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19447-2013, GB/T19447-2013, GBT 19447-2013, GBT19447-2013
| 标准编号 | GB/T 19447-2013 (GB/T19447-2013) | | 中文名称 | 热交换器用铜及铜合金无缝翅片管 | | 英文名称 | Copper and copper-alloys seamless tubes with integral fins for heat exchange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30 | | 字数估计 | 22,239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9447-2004 | | 引用标准 | GB/T 228.1-2010; GB/T 241; GB/T 242; GB/T 246; GB/T 4340.1; GB/T 5121.1; GB/T 5121.2; GB/T 5121.3; GB/T 5121.4; GB/T 5121.5; GB/T 5121.6; GB/T 5121.7; GB/T 5121.8; GB/T 5121.9; GB/T 5121.10; GB/T 5121.11; GB/T 5121.12; GB/T 5121.13; GB/T 5121.14; GB/T 512 | | 采用标准 | ASTM B359/B359M-2002 (2006),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铜及铜合金无缝翅片管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热交换器用翅片高度不大于4mm整体外螺旋形翅片及内肋的铜及铜合金无缝管。 |
GB/T 19447-2013
Copper and copper-alloys seamless tubes with integral fins for heat exchanger
ICS 77.150.30
H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9447-2004
热交换器用铜及铜合金无缝翅片管
2013-11-27发布
201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的。
本标准修改采用 ASTMB359/B359M:2002(2006)《冷凝器及热交换器用铜与铜合金无缝翅片
管》。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与ASTMB359/B359M:2002(2006)《冷凝器及热交换器用铜与铜合金无
缝翅片管》的差异:
---在ASTMB359/B359M:2002(2006)的基础上,增加了硬状态要求;
---在ASTMB359/B359M:2002(2006)的基础上,增加了硬度试验要求;
---在ASTMB359/B359M:2002(2006)的基础上,增加了清洁度试验要求;
---在ASTMB359/B359M:2002(2006)的基础上,增加了热工性能的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代替GB/T 19447-2004《热交换器用铜及铜合金无缝翅片管》,本标准与GB/T 19447-
2004相比做了如下修改:
---增加HSn72-1(C44300)牌号;
---壁厚范围由“0.60mm~2.0mm”修改为“0.60mm~3.0mm”;
---增加常用规格及参数;
---对管材交货状态的要求重新作了修订;
---尺寸参数要求增加了“外翅翅片数(FPI)”和“内齿条数(N)”;
---在力学性能方面增加硬度(HV1)的测试项目及要求和硬状态(H04)的要求;
---加严了探伤标准孔的要求(标准孔由1.07mm改为0.8mm;1.17mm改为1.1mm);
---晶粒度由“0.025mm~0.060mm”修改为“0.010mm~0.050mm”;
---增加了清洁度的测试标准及要求;
---每批次重量由“2000kg”修改为4500kg;
---对取样规定做了重新修订;
---部分试验标准的引用重新作了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金龙铜管集团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萃隆精密铜管股份有限
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隆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长杰、陆明华、李剑平、张春明、张震宇、浦益龙、孙新春、时明华、魏浙强、
翁祥金、于传富、周浩平、王向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9447-2004。
热交换器用铜及铜合金无缝翅片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及铜合金无缝翅片管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
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热交换器用翅片高度不大于4mm整体外螺旋形翅片及内肋的铜及铜合金无缝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2010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ISO 6892-1:2009,MOD)
GB/T 241 金属管 液压试验方法
GB/T 242 金属管 扩口试验方法(ISO 8493:1998,IDT)
GB/T 246 金属管 压扁试验方法(ISO 8492:1998,IDT)
