的任务 6
5.3 维修组织的任务 10
5.4 管理组织的任务 15
6 设备维修相关方的能力要求 18
6.1 维修组织的能力要求 18
6.2 管理组织的能力要求 20
7 维修组织的服务质量评价 20
7.1 通则 20
7.2 评价指标 20
7.3 评价数据来源 21
附录A(资料性) 设备维护的风险评价指南 22
附录B(资料性) 设备按固定周期和项目的维护的典型维护要求示例 26
附录C(资料性) 电梯维护典型的安全工作程序指南 35
附录D(资料性) 维护组织的工具和仪器设备的配置建议 37
参考文献 3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8775-2009《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与GB/T 18775-2009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1、3.3.9、3.5、3.7、3.9,2009年版的3.8、3.10、3.4、3.7、3.9);
b) 更改了术语“维修”“维护”“修理”的定义(见3.2、3.3.1、3.4,2009年版的3.1、3.2、3.3);
c) 删除了术语“称职的维护人员”(见2009年版的3.5);
d)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3.2、3.3.3、3.3.4、3.3.5、3.3.6、3.3.7、3.3.8、3.6.1、3.6.2、3.6.3、
3.10、3.11);
e) 增加了“设备维修”内容(见第4章);
f) 更改了维修组织的一般要求(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4章);
g) 更改了电梯设备维护说明书的编制要求(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
h) 更改了风险评价要求(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6章);
i) 增加了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服务承诺、提供设备售后技术支持服务的相关要求(见5.2.1、
5.2.3);
j) 增加了制定指导维修工作的技术文件、配件管理、维修人员能力管理、维修档案管理的相关要
求(见5.3.2~5.3.5);
k) 增加了斜行电梯的相关要求(见5.2.2.2、5.4.2.14);
l) 增加了设备维修相关方的能力要求(见第6章);
m) 增加了维修组织的服务质量评价(见第7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6)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通
力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广东省特种设备
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中国
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蒂升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西子电梯科技有限公司、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市特种设备检验科学研究院(杭州市特种设备
应急处置中心)、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
院、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迅达(许昌)驱
动技术有限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辛格林电梯有限公司、森赫电梯股份
有限公司、建研机械检验检测(北京)有限公司、住富电梯科技有限公司、快客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富士电
梯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苏浩然、沈吟、郭伟杰、陆小涛、周勇、郭华嘉、张占伟、闫宾、丘彬、许林、简显科、
于凤国、符杰、谈苏平、何林杰、梁鹏羽、赵琪、王黎斌、曹领军、向丽、胡冯强、戴勇磊、阮利程、刘升科、
刘杲、张效瑞、唐林钟、张建雨、沈培华、刘贺明、廖鑫鑫、蒋华东、肖显权。
本文件于2002年首次发布,2009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引 言
0.1 设备的全生命周期包括设计、制造、安装、维修(维护、修理、改造)以及报废的全过程。维修不足和
不当维修都会引起设备失效,也可能造成设备达不到其预期的使用寿命,并会显著降低设备的可用
性,导致性能降低、功能丧失和可能的二次损伤,也会极大地增加成本。可用性的降低经常会引起使用
障碍并导致效益降低,这些损失可能会远远超过维修成本,安全性也会受到影响,在电梯行业这是最重
要的考虑因素。
0.2 维护是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预期功能的基本条件。只有通过维护人员根据维护计划执行正确的
预防性维护和/或预测性维护,才能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预期功能。维护工作也需要得到设备管理组织
的配合。
0.3 修理或改造是达到并且延长设备预期的使用寿命、提升设备适用性的有效措施。设备修理或改造
可能影响设备及其部件或子系统的安全性和功能,因此维修组织需要对所修理或改造的设备有全面、系
统的了解。此外,修理或改造现场情况复杂,需要维修组织有能力对不同的情况进行风险评价并采取相
