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33770.1-2017, GB/T33770.1-2017, GBT 33770.1-2017, GBT33770.1-2017
| 标准编号 | GB/T 33770.1-2017 (GB/T33770.1-2017) | | 中文名称 | 信息技术服务 外包 第1部分:服务提供方通用要求 | | 英文名称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 Outsourcing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ervice provide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L77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99 | | 字数估计 | 18,147 | | 发布日期 | 2017-05-31 | | 实施日期 | 2017-12-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33770的本部分规定了对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提供方的外包服务能力、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方面的通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a)提供或计划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组织;b)评价、选择信息技术服务提供方的服务需求方;c)评价、认定信息技术服务提供方能力水平的第三方。 |
GB/T 33770.1-2017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 Outsourcing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ervice provider
ICS 03.080.99
L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信息技术服务 外包
第1部分:服务提供方通用要求
2017-05-31发布
2017-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外包服务能力模型 2
4 外包服务能力管理 3
5 人员 6
6 资源 6
7 技术 7
8 过程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外包服务各方关系及生命周期 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服务外包原则与原理 13
参考文献 15
前言
GB/T 33770《信息技术服务 外包》拟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服务提供方通用要求;
---第2部分:数据(信息)保护规范;
---第3部分:交付中心规范;
---第4部分:非结构化数据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5部分:发包方项目管理规范。
本部分为GB/T 3377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金数据系统有限
公司、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万国数据
服务有限公司、大连软件行业协会、大连交通大学、西安未来国际软件有限公司、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
司、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金禧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
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瑞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三零卫士信息安
全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晓红、刘宏、李华北、徐飞、梁晓雁、赵振文、崔静、孙鹏、尹宏、邵峰、闵京华、
丁文英、熊健淞、李岗、但强、周杰、马强、林平、职亮亮、马文慧、杜辉、罗碧云、谭健、刘越男、王春娥。
信息技术服务 外包
第1部分:服务提供方通用要求
1 范围
GB/T 33770的本部分规定了对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提供方的外包服务能力、人员、资源、技术和过
程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
a) 提供或计划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组织;
b) 评价、选择信息技术服务提供方的服务需求方;
c) 评价、认定信息技术服务提供方能力水平的第三方。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服务需求方 serviceacquirer
从外部获取服务的组织。
注:也称为服务发包方或客户,本标准中简称为需方。
2.2
服务提供方 serviceprovider
向服务需求方按约定提供服务的组织。
注:也称为服务接包方或服务供应商,本标准中简称为供方。
2.3
外包服务 outsourcingservice
服务提供方使用其自身资源来支持服务需求方业务功能的服务提供。
注1:外包并不免除服务需求方满足所有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责任。
注2:服务需求方对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受下列因素影响:
a) 外包的过程对服务需求方提供满足要求的服务能力的潜在影响;
b) 对外包过程控制的分担程度。
2.4
分包供方 subcontractor
承接分包服务的服务提供方。
注:本标准中简称为分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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