GB/T 4340.1 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ISO 6507-1:2005,MOD)
GB/T 5121(所有部分)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5231 加工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
GB/T 5248 铜及铜合金无缝管涡流探伤方法
GB/T 8888 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 8890 热交换器用铜合金无缝管
GB/T 10567.2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残余应力检验方法 氨熏试验法
GB/T 16866 铜及铜合金无缝管材外形尺寸和允许偏差
GB/T 17791-2007 空调与制冷设备用铜管
GB/T 26303.1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外形尺寸检验方法 第1部分:管材
YS/T 347 单相铜合金晶粒度测定方法
YS/T 482 铜及铜合金分析方法 光电发射光谱法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3.1.1 牌号、成翅前状态、规格
3.1.1.1 管材的牌号、成翅前状态、规格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管材的牌号、状态、规格
牌 号 代 号 成翅前状态
规格/mm
无翅段
(外径D×壁厚T)
成翅段
(翅高Hf×翅片数FPI
(条/英寸)×底壁厚Tf)
TU00
TU1
TU2
TP1
TP2
C10100
T10180
C12000
C12200
软化退火态(O60)
轻拉态(H55)
拉拔态(H80)
(7~30)×(0.6~3.0)
BFe5-1.5-0.5
BFe10-1-1
BFe30-1-1
C70400
T70590
T71510
软化退火态(O60) (10~26)×(0.75~3.0)
HA177-2
HSn72-1
HSn70-1
HAs85-0.05
C68700
C44300
T45000
软化退火态(O60) (10~26)×(0.75~3.0)
(0.3~3.8)×(11~56)
×(0.4~2.5)
注1: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牌号及规格的管材。
注2:管材成翅后可根据客户要求进行退火。
3.1.1.2 推荐常用的规格、主要参数见表2。翅片管各部位名称示意图见图1。
表2 推荐常用规格、主要参数
公称规格
mm
无翅段
外径D
mm
壁厚T
mm
成 翅 段
外径Df
mm
外翅高Hf
mm
外翅翅片
数FPI
条/英寸
内齿高Rh
mm
内齿
条数N
内齿
螺旋角β
(°)
底壁厚Tf
mm
25.32×1.18 25.32 1.18 25.32 0.9 46 0.36 45 35 0.64
25.32×1.18 25.32 1.18 25.32 0.6 46 0.36 52 35 0.64
18.92×1.13 18.92 1.13 18.92 0.6 46 0.36 45 42 0.64
18.92×1.13 18.92 1.13 18.92 0.9 46 0.36 45 42 0.64
16×0.65 16 0.65 16 0.3 26 0.15 8 43 ≥0.5
15.88×1.1 15.88 1.1 15.88 0.9 40 0.25 38 40 0.55
19.05×1.15 19.05 1.15 19.05 1.45 26 - - - ≥0.55
15.88×0.6 15.88 0.6 15.88 - - 0.3 60 25 0.5
12.7×0.6 12.7 0.6 12.7 - - 0.25 60 42 0.4
23.4×2.5 23.4 2.5 26 2.8 12 - - - 1.5
23×2.6 23 2.6 26 3.0 11 - - - 1.5
22×2.45 22 2.45 27 3.5 11 - - - 0.95
17×2.8 17 2.8 19 2.5 12 - - - 1.5
注: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规格、参数的管材。
说明:
T ---无翅段壁厚;
B ---过渡锥长度;
FPI ---外翅翅片数(条/英寸);
Hf ---外翅高;
D ---无翅段外径;
N ---内齿条数;
β ---内齿螺旋角;
Rh ---内齿高;
Tf ---成翅段底壁厚;
Df ---成翅段外径。
图1 翅片管各部位名称示意图
3.1.2 标记示例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标准编号、牌号、成翅前状态、图纸编号、规格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用TP2制造的、成翅前状态为软化退火态、无翅段外径为19mm、壁厚为1.25mm、长度为
4750mm、产品图纸编号为K500B7-015的管材标记为:
翅片管GB/T 19447-TP2O60K500B7-015-ϕ19×1.25×4750
3.2 化学成分
管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5231中相应牌号的规定。
3.3 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3.3.1 外径及外径允许偏差
管材的无翅段外径及外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外径及外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规定直径 允许偏差,不大于
≤12.0 ±0.05
>12.0~18.0 ±0.06
