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42495.1-2023, GB/T42495.1-2023, GBT 42495.1-2023, GBT42495.1-2023
| 标准编号 | GB/T 42495.1-2023 (GB/T42495.1-2023) | | 中文名称 | 金融服务 全球法人识别编码 第1部分:编码说明 | | 英文名称 | Financial services - Global legal entity identifier(LEI) - Part 1: Assignmen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60 | | 字数估计 | 12,168 |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 | 实施日期 | 2023-03-17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ICS03.060
CCSA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2495.1-2023/ISO 17442-1:2020
金融服务 全球法人识别编码
第1部分:编码说明
Part1:Assignment
Part1:Assignment,IDT]
2023-03-17发布
2023-03-17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LEI结构 3
5 校验码 3
5.1 概述 3
5.2 校验码计算 3
6 LEI数据记录 4
附录A(资料性) LEI校验码计算及校验示例 5
参考文献 7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等同采用ISO 17442-1:2020《金融服务 全球法人识别编码 第1部分:编码说明》。
与ISO 17442-1:2020相比,本文件做了下列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
---增加注解,注1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都符合全球法人识
人或其他组织都符合LEI赋码条件(见3.1);
---增加注解,说明本文件所定义的国际分支机构获取和持有LEI的4项情况(见3.5);
---修改LEI编码校验的示例谬误,按照本文件第5章中对于校验码的计算及验证规则的定
义,可凭校验位不在有效区间内得出LEI编码格式错误,因此本文件删除了后续的校验位取
余验证步骤(见附录A.2.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家金融标准化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联清算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汇交
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家琪、白璐、谢彦丽、丁旸钧天、薄舜添、李琪、刘莲、陈达炜、刘峂鑫、贺宇、
韩婷婷、潘舒婕、郭林、李宽、卢欢、茅廷、胡冰冰、胡沐创、李超、陆碧波、张彦钊。
引 言
2008年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愈发重视金融监管。2011年,在二十国集团(G20)支持
统性金融风险的识别能力,提高金融市场主体信息透明度,支持构建国际统一的金融监管框架。
目前,我国已构建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核心的法人识别体系,但尚无法有效满足法人机构跨境业
务需求。LEI是国际通用的标准化法人识别工具,相比其他国际金融机构识别码,具有更广泛的适用主
体。使用LEI有助于建设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营商环境,减少国内国际市场信息不对称,便利贸易往
来,支持企业跨境交易。同时,使用LEI可打破跨国家、跨市场、跨部门数据壁垒,提升全球金融市场数
据统计与分析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支持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本文件的主要条款旨在:
---规定给予需要LEI的法定实体全球唯一编码;
---定义不包含其他嵌入信息的无含义LEI;
---定义与其他标准和已有数据记录相交互的LEI,编码可在全球范围内被用于支持跨境金融
服务;
---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金融服务技术委员会(ISO/TC68)的规定定义和维护编码标准;
---定义LEI编码方案,确保LEI的可靠性和可持久性,使LEI可扩展且不受使用和再分配限制;
---定义赋予LEI应记录的数据属性。
金融服务 全球法人识别编码
第1部分:编码说明
1 范围
交易相关的法定实体。
本文件适用于法定实体,包括但不限于在法律上或财务上对履行金融交易负有责任的特定方,或具
有独立签订法律合同权利的特定方,无论其是以公司形式还是以其他方式成立的(如信托、合伙、契约)。
本文件还适用于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从事商业活动的个人及国际分支机构(见3.5)。
本文件不适用于自然人。
LEI是为自动化程序设计的。适当时,LEI也可用于其他媒介的信息交换(例如纸质文件交换)。
注:符合条件的法定实体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和财务公司;
---国际分支机构;
---所有为其他资本结构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的机构;
---其他金融中介机构;
---所有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所有进行金融工具交易的机构或参与金融交易的法定实体,金融交易包括商业实体、养老基金、投资工具
(如伞型或子基金层面的集体投资基金)和其他具有法律形式的特殊目的实体;
---所有纳入金融监管范围的法定实体及其附属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
---个体经营者(作为从事商业活动的个人的一个示例);
---金融交易对手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注:GB/T 2659.1-2022 世界各国和地区及其行政区划名称代码 第1部分:国家和地区代码(ISO 3166-1:
2020,MOD)
GB/T 2659.2-2022 世界各国和地区及其行政区划名称代码 第2部分:行政区划代码(ISO 3166-2:
2020,MOD)
ISO 8601(所有部分)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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