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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0484-2017 (GB/T20484-2017) | | 中文名称 | 冷空气等级 | | 英文名称 | Grade of cold ai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47 | | 国际标准分类 | 07.060 | | 字数估计 | 5,568 | | 发布日期 | 2017-05-12 | | 实施日期 | 2017-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0484-2006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冷空气等级及等级划分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冷空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评估和科学研究。 |
GB/T 20484-2017
Grade of cold air
ICS 07.060
A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0484-2006
冷空气等级
2017-05-12发布
2017-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了GB/T 20484-2006《冷空气等级》。与GB/T 20484-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
主要技术变化为:
---修改了全部术语的定义(见第2章,2006年版的第2章);
---将五个冷空气等级中的“中等强度冷空气”和“较强冷空气”合并为“较强冷空气”一个级别(见
表1,2006年版的第3章)。
本标准由中国气象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气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庆亮、李延香、林玉成、章国材、秦华锋、刘鑫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0484-2006。
引 言
冷空气,特别是强冷空气和寒潮是我国重大灾害性天气之一,具有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致灾严
重等特点。冷空气的频繁发生不仅会造成国民经济、特别是农牧业的巨大损失,还会对环境及人们的生
活、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和危害。为了统一和规范影响我国冷空气分级标准,使冷空气的监测、预报、预
警、评估、研究及防范工作更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冷空气等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空气等级及等级划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冷空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评估和科学研究。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冷空气 coldair
使所经地点气温下降的空气团。
2.2
观测的前一日14时后至当日14时之间的气温最低值。
2.3
某日14时以后24小时内的日最低气温与该日日最低气温之差。
2.4
某日14时以后48小时内最低的日最低气温与该日日最低气温之差。
2.5
某日14时以后72小时内最低的日最低气温与该日日最低气温之差。
3 等级划分
采用受冷空气影响的某地在一定时段内日最低气温下降幅度和日最低气温值两个指标,将冷空气
划分为弱冷空气、较强冷空气、强冷空气和寒潮四个等级。划分方法详见表1。
表1 冷空气等级划分表
等级 划分指标
弱冷空气 日最低气温48小时内降温幅度小于6℃
较强冷空气
日最低气温48小时内降温幅度大于或等于6℃但小于8℃;或者日最低气温48小时内降温
幅度大于或等于8℃,但未能使该地日最低气温下降到8℃或以下
强冷空气 日最低气温48小时内降温幅度大于或等于8℃,且使该地日最低气温下降到8℃或以下
寒潮
日最低气温24小时内降温幅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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