>18.0~30.0 ±0.08
3.3.2 壁厚及壁厚允许偏差
3.3.2.1 管材的翅片段的最薄壁厚不得小于规定的最小厚度(需方图纸的规定值)。翅片高度、翅片数、
内齿螺旋角、内齿高、内齿条数按图纸规定进行。
3.3.2.2 管材的无翅段的壁厚允许偏差不大于管材壁厚±8%。
3.3.3 长度及长度允许偏差
3.3.3.1 管材的长度及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管材的长度及长度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规定长度 允许偏差,不大于
≤6000 +3
>6000~10000 +4
>10000~18000 +6
3.3.3.2 从管端至第一个翅片压痕测得的长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3.4 切斜度
管材的切斜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管材切斜度要求 单位为毫米
外径 允许偏差,不大于
≤16.0 0.25
>16.0 0.016×D
3.3.5 直度、圆度
管材的直度、圆度应符合GB/T 16866中的相应规定。
3.3.6 除另有规定外,管材剪切端面应倒角。
3.4 力学性能
成翅前,在室温条件下,管坯的抗拉强度(Rm)应符合表6的规定。用户有要求时,规定总延伸强度
(Rt0.5)、维氏硬度(HV1)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管坯的室温力学性能
牌 号 状 态
抗拉强度Rm
MPa
最小值
规定总延伸强度Rt0.5
MPa
最小值
维氏硬度(HV1)
TU00
TU1
TU2
TP1
TP2
软化退火态(O60) 205 62 40~75
轻拉态(H55) 250 205 70~110
拉拔态(H80) 290 - 90~120
BFe5-1.5-0.5
BFe10-1-1
BFe30-1-1
软化退火态(O60)
260 85 < 110
275 105 75~110
360 125 < 135
HAl77-2
HSn72-1
HSn70-1
HAs85-0.05
软化退火态(O60)
345 125 60~90
310 105 60~100
275 85 45~80
注:维氏硬度总试验力的大小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5 工艺性能
3.5.1 扩口试验
管材无翅段或管坯的扩口试验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管材无翅段或管坯的扩口试验
牌 号 状 态
扩口率(采用60°冲锥)
结 果
TU00
TU1
TU2
TP1
TP2
BFe5-1.5-0.5
BFe10-1-1
BFe30-1-1
HAl77-2
HSn72-1
HSn70-1
HAs85-0.05
软化退火态(O60)
轻拉态(H55)
软化退火态(O60)
软化退火态(O60)
管材扩口试验后
试样不应产生肉
眼可见的裂纹
或裂口
3.5.2 压扁试验
退火态管材无翅段或管坯段应进行压扁试验,压扁后两壁间的距离等于壁厚,试样不应产生肉眼可
见的裂纹或断裂。
3.6 非破坏性试验
管材应在成翅后进行非破坏性试验,可以任选3.6.1、3.6.2、3.6.3三种方法的一种方法进行。
3.6.1 静水压试验
管材均应经受静水内压而无渗漏现象。试验压力按式(1)计算,试验持续时间为:10s~15s。除非
另有规定,管材不必在大于6.9MPa的静水压力下进行试验。
p=2ST/(D-0.8T) (1)
式中:
p---最大试验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T---管材无翅段壁厚,单位为毫米(mm);
D---管材无翅段外径,单位为毫米(mm);
S---材料许用应力,单位为兆帕(MPa)。
铜及铜合金管材的材料许用应力值的选取,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铜及铜合金管材的材料许用应力
牌 号 状 态
不同温度下的许用应力/MPa
20℃ 50℃ 75℃ 100℃ 125℃ 150℃
TU00、TU1、TU2、
TP1、TP2
H55
O60
BFe10-1-1 O60 69 68 66 65 62 60
BFe30-1-1 O60 83 81 79 77 76 74
HAl77-2 O60 83 82 82 82 82 80
HSn72-1、
HSn70-1
O60 69 69 69 69 69 69
HAs85-0.05 O60 55 55 55 55 55 49
3.6.2 气压试验
管材应能承受至少1.7MPa的内气压试验,并保持5s不应有渗漏现象。
3.6.3 涡流探伤
3.6.3.1 涡流探伤检验时,人工标准缺陷(钻孔直径)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人工标准缺陷孔径尺寸 单位为毫米
外径 通孔直径
6.0~16.0 0.8
>16.0~30.0 1.1
3.6.3.2 按GB/T 5248并以表9规定的孔径调节设备灵敏度。在涡流探伤设备装置上不引起报警反
应的管材,应认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3.6.3.3 由于可看到的压痕产生不相关信号的管材可以按3.6.1进行静水试验或按3.6.2进行气压
试验。
3.7 热工性能
管材热工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需方要求时提供。
3.8 残余应力
黄铜管材应进行残余应力检测。
3.9 晶粒度
成翅前管坯的晶粒度应不超出0.01mm~0.05mm的范围。
3.10 清洁度
未退火管材内、外表面残留污物总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退火管材内、外表面残留污物总量应符
合表10的规定。用户有需求时也可分别进行内、外表面残留物的测定。
