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6892-2015'
标准编号 | GB/T 6892-2015 (GB/T6892-2015) | 中文名称 |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 | 英文名称 | Wrought aluminium and aluminium alloys extruded profiles for general engineering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61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10 | 字数估计 | 39,321 | 发布日期 | 2015-12-10 | 实施日期 | 2016-07-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6892-2006 | 引用标准 | GB/T 231.1; GB/T 231.2; GB/T 231.3; GB/T 231.4; GB/T 3190; GB/T 3246.1; GB/T 3246.2; GB/T 6519; GB/T 7999; GB/T 8013.1; GB/T 8013.2; GB/T 8013.3; GB/T 8170; GB/T 12966; GB/T 14846; GB/T 15970.7; GB/T 16865; GB/T 17432; GB/T 20975.1; GB/T 20975.2; GB/T 20975.3; GB/T 20975.4; GB | 起草单位 |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38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型材。 |
GB/T 6892-2015: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
GB/T 6892-2015 英文名称: Wrought aluminium and aluminium alloys extruded profiles for general engineering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1(所有部分)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3246.1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 第1部分: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3246.2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 第2部分: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 6519 变形铝、镁合金产品超声波检验方法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8013(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与有机聚合物膜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2966 铝合金电导率涡流测试方法
GB/T 14846 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
GB/T 15970.7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应力腐蚀试验 第7部分:慢应变速率试验
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及方法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20975(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639 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剥落腐蚀试验方法
GB/T 22640 铝合金加工产品的环形试样应力腐蚀试验方法
YS/T 730 建筑用铝合金木纹型材
YS/T 873 铝合金抛光膜层规范
ISO 9223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大气腐蚀性 分类、测定和评估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3.1.1 型材按成分划分为两类,如表1所示。
3.1.2 型材按表面类型分为未经表面处理的型材和表面处理的型材。表面处理的型材牌号、表面处理类别、膜层代号见表2。需要表面处理的型材,可参照附录A选择型材的表面处理类别及膜层代号,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3.1.3 标记及示例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和颜色(或色号)、膜层代号、本标准编号、牌号、状态、截面代号及长度的顺序表示。
3.2 化学成分
5051A、6008、6360、6261、6081、7178牌号型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他牌号型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190的规定。
3.3 尺寸偏差
型材的尺寸偏差应符合GB/T 14846的普通级规定,需要高精级或超高精级时,应在图纸、订货单
(或合同)中注明。对于表面处理的型材,因表面处理引起的尺寸变化应不影响其装配和使用。
3.4 力学性能
型材的室温纵向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规定。壁厚超出表4规定的型材,其力学性能由供需双
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无注明时附实测结果。
3.5 布氏硬度
型材的布氏硬度参考值如表4所示。
3.6 超声波探伤性能
对型材有超声波探伤性能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超声波检验及检验
级别。
3.7 电导率
7075合金T73、T73510、T73511、T76、T76510、T76511状态及7178合金T76、T76510、T76511状态供货的型材,其电导率应符合表5规定。其他合金有电导率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3.8 应力腐蚀性能
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应力腐蚀性能的7075合金 T73、T73510、T73511、T76、T76510、
T76511状态,及7178合金T76、T76510、T76511状态型材,型材的应力腐蚀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
其他合金型材有应力腐蚀性能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3.9 剥落腐蚀性能