应措施。
0.4 本文件旨在将与设备维修相关的责任转化为相关方的任务以及所需具备的能力,通过所有相关方
基于任务的协同合作以及基于能力所采取的技术和管理的措施,对设备进行维修,以实现设备全生命周
期安全最大化和成本最优化的目标。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相关方的任务、维修相关方的能力要求和维修组织
的服务质量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维修。
本文件不适用于家用电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 7588.1-2020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 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24476 电梯物联网 企业应用平台基本要求
GB 25194-2010 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31821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GB/T 35857-2018 斜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36657-2018 可信性管理 应用指南 可信性要求规范指南
GB/T 37217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GB/T 42616 电梯物联网 监测终端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GB/T 7588.1、GB 16899、GB 25194和GB/T 3585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3.1
设备 equipment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来源:GB/T 24476-2023,3.1]
3.2
维修 service
在设备交付使用后,为保持、恢复设备处于能执行规定功能的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或提升设备
适用性所进行的所有技术和管理的活动。
注:维修包括维护、修理和改造。
3.3 与维护相关的术语
3.3.1
维护 maintenance
维护保养
在设备交付使用后,为保持设备处于能执行规定功能的状态,以清洁、检查、调整、润滑以及更换不
影响设备特性的易损件为中心工作内容的常规性作业以及应急服务(3.3.9)。
注:电梯的机器空间、滑轮间、井道以外部分和电梯轿厢内以及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外部的清洁工作不属于
维护。
3.3.2
为了防止设备功能降级、减少失效概率而实施的定期或根据预定判据进行的维护。
3.3.3
基于采集的设备数据来预测可能发生的故障,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故障发生的维护。
3.3.4
基于所维护设备的技术特点、配置情况、使用条件以及用户期望,按预定的时间间隔和既定的准则
实施的维护。
3.3.5
基于运行状态的维护 condition-basedmaintenance
按需维护
基于所维护设备的技术特点、配置情况、使用条件以及用户期望,通过物联网等技术对设备的运行
环境以及实际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分析和预警,动态地调整维护计划并实施的维护。
3.3.6
包括维护(3.3.1)的常规性作业和应急服务(3.3.9),但不提供所涉及的易损件、润滑油脂和配件。
3.3.7
包括维护(3.3.1)的常规性作业和应急服务(3.3.9),并提供易损件、润滑油脂和部分配件。
3.3.8
包括维护(3.3.1)的常规性作业和应急服务(3.3.9),并提供易损件、润滑油脂和全部配件。
注: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签订设备维护合同的双方可能对所提供的配件范围有专门约定。
3.3.9
应急服务 emergencyservice
为快速响应设备故障、困人报警而进行的设备应急处理和乘客救援等工作。
注:不包括消防部门执行的救援工作。
3.4
修理 repair
在设备交付使用后,为恢复设备处于能执行规定功能的状态而进行的维修(3.2)工作。
注:修理包括零部件的更换或对旧的零部件进行加工、修配的工作,这些工作不影响设备的特性。
3.5
改造 modification
在设备交付使用后,为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或提升设备适用性等而进行的维修(3.2)工作。
注:这些工作对设备的特性可能产生影响,包括改变额定速度或名义速度、额定载重量、提升高度、驱动方式等。
3.6 与配件相关的术语
3.6.1
配件 spareparts
维修时用来更换该设备零部件的替代件。
3.6.2
原厂配件 genuineparts
由设备制造单位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的,使用设备制造单位品牌或者其指定品牌,按照设备初
装零部件规格且不低于原产品标准制造的配件(3.6.1)。
3.6.3
易损件 vulnerableparts
设备中较容易损耗、更换频次较高的零件或部件。
3.7
制造单位 manufacturer
负责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的组织。
[来源:GB/T 24803.3-2013,3.11,有修改]
3.8
维修组织 serviceorganization
