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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9345.2-2008 (GB/T9345.2-2008) | | 中文名称 | 塑料 灰分的测定 第2部分:聚对苯二甲酸烷撑酯 | | 英文名称 | Plastics -- Determination of ash -- Part 2: Poly (alkylene terephthalate) material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32 | | 国际标准分类 | 83.080.01 | | 字数估计 | 7,789 | | 发布日期 | 2008-08-19 |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 | 采用标准 | ISO 3451-2-1998,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4号(总第1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9345的本部分规定了填充和未填充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PBT)及两者的共聚物灰分的测定方法。遵循在GB/T 9345.1-2008中给出的通用操作步骤, 未填充材料使用GB/T 9345.1-2008中的方法A或方法C, 填充材料和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使用GB/T 9345.1-2008中的方法A。对于含有阻燃剂三氧化二锑和/或其他易挥发的添加剂(例如颜料硫化锌)的玻纤填充材料, 应使其与易挥发的含澳化合物结合在一起来除去这些添加物。 |
GB/T 9345.2-2008
ICS 83.080.01
G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345.2-2008/ISO 3451-2:1998
塑料 灰分的测定
第2部分:聚对苯二甲酸烷撑酯
(ISO 3451-2:1998,IDT)
2008-08-19发布
200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9345《塑料 灰分的测定》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方法;
---第2部分:聚对苯二甲酸烷撑酯;
---第3部分:未增塑的乙酸纤维素;
---第4部分:聚酰胺;
---第5部分:聚氯乙烯。
本部分为GB/T 9345的第2部分,对应于ISO 3451-2:1998《塑料---灰分的测定---第2部分:
聚对苯二甲酸烷撑酯》(1998年英文版)。本部分等同采用ISO 3451-2:1998。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把“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或“GB/T 9345”,把“ISO 3451的本部分”改成“GB/T 9345
的本部分”或“本部分”;
---删除了ISO 3451-2:1998的前言;
---增加了国家标准本部分的前言;
---把“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所列的国际标准用对应的等同采用该文件的我国国家标准代替;
---用我国的小数点符号“.”代替国际标准中的小数点符号“,”;
以%为单位”,并对其计算公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部分在化工行业标准HG/T3031-1989(1997)《聚对苯二甲酸烃酯中灰分测定方法》(由国家标
准GB/T 11995-1989调整而来)的基础上制定。
本部分与HG/T 3031-1989(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警示语;
---增加了原理;
---试剂中增添了十溴代联苯(DBB),去掉了盐酸;
---马弗炉的温度由(750±50)℃改为(850±50)℃或至少能达到850℃;
---增加了通风橱;
---增加了对试样形状的要求;
---增加了对样品处理的要求;
---填充和玻璃纤维增强材料的煅烧温度由(750±50)℃变为(850±50)℃;
---增加了精密度数据;
---试验报告中增加了所用煅烧方法及试验前样品的处理。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塑料树脂通用方法和产品分会(SAC/TC15/SC4)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合成树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应用研究所、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北京)、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仪化集
团公司工程塑料厂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云伯翎。
GB/T 9345.2-2008/ISO 3451-2:1998
塑料 灰分的测定
第2部分:聚对苯二甲酸烷撑酯
警告---GB/T 9345的本部分可能涉及到有危险的化学品、材料和操作。本部分未说明与使用有
关的安全问题。本部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制定适当的保证人身安全的措施,并确定这些规章制
度的适用性。
1 范围
GB/T 9345的本部分规定了填充和未填充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
(PBT)及两者的共聚物灰分的测定方法。遵循在GB/T 9345.1-2008中给出的通用操作步骤,未填充
材料使用GB/T 9345.1-2008中的方法A或方法C,填充材料和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使用GB/T 9345.1-
2008中的方法A。
对于含有阻燃剂三氧化二锑和/或其他易挥发的添加剂(例如颜料硫化锌)的玻纤填充材料,应使其
与易挥发的含溴化合物结合在一起来除去这些添加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9345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9345.1-2008 塑料 灰分的测定 第1部分:通用方法(ISO 3451-1:1997,IDT)
3 原理
3.1 未填充的材料
直接煅烧,即燃烧有机物质,再在高温下煅烧处理残留物直至恒重(见GB/T 9345.1-2008中的方
法A)。
如果材料含有金属卤化物和/或在燃烧有机物时,含有易挥发的金属(特别是在含有卤代物的情况
下),可在硫酸化后再煅烧(见GB/T 9345.1-2008中的方法C)。该方法即通过把有机物质与浓硫酸一
起加热,直到冒烟,接着有机物燃烧,最后在高温下煅烧处理残留物直至恒重。
3.2 填充和玻璃纤维增强材料
直接煅烧,即燃烧有机物质,再在高温下煅烧处理残留物直至恒重(见GB/T 9345.1-2008中的方
法A)(见3.3中的注1)。
3.3 玻璃纤维增强阻燃材料
在加有十溴代联苯(DBB)的情况下煅烧,即燃烧有机物质,最后在高温下煅烧处理残留物直至恒重
(见GB/T 9345.1-2008中的方法A)。
注1:某些添加剂,如硫化锌,与十溴代联苯(DBB)接触,在燃烧有机物时,也能像溴化物一样完全挥发。应要求供
应商提供或通过对纯化学品试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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