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剥落腐蚀性能的7075、7178合金的T76、T76510、T76511状态型材,
经剥落腐蚀试验时,型材不应出现EB~ED级的剥落腐蚀。其他合金型材需要剥落腐蚀性能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3.10 低倍组织
3.10.1 型材的低倍组织试样上不准许有裂纹、缩尾存在。
3.10.2 型材低倍组织试样上的光亮晶粒、非金属夹杂物、外来金属夹杂及白斑、初晶等点状缺陷不准许多于两点,且每点直径不大于0.5mm。
3.10.3 型材低倍组织试样上的氧化膜应符合表7规定。
3.10.4 型材低倍组织试样周边上的成层深度不准许超过0.5mm。
3.10.5 空心型材的焊缝不准许存在焊合不良,但允许存在焊合痕迹(采用舌形模或分流模挤出的型
材,低倍组织焊合区出现的、未破坏内部组织的、连续性的白色或暗色细道)。
3.10.6 粗晶环深度应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图纸或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3.11 显微组织
型材的显微组织不准许过烧。
3.12 膜层性能
表面处理的型材,膜层性能应符合表8规定。
3.13 外观质量
3.13.1 未经表面处理的型材表面应清洁,不准许有裂纹和腐蚀斑点存在。型材表面上的起皮、气泡、压坑、碰伤、擦伤、划伤、表面粗糙、局部机械损伤等缺陷的深度不允许超过所在部位壁厚公称尺寸的8%,且在装饰面上不得超过0.2mm,在非装饰面上不得超过0.5mm。其缺陷的总面积在装饰面上不得超过型材表面积的2%,在非装饰面上不得超过型材表面积的5%。型材上需要加工的部位,其表面缺陷深度不得超过加工余量。型材的表面允许供方沿型材纵向打光至光滑表面。
3.13.2 表面处理的型材外观质量应符合表8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
4.1.1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应符合GB/T 20975或GB/T 7999的规定,仲裁分析应采用GB/T 20975规
定的方法。
4.1.2 对于5051A、6008、6360、6261、6081、7178牌号,仅对表3中“Al”及“其他杂质”栏之外有数值规定的元素进行常规化学分析。当怀疑非常规分析元素的质量分数超出了本标准的限定值时,生产者应对这些元素进行分析。
4.1.3 “Al”含量按GB/T 3190规定的方法计算,计算“Al”含量时,取常规分析元素与怀疑超量的非常
规分析元素分析数值的和值作为“元素含量总和”。
4.1.4 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GB/T 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应与
4.2 尺寸偏差
4.2.1 除“阳极氧化”和“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类别外的表面处理的型材,应在去掉膜层后测量尺寸
偏差。
4.2.2 测量型材平面间隙时,先将型材放在平台上,当型材借自重达到稳定时,用100mm长的直尺
(或刀平尺)沿宽度方向测量型材平面与直尺间的最大间隙值(F1),如图1所示,该值(F1)即为型材任
意100mm宽度上的平面间隙;将长度大于型材宽度的直尺(或刀平尺)沿宽度方向靠在型材的凹面上,测量直尺与型材之间的最大间隙值(F),或将型材的凹面置于平台上,沿宽度方向测量型材与平台之间的最大间隙值(F),如图1所示,该值(F)即为型材在其整个宽度上的平面间隙。
4.2.3 其他尺寸偏差的测量方法应符合GB/T 14846的规定。
4.3 力学性能
型材的室温纵向拉伸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16865的规定。表面处理的型材,仲裁时应
去除拉伸试样表面的膜层。
4.4 布氏硬度
型材的布氏硬度测试方法按GB/T 231的规定进行。
4.5 超声波探伤性能
型材的超声波检验方法按GB/T 6519的规定进行。
4.6 电导率
型材的电导率在拉伸试样的样坯上进行测试,测量部位按表9规定,测试方法按GB/T 12966规定
进行。
4.7 应力腐蚀性能
4.7.1 厚度大于或等于20mm的型材应力腐蚀试验试样为C环环形试样,试验方法按GB/T 22640规
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4.7.2 厚度小于20mm 的型材应力腐蚀试验试样为拉伸试样,试验方法按 GB/T 15970.7的规定
进行。
4.8 剥落腐蚀性能
型材的剥落腐蚀试验方法应按GB/T 22639的规定进行。
4.9 低倍组织
型材的低倍组织检验方法应符合GB/T 3246.2的规定。
4.10 显微组织
型材的显微组织检验方法应符合GB/T 3246.1规定。
4.11 膜层性能
膜层性能检验方法应按GB/T 8013.1~GB/T 8013.3的规定进行。
4.12 外观质量
未经表面处理的型材外观质量以目视检验,当缺陷深度难以确定时,可以打磨后测量。表面处理的
型材,外观质量检查方法按GB/T 8013.1~GB/T 8013.3的规定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可委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相同牌号、相同状态、相同尺寸规格、相同膜层代号和表面处理工艺的产品组成。
5.3 计重
产品应检斤计重(除非供需双方另有约定)。
5.4 检验项目
5.4.1 每批型材出厂前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力学性能、低倍组织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5.4.2 除T1状态型材和在线淬火型材外,其他淬火型材每批均应检查显微组织。
5.4.3 7075合金T73、T73510、T73511、T76、T76510、T76511状态和7178合金T76、T76510、T76511
状态的型材,每批均应检验电导率。
5.4.4 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超声波探伤的型材应进行超声波检验。
5.4.5 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应力腐蚀性能的型材,首批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检验产品的应力腐蚀性能。
5.4.6 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剥落腐蚀性能的型材,首批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检验产品的剥落腐蚀性能。
5.4.7 表面处理的型材膜层性能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0的规定。每批型材出厂前,供方应对表10中的
“出厂必检项目”进行检验;对于表10中的“供方定期检验项目”,供方每3年至少检验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