具有规定的资质,承担设备维修(3.2)工作的组织。
注:根据所承担的具体工作,表述为维护组织、修理组织或改造组织。
[来源:GB/T 34146-2017,3.9,有修改]
3.9
管理组织 conservator
业主或受业主合同委托管理设备及运行服务的组织。
[来源:GB/T 34146-2017,3.7,有修改]
3.10
质量保证期限 warrantyperiod
制造单位(3.7)或其授权单位承诺对售出的设备因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或者更换
的时间期限。
3.11
在制造单位(3.7)或其授权单位的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服务承诺外,为用户提供约定时间期限、约
定保修范围和责任等内容的服务。
注:服务内容以合同或其他形式约定。
4 设备维修
4.1 设备可靠度与设备设计、研制和生产费用及维修费用的关系
根据GB/T 36657-2018中4.1的要求,设计和制造一台高可靠设备是昂贵的,而以经济实用的价
格生产这样一台设备是不可能的。因此在低可靠的设备需要增加维修费用与高可靠的设备需要高昂的
设计与制造费用两者之间权衡,设备可靠度与设备设计、研制和生产费用及维修费用的关系见图1。
注:图1来源于GB/T 36657-2018中的图1,有修改。
图1 设备可靠度与设备设计、研制和生产费用及维修费用的关系
4.2 设备维护、修理和改造的关系
设备的维修包括维护、修理和改造,三者的关系见图2。
图2 设备维护、修理和改造的关系
4.3 清包维护、半包维护和全包维护的关系
设备的维护组织和管理组织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任务内容协同开展设备的维护工作。从所承担任
务的角度,清包维护、半包维护和全包维护的差异主要在于提供设备维修所需的易损件、润滑油脂、配件
等的责任方不同(见3.3.6、3.3.7和3.3.8),各方责任中包含了易损件、润滑油脂、配件等供应的及时性以
及质量保证,而这些与设备维修的质量密切相关。全包维护减少了管理组织和维护组织之间关于设备
维修用易损件、润滑油脂、配件等内容所做的沟通,从而提高了管理组织的服务水平和效率,使其服务的
对象得到更优质服务,同时相关责任归属也更明确。
4.4 固定周期和项目的维护与基于运行状态的维护的关系
固定周期和项目的维护与基于运行状态的维护都是基于所维护设备的技术特点、配置情况、使用条
件以及用户期望,并根据维护组织的工程实践经验以及相关规范和工艺要求开展的维护工作。其主要
差异在于,固定周期和项目的维护是遵循预先设定的维护计划,属于预防性维护;基于运行状态的维护
是采用物联网等技术对设备的运行环境以及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分析和预警,从而动态调整维护计
划,属于预测性维护。
5 设备维修相关方的任务
5.1 通则
5.1.1 总体要求
设备全生命周期中各相关方应协同开展相应的任务来完成设备的维修。
5.1.2 设备的维护
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设备的使用维护说明。管理组织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维护组织开展设备维
护工作并监督其履职,同时还应开展设备日常巡视和管理工作。维护组织应按照设备制造单位的使用
维护说明以及与管理组织约定的服务内容制定维护计划并实施,对维护的质量负责。维护组织应根据
设备运行情况在必要时向管理组织提出设备修理和改造的建议。
注:采用清包维护、半包维护或全包维护,一般也是管理组织与维护组织关于设备维护服务的约定内容之一。
5.1.3 设备的修理
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配件供应。管理组织应委托具备资质的修理组织开展设备
修理工作并监督其履职。修理组织应制定设备修理的技术方案和/或施工方案以及落实这些方案的技
术文件并实施,并对修理的质量负责。
5.1.4 设备的改造
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配件供应。管理组织应委托具备资质的改造组织开展设备
改造工作并监督其履职。改造组织应制定设备改造的技术方案和/或施工方案以及落实这些方案的技
术文件并实施,并对改造的质量负责。
5.2 制造单位的任务
5.2.1 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服务承诺
5.2.1.1 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设备整机的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服务承诺,内容应包括:
a) 质量保证期限的起始时间点以及时间期限;
b) 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生设备质量问题时的服务内容;
c) 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服务承诺的适用范围以及条件。
5.2.1.2 如果设备制造单位提供设备整机或部件的延保服务承诺,则内容应包括:
a) 延保服务的起始时间点以及时间期限;
b) 延保服务的内容;
c) 延保服务的适用范围以及条件。
5.2.2 提供设备的使用维护说明
5.2.2.1 一般要求
5.2.2.1.1 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基于设备的技术特点以及设计时风险评价结果编制的设备使用维护
说明。
5.2.2.1.2 使用维护说明的表述应容易被胜任的维修人员理解。
5.2.2.1.3 使用维护说明应强调维护组织的资质应符合相应的法规规定。
5.2.2.1.4 使用维护说明的目标群体是与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有关的人员,包括:
