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34395-2026, GB/T34395-2026, GBT 34395-2026, GBT34395-2026
| 标准编号 | GB/T 34395-2026 (GB/T34395-2026) | | 中文名称 | 展览场馆功能性设计指南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functional design of exhibition venu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33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040.10 | | 字数估计 | 18,124 | | 发布日期 | 2026-03-31 | | 实施日期 | 2026-10-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3833-2017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4395-2026: 展览场馆功能性设计指南
ICS 91.040.10
CCSP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4395-2017
展览场馆功能性设计指南
2026-03-31发布
2026-10-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原则 1
4.1 系统性 1
4.2 协调性 1
4.3 实用性 1
4.4 可持续性 2
4.5 前瞻性 2
4.6 安全性 2
5 人流系统 2
5.1 系统组成 2
5.2 展览空间 2
5.3 会议空间 3
5.4 公共空间 3
5.5 辅助空间 4
6 车流系统 4
6.1 系统组成 4
6.2 车行通路 4
6.3 停车空间 5
7 物流系统 5
7.1 系统组成 5
7.2 装卸空间 5
7.3 仓储空间 6
7.4 废弃物处置空间 6
8 信息系统 6
8.1 系统组成 6
8.2 智能管控 6
8.3 智能应用 7
附录A(资料性) 展览场馆功能系统导图 8
图 A.1 展览场馆功能系统导图 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4395-2017《展览场馆功能性设计指南》,与GB/T 34395-2017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相关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b) 将“总体要求”更改为“总体原则”,更改了相应技术内容(见第4章,2017年版的第4章);
c) 将“系统划分”更改为“系统组成”,更改了相应技术内容(见5.1,2017年版的5.1);将“室内展
区”更改为“室内展厅”(见5.2.1,2017年版的5.5),增加了相应技术内容(见5.2.1.1、5.2.1.4~
5.2.1.7);将“室外展区”更改为“室外展场”(见5.2.2,2017年版的5.6),更改了相应的技术内容
(见5.2.2.2,2017年版的5.6.2和5.6.3),增加了相应技术内容(见5.2.2.3~5.2.2.5);增加了
“会议空间”(见5.3);增加了“会议室”及相应技术内容(见5.3.1);增加了“会议中心”相应技术
内容(见5.3.2.2和5.3.2.4);增加了“公共空间”(见5.4),更改了“入口区”(见5.4.1,2017年版
的5.2),增加了相应技术内容(见5.4.1.2和5.4.1.4);更改了“登录区”及相应技术内容(见
5.4.2,2017年版的5.3);增加了“餐饮区”及相应技术内容(见5.4.4);增加了“休息区”及相应
技术内容(见5.4.5);增加了“特定需求配套”及相应技术内容(见5.4.6);增加了“辅助空间”及
相应技术内容(见5.5);
d) 将“系统划分”更改为“系统组成”,更改了相应技术内容(见6.1,2017年版的6.1);将“内部道路”
更改为“内部车道”(见6.2.1,2017年版的6.3),增加了相应技术内容(见6.2.1.2~6.2.1.5),删除了
部分技术内容(见2017年版的6.3.2);更改了“车辆出入口”相应技术内容(见6.2.2.2,2017年版
的6.4.2、6.4.4和6.4.5);将“停车场”更改为“小型客车停车区”,更改了相应技术内容(见6.3.1.1~
6.3.1.3,2017年版的6.2),增加了相应技术内容(见6.3.1.4);增加了“大型货车轮候区”及相应技
术内容(见6.3.2);增加了“公共车辆落客区”及相应技术内容(见6.3.3);
e) 将“系统划分”更改为“系统组成”,更改了相应技术内容(见7.1,2017年版的7.1);将“卸货区”
更改为“装卸货区”(见7.2.1,2017年版的7.2),增加了相应技术内容(见7.2.1.1和7.2.1.2),更
改了相应技术内容(见7.2.1.3和7.2.1.4,2017年版的7.2.1),删除了部分技术内容(见2017年
版的7.2.2);更改了“货运通道”及相应技术内容(见7.2.2.3,2017年版的7.5),增加了相应技
术内容(见7.2.2.1和7.2.2.2);更改了“室内仓库”及相应技术内容(见7.3.1.1和7.3.1.2,2017
年版的7.3.1和7.3.2);更改了“室外堆场”及相应技术内容(见7.3.2,2017年版的7.3);更改了
“废弃物收集区”(见7.4.1)及相应技术内容(见7.4.1,2017年版的7.4);更改了“废弃物转运
区”及相应技术内容(见7.4.2,2017年版的7.4.1和7.4.3);
f) 增加了“信息系统”一章(见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8)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国家会展中心
(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厦门会展金泓信展览有限公司、励展华博展览(深圳)有限公司、中国机床工具工
业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东浩兰生工博(上海)商
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国际展览(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毅东方展览有限公司、北京德士比形象策划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英曼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国际博览中心有限
公司、成都世纪城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点意空间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灵通展览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市会展行业协会、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垚、傅捷、潘宇、徐健生、王晨、赖国香、蒋承文、陈峰、王黎明、徐迎新、梁鹏程、
潘臻、张简为、周巍、顾春霆、王蕾、安翔、何春生、屈慧平、李涌、唐雪、左霖、吕玉贵、刘宇光、唐贵发、
袁再青、王媛斌。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年首次发布为GB/T 34395-201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展览场馆功能性设计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展览场馆功能系统的主要构成,确立了展览场馆功能性设计的总体原则,提供了人
流、车流、物流和信息系统的功能性设计建议,并给出了相关指引。
本文件适用于展览场馆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的功能性设计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6165 经济贸易展览会 术语
GB/T 30520 会议分类和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26165和GB/T 305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展览场馆 exhibitionvenue
展馆
场馆
以举办展览会为主要功能的永久性建筑物。
[来源:GB/T 26165-2021,3.2.2,有修改]
4 总体原则
4.1 系统性
宜采用系统化与模块化方法,按照人、车、物、信息的流转特征将展览场馆功能划分为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