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33290.1-2016, GB/T33290.1-2016, GBT 33290.1-2016, GBT33290.1-2016
| 标准编号 | GB/T 33290.1-2016 (GB/T33290.1-2016) | | 中文名称 | 文物出境审核规范 第1部分:总则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ng exit cultural relics -- Part 1: General rul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140.30 | | 字数估计 | 14,190 | | 发布日期 | 2016-12-13 | | 实施日期 | 2017-07-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22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3290.1-2016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ng exit cultural relics--Part 1: General rules
ICS 01.140.30
A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文物出境审核规范
第1部分:总则
2016-12-13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审核程序 2
4.1 申请 2
4.2 受理 2
4.3 分办 2
4.4 审核 2
4.5 核准 2
4.6 告知 2
4.7 海关查验 2
5 审核内容 2
5.1 确定范围 2
5.2 认定文物 3
5.3 判定文物年代 3
5.4 评定文物价值 3
5.5 审核标准 3
5.6 审核结论 3
6 审核文件 3
6.1 格式 3
6.2 内容 3
6.3 留存 4
7 审核文件档案的管理 5
7.1 内容 5
7.2 保管期限 5
7.3 管理方式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文物出境审核申请表 6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出境许可证 7
附录C(资料性附录) 文物复仿制品出境证明 8
附录D(资料性附录) 文物禁止出境登记表 9
前言
GB/T 33290《文物出境审核规范》目前包括如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度量衡;
---第3部分:法器;
---第4部分:仪器;
---第5部分:仪仗;
---第6部分:家具;
---第7部分:织绣;
---第8部分:陶瓷;
---第9部分:生产工具;
---第10部分:金属器;
---第11部分:明器;
---第12部分:钟表;
---第13部分:兵器;
---第14部分:漆器;
---第15部分:乐器;
---第16部分:笔墨纸砚;
---第17部分:烟壶和扇子。
本部分为GB/T 3329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文物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9)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浙江管理处。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柴眩华、周刃、周永良、马争鸣、王牧、梁秀华。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文物出境由
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早在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就发
布了《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20世纪60年代,文化部和对外贸易部制定了《文物出口鉴定
参考标准》,对各类文物出境时限作出明确的规定。2007年,文化部颁布的《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
和国家文物局修订并发布的《文物出境审核标准》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文物进出境审核已经形成了一套
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
禁止和防止文物的非法出境已成为国际共识,中国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
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及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
公约》的缔约国之一,对文物出口采取国际通行的许可证管理制度。这是国家维护文化遗产主权,加强
文物保护,防止文物流失的重要保障。
为更好贯彻落实文物保护相关政策,适应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领域标准化的战略要求,制定本
标准。
文物出境审核规范
第1部分:总则
1 范围
GB/T 33290的本部分规定了文物出境的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审核文件和档案管理。
本部分适用于出境文物的审核。本部分不适用临时进境复出境文物、临时出境文物的审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文物出境审核标准(文物博发〔2007〕30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文物出境 exportculturalrelics
个人或机构通过合法方式将文物运送、邮寄、携带至境外的行为。
3.2
审核 inspection
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对于申报运送、邮寄、携带出境的文物依法进行审查核定,并作出是否
许可出境意见的行为。
3.3
审核机构 inspectiondepartment
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指定承担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文物行政执法机构。
3.4
审核人员 inspect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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