表10 退火管材清洁度
外 径/mm 内、外表面残留污物总量/(g/m2)
≤16 ≤0.25
>16 ≤0.32
3.11 表面质量
3.11.1 管材的内、外表面应清洁。允许有不造成管材外径和壁厚超出允许偏差的划伤、凹坑、压入物、
环状痕等缺陷。
3.11.2管材表面上允许有轻微加工润滑油膜、轻微的氧化色、发暗。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管材的化学成分的分析按 GB/T 5121或 YS/T 482的规定进行,仲裁时按 GB/T 5121的规定
进行。
4.2 尺寸测量方法
管材的外形尺寸按GB/T 26303.1的规定进行;内表面螺纹尺寸的测量方法按照GB/T 26303.1的
规定进行,仲裁方法采用剖面放映仪测量方法。
4.3 室温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管材的拉伸试验方法按GB/T 228.1的规定进行,其拉伸试样按照GB/T 228.1中S7试样规定进
行;硬度试验按照GB/T 4340.1的规定进行。
4.4 工艺性能检验方法
4.4.1 管材的扩口检验方法按GB/T 242的规定进行。
4.4.2 管材的压扁检验方法按GB/T 246的规定进行。
4.5 非破坏性试验方法
4.5.1 管材的静水压检验方法按GB/T 241的规定进行。
4.5.2 气压检验方法可采用简易目视(或设备自动测试)法观察渗漏,比如将管材置于水中或采用压差
方法。
4.5.3 管材的涡流探伤检验方法GB/T 5248的规定进行。
4.6 热工性能检验方法
管材的传热系数检测方法可参考附录A的规定进行。
4.7 残余应力检验方法
管材残余应力检验方法按照GB/T 10567.2的规定进行。
4.8 晶粒度检验方法
管材的晶粒度检验方法按YS/T 347的规定进行。
4.9 表面清洁度检验方法
管材内、外表面残留污物总量的检验方法按照附录B的方法进行。管材内表面清洁度的检验方法
按照GB/T 17791-2007附录A的方法进行,外表面残留物的测定为内、外表面残留污物总量减去内
表面残留物量。
4.10 表面质量检查方法
管材表面质量用目视进行检查。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管材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
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与本标准或合同
(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
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2 组批
管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状态和规格产品组成,每批质量不大于4500kg或
600根。
5.3 检验项目
5.3.1 出厂检验
5.3.1.1 每批管材应进行化学成分、外形尺寸、抗拉强度、晶粒度、工艺性能、非破坏性试验(静水压试
验、气压试验或涡流探伤检验三种试验方法中任选一种)及表面质量的检验。需方有要求时,还应进行
规定总延伸强度、维氏硬度、残余应力、清洁度的检测。
5.3.1.2 每批管材的翅型参数均应进行以下项目的检验:
a) 内齿条数、高度、螺旋角;
b) 外翅高度、外翅翅片数。
5.3.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产品应进行的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见表11。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c) 产品的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产品的结构有较大改变时;
e) 产品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f)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g) 需方要求时;
h)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表1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 √ √
外形尺寸 √ √
抗拉强度 √ √
规定总延伸强度 △ √
维氏硬度 △ √
工艺性能 √ √
非破坏性试验 √ √
晶粒度 √ √
表面质量 √ √
残余应力 △ √
清洁度 △ √
热工性能 - √
注:表中“√”表示“检验项目”;“-”表示“非检验项目”;“△”表示“需方有要求时进行的检验项目”。
5.4 取样
产品取样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 取样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节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化学成分
供方在熔铸时,每炉取一个试
样,需方在每批管材中任取一个
试样
3.2 4.1
外形尺寸偏差
按照GB/T 2828.1规定取样,一
般检验水平Ⅱ或供需双方协商,
接收质量限AQL=2.5
3.3 4.2
静水压试验
气压试验
涡流探伤
供方逐根检测,需方每批取两
根,每根任取一个试样
3.6.1
3.6.2
3.6.3
4.4.3
4.6
表面质量
供方逐根检测,需方每批任取一
个试样
3.11 4.10
扩口试验
压扁试验
残余应力
每批取两根,每根在管材的无翅
段任取一个试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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