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42996.2-2023, GB/T42996.2-2023, GBT 42996.2-2023, GBT42996.2-2023
| 标准编号 | GB/T 42996.2-2023 (GB/T42996.2-2023) | | 中文名称 | 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管控指南 第2部分:软体家具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the control of key chemical substances in furniture - Part 2: Upholstered furnitur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140 | | 字数估计 | 14,115 |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 实施日期 | 2024-04-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2996.2-2023: 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管控指南 第2部分:软体家具
ICS 97.140
CCSY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管控指南
第2部分:软体家具
Part2:Upholsteredfurniture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管控建议 2
6 试验方法 2
附录A(规范性) 软体家具暴露面积测量方法 6
附录B(资料性) 软体家具中重点化学物质测试条件和典型色谱图 8
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管控指南
第2部分:软体家具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软体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管控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管控建议、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软体家具产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的管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8202 家具工业术语
GB/T 31106-2014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GB/T 31107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通用技术条件
ISO 16000-3:2011 室内空气 第3部分:室内空气和试验室内空气中甲醛和其他羰基化合物的
ISO 16000-6:2011 室内空气 第6部分:TenaxTA吸附剂主动采样、热解吸和 MS或 MS-FID
气相色谱法测定室内和试验室内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Indoorair-Part6:Determinationofvol-
phy-Part1:Pumpedsampling)
3 术语和定义
GB/T 28202、GB/T 311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从样品中释放的,沸点不超过260℃的有机化合物。
[来源:GB/T 31106-2014,3.1,有修改]
3.2
家具中已被证明或确认对人体、环境具有毒害性,需严格控制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机化合物在舱内混合均匀,在规定的时间内采集舱内空气,并测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浓度。
6.2 仪器和设备
6.2.1 气候舱:应符合GB/T 31107的规定。
6.2.2 恒流气体采样器:流量在0mL/min~1000mL/min内稳定可调,精度为±5%以内。
6.2.3 气相色谱仪:配有氢火焰检测器(GC/FID)或质量选择检测器(GC/MSD)。
6.2.4 热解吸装置:应符合GB/T 31106-2014中5.3.10和5.3.11的要求。
6.2.5 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配有二极管阵列或紫外检测器。
6.3 测试前样品的储存
软体家具易吸附环境空气中的化学物质,测试前的储存条件是影响结果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减少环
境带来的干扰,宜将样品以原包装的密封状态储存于室内环境中,避免接触化学污染物,宜控制储存环
境中的重点化学物质浓度,使其低于管控建议值。
储存温度为15℃~25℃、相对湿度不高于65%。
未包装的样品通过有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6.4 试验程序
6.4.1 承载率和气候舱的选择
尽可能选择承载率计算结果为0.30m2/m3~0.70m2/m3 的气候舱,并尽量接近0.50m2/m3。小
件样品宜通过增加相同样品数量的方式满足承载率范围。
材料分布均匀的产品,宜整件测试或将样品制备成承载率满足0.50m2/m3 的试件,采用1m3 的气
候舱测试。
6.4.2 样品准备
6.4.2.1 样品处理
去掉样品的包装、保护膜、吊牌等包装材料(如果产品需要组装,则按产品规定的安装要求安装产
品),用干棉布清理表面浮尘。样品特别大且材料分布均匀的产品宜按6.4.2.3制备成试件测试,结果有
争议时,以整件样品测试结果为准。材料分布不均匀的产品,宜测试整件样品。
6.4.2.2 测量样品暴露面积
关闭样品活动结构,展开摆放为日常使用状态,按附录A测量并计算样品的暴露面积。
6.4.2.3 试件制备
如需制备小样试件,需按比例取样,包含样品的主要释放源。为确保小试件与整件样品的结果一
致,尽可能避免边缘部位,选取距样品边缘100mm以上的位置,尽可能包含所有材料,从面料至弹性填
充材料整体取样。小试件的所有切口和原产品未暴露部分采用不含被测重点化学物质的铝胶带密
封,或将试样置于不锈钢板上,侧边用铝胶带密封。侧边密封时包覆至表面(10±5)mm。正反面材料
不同且主材料比例1∶1的产品,从正面和背面分别取样,背对背密封制备成小试件。
6.4.3 预处理
样品准备好后宜尽快置于预处理环境中。多个样品同时预处理时,样品间距尽可能大于300mm,以
保持空气流通,避免样品交叉污染。
预处理过程需满足以下条件:
---预处理环境条件: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50±10)%;
---预处理时间:(120±2)h。
6.4.4 气候舱的准备
用碱性清洁剂清洗气候舱内壁,再用蒸馏水清洗后并通风干燥。
开启气候舱,调节舱内温度为(23±2.0)℃、相对湿度为(50±5)%,空气交换率为(1.0±0.05)h-1,空
载运行24h,采集舱内空气,测试表1中所列重点化学物质的本底浓度。
6.4.5 样品测试
样品预处理完毕后立即转入测试用气候舱。床垫样品宜放置在支架上,其他产品按正常使用状态
放置在舱中间位置。支架尽量选取不易吸附或释放表1中的重点化学物质的材料,且所占空间低于舱
容积的1%,以避免影响舱内空气流通。
关闭舱门记录时间,在第(20±0.5)h时开始采集舱内空气进行测定,计算试验条件下的重点化学
物质测试浓度。采集舱内空气前宜在不带吸附管的状态抽取舱内空气至少5min,以去除采样管道的
干扰。采样流量不宜超过环境舱入口空气流量的80%。
试验过程中气候舱内的环境指标宜保持恒定:
--- 温度:(23±2.0)℃;
--- 相对湿度:(50±5)%;
--- 空气交换率:(1.0±0.05)h-1。
6.5 重点化学物质的收集和测定
甲醛、乙醛和丙烯醛宜按ISO 16000-3:201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采集和测定,苯、甲苯、二甲苯宜按
GB/T 31106-2014或ISO 16017-1:2000和ISO 16000-6:2011规定的方法进行采集和测定,其他重点
化学物质宜按ISO 16017-1:2000和ISO 16000-6:2011的规定进行收集和测定,测试条件见附录B。
6.6 结果计算
6.6.1 试验条件下的重点化学物质测试浓度
试验条件下的重点化学物质测试浓度按式(1)计算:
Cv=Cvc-C0v (1)
式中:
Cv ---试验条件下重点化学物质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Cvc ---气候舱内重点化学物质质量浓度测试结果,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C0v ---气候舱本底重点化学物质质量浓度测试结果,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6.6.2 样品的重点化学物质释放量
样品的重点化学物质释放量按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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