a) 使用者;
b) 管理组织相关的人员;
c) 维修人员;
d) 检查人员。
5.2.2.1.5 使用维护说明向目标群体提供的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
a) 设备的规格和用途(例如:运送货物的类型,用户类型等)。
b) 设备的适用环境(例如:环境温度、湿度、污染等级等)。
c) 任何限制使用的条件。
d) 根据各工作区以及各项任务风险评价的结果提供适当的指导说明,但指导说明不能代替用于
减小危险的安全措施。
e) 以下紧急情况时的处置:
1) 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时;
2) 设备所在建筑发生紧急情况(例如:火灾等)时;
3) 发生影响设备安全使用的自然灾害(例如:地震、洪水等)时。
f) 设备使用和维护的信息(见5.2.2.2)。
g) 设备售后服务的相关内容。
5.2.2.1.6 使用维护说明的编制依据应包括:
a) 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b) 设备的技术特点;
c) 相关部件制造单位提供的使用维护说明。
5.2.2.1.7 设备的使用维护说明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提供,但与应急处置相关的安全信息,应采
用随时可用的硬拷贝方式。
a) 纸质印刷品。
b) 设备随附的电子存储媒介。
c) 设备随附的服务器、网站或存储位置的链接。
d) 视觉和/或听觉形式,例如:
1) 警告标志或标识;
2) 人机界面;
3) 示教视频。
5.2.2.1.8 使用维护说明的表述需符合以下规定:
a) 应采用中文书写。如果采用多种语言,每种语言宜与其他语言区分,并宜将相关文字和对应图
示编排在一起。
b) 宜使用标准术语或公认的技术术语,如果使用了特殊技术术语和表述,应作解释。
c) 宜使用符合公认的标准(例如:GB 2894、GB/T 31200等)的标志。
d) 宜使用一致的术语和单位表述(例如:GB/T 7024、GB 3100等)。
e) 宜简明扼要,例如使用:
1) 支持条文的非语言说明(例如:象形符号、图片、图示等);
注:GB/T 31200给出了设备的导向信息与乘用安全图形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2) 简要的语句;
3) 图和表,图示宜有详细说明,表格宜位于相关文字附近;
4) 必要的汇总清单(例如:易损件清单、故障代码汇总等),当信息较多时,宜编制一个目录或
索引;
5) 考虑使用颜色突出显示相关内容,尤其是对于需要被迅速识别的文字或图表。
f) 应完整纳入所有对其他文件的引用。
5.2.2.2 设备使用和维护的信息
5.2.2.2.1 设备正常使用的信息
使用维护说明应给出设备正常使用的相关信息。
a) 对于电梯[斜行电梯按照5.2.2.2.1c)],应至少包括:
1) 保持机器空间和滑轮间的门的锁紧;
2) 安全的装卸载;
3) 保持通向机器空间、层站的通道畅通;
4) 对于部分封闭的井道所采取的防护措施[见GB/T 7588.1-2020的5.2.5.2.3e)];
5) 需要胜任人员介入的事项;
6) 准许在轿顶和底坑进行维护和检修操作的人员数量;
7) 保持更新日志或记录(见GB/T 7588.1-2020的7.3、GB 25194-2010的16.2);
8) 专用工具(如果有)的位置和使用;
9) 层门三角钥匙的使用:详述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以防开锁后因未能有效地重新锁上而可能
引起的事故;在电梯现场应能取得该钥匙,且仅被授权人员才能取得;该钥匙上应附带标
牌,用来提醒人员注意使用该钥匙可能引起的危险,并注意在层门关闭后应确认其已经
锁住;
10) 救援操作,包括:制动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破裂阀和安全
钳的释放以及专用工具(如果有)的识别和详细说明;应告知管理组织,其授权的救援操作
人员仅可通过层门救援电梯轿厢位于开锁区域的轿内被困人员,如果无法通过手动或紧
急电动运行控制装置移动轿厢时,应与维修组织取得联系;
11) 对于杂物电梯,还包括防止儿童使用杂物电梯的措施(如果有)。
b) 对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至少包括:
1) 保持分离机房的门的锁紧;
2) 需要胜任人员介入的事项;
3) 防止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附近可能导致误用的布置(例如:不准许在相邻扶手装置之
间或扶手装置和邻近的建筑结构之间放置货物等);
4)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周围的最小自由空间(见GB 16899-2011的A.2.2)以及出入
口的畅通区域(见GB 16899-2011的A.2.5)不应被占用;
5) 某些用途(例如: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上使用购物车或行李车,见GB 16899-2011
的附录I)可能产生的特殊风险,以及对于此类用途采取的必要安全措施;
6) 可预见的误用和禁止使用的情况(例如:不准许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上使用轮椅车
等);
7) 建议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不作为普通楼梯或紧急出口使用;
8) 对于安装在室外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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