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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0607-2025 (GB/T20607-2025) | | 中文名称 | 智能运输系统 体系结构 服务 | | 英文名称 | Intelligent transport systems - Architecture - Servic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07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20,35.240.60 | | 字数估计 | 26,269 |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实施日期 | 2026-07-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0607-2006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0607-2025: 智能运输系统 体系结构 服务
ICS 03.220.20;35.240.60
CCSR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0607-2006
智能运输系统 体系结构 服务
2025-12-31发布
2026-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层次参考模型 2
6 智能运输系统服务领域 4
7 各服务领域的智能运输系统服务 5
参考文献 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0607-2006《智能运输系统 体系结构 服务》,与GB/T 20607-2006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智能运输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见3.1),删除了“智能运输服务主体”的术语和定义(见
2006年版的2.3);
b) 将“ITS体系结构服务层次参考模型”更改为“层次参考模型”(见第5章,2006年版的第4章);
c) 在“交通管理”服务领域中将“停车管理”更改为“停车管理与服务”,删除了“交通环境状况监测
与控制”服务(见第5章,2006年版的第4章);
d) 在“电子收费”服务领域中增加了“基础设施使用收费”“运输服务收费”“增值服务收费”服务,
删除了“电子收费”“电子收费整合”服务(见第5章,2006年版的第4章);
e) 将“交通信息服务”服务领域更改为“出行信息”,增加了“公共交通信息服务”“驾驶人信息服
务”“个性化定制信息服务”服务,删除了“出行前信息服务”“行驶中驾驶员信息服务”“途中公
共交通信息服务”“个性化信息服务”(见第5章,2006年版的第4章);
f) 将“智能公路与安全辅助驾驶”服务领域更改为“智能道路与安全驾驶”,增加了“车路信息协
同”“安全驾驶”以及“车辆编队行驶”服务,删除了“智能公路信息提供”“安全辅助驾驶”“车辆
自动驾驶”“车队自动运行”服务(见第5章,2006年版的第4章);
g) 将“交通运输安全”服务领域更改为“交通与运输安全”,增加了“应急处置”“运输安全”“交叉口
安全”服务,删除了“紧急事件救援管理”“运输安全管理”以及“交叉口安全管理”服务(见第5
章,2006年版的第4章);
h) 在“运输管理”服务领域中增加了“公交”“长途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
租汽车)”“共享交通”“货物运输”“特种运输”“低空运输”“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动车维修”以
及“政务服务一体化”服务,删除了“运政管理”“公交运营管理”“长途客运运营管理”“轨道交通
运营管理”“出租车运营管理”“货物运输运营管理”以及“特种运输管理”服务(见第5章,2006年
版的第4章);
i) 在“综合运输”服务领域中增加了“综合客运枢纽服务”“综合货运枢纽服务”“综合交通运行监
测”以及“跨区域交通监测与预测”服务(见第5章,2006年版的第4章);
j) 将“交通基础设施管理”服务领域更改为“交通基础设施”,并在服务中增加了“交通基础设施运
行监测”“交通基础设施维护”“交通运输综合管理”以及“高等级公路服务区管理”,删除了“交
通基础设施监控与维护”“路政管理”服务(见第5章,2006年版的第4章);
k) 将“ITS数据管理”服务领域更改为“数据管理”,在服务中增加了“数据应用服务”“仿真计算”
“决策支持模型管理”,删除了“数据加工处理”“数据应用支持”以及“数据安全”服务(见第5
章,2006年版的第4章);
l) 增加了“信息基础设施”“可持续交通”以及“信息安全”服务领域(见第5章);
m) 在智能运输系统服务领域中增加了“信息基础设施服务领域”“可持续交通服务领域”“信息安
全服务领域”及简要表述(见第6章);
n) 更改“停车管理”为“停车管理与服务”(见7.2.7,2006年版的6.1.8);
o) 删除了“交通环境状况监测与控制”服务(见2006年版的6.1.6);
p) 在电子收费服务领域中增加了“运输服务收费”“增值服务收费”的相关内容(见7.3.2和7.3.3);
q) 将“交通信息服务领域”更改为“出行信息服务领域”并更改了相应内容(见7.4,2006年版的6.3);
r) 将“智能公路与安全辅助驾驶服务领域”更改为“智能道路与安全驾驶服务领域”并更改了相应
内容(见7.5,2006年版的6.4);
s) 将“交通运输安全服务领域”更改为“交通与运输安全服务领域”并更改了相应内容(见7.6,
2006年版的6.5);
t) 在运输管理服务领域中增加了“共享交通”“低空运输”“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动车维修”“政
务服务一体化”等子领域服务内容(见7.7.5、7.7.8~7.7.11);
u) 在综合运输服务领域中增加了“综合客运枢纽服务”“综合货运枢纽服务”“综合交通运行监测”
“跨区域交通监测与预测”等子领域服务内容(见7.8.4~7.8.7);
v) 在交通基础设施服务领域增加了“交通基础设施运行监测”“交通运输综合管理”“高等级公路
服务区管理”等子领域服务内容(见7.9.1、7.9.3、7.9.5);
w) 在数据管理服务领域中增加了“数据应用服务”“仿真计算”“决策支持模型管理”等子领域服务
内容(见7.10.4~7.10.6);
x) 增加了信息基础设施服务领域、可持续交通服务领域和信息安全服务领域相关内容(见7.11~
7.1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8)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安部道路交通
安全研究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有限公司、东南大学、腾讯云计算(北京)
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智运有限公司、中咨数据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林、刘冬梅、朱丽丽、车晓琳、钱越、王文彬、李唯琛、宋向辉、杨琪、王长君、
高剑、王海鹏、华雪东、赵琳、杨刚刚、张金金、田大新、戴军、周建山、陈泓宇、王晶、贺瑞华、陈义钦、段续庭、
边劲飞、何昊、孟春雷、李宏海、黎俊锋、丁丽媛、杨延杰、李生汀、蔡蕾、张园梦、张辉、崔彦博、雷艺学、
李骁一、潘勇、侯芸、董元帅、刘淼、郝正博。
本文件于200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智能运输系统 体系结构 服务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运输系统的主要服务领域及服务的总则、层次参考模型、智能运输系统服务领域
与各服务领域的智能运输系统服务。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运输系统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的开发、应用与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能交通系统
在较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之上,利用先进的信息、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和系统集成等技术,通过
交通信息采集与融合技术、交通对象交互以及智能化交通控制与管理等专有技术,加强载运工具载体和
用户之间的联系,提高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降低能源消耗环境污染,从而建立起的一个
安全、高效、便捷、环保、舒适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
[来源:GB/T 20839-2025,3.1]
3.2
智能运输系统体系结构 ITSarchitecture
智能运输系统体系框架
通过信息流把智能运输系统的功能需求和承载这些功能的物理实体联系起来,构建的统一、标准化
的框架结构。
注:智能运输系统体系框架由用户服务、逻辑框架、物理框架、支撑体系和关键技术组成。
[来源:GB/T 20839-2025,3.4,有修改]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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