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JB/T 13910.2-2020, JB/T13910.2-2020, JBT 13910.2-2020, JBT13910.2-2020
| 标准编号 | JB/T 13910.2-2020 (JB/T13910.2-2020) | | 中文名称 | 堆垛机 第2部分: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Piler - Part 2: Technical requirements | | 行业 | 机械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25.120.10 | | 字数估计 | 11,118 | | 发布日期 | 2020 | | 实施日期 | 2021-01-01 |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堆垛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防锈、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金属板材开卷矫平剪切、切割生产线的堆垛机。 |
JB/T 13910.2-2020: 堆垛机 第2部分:技术条件
JB/T 13910.2-2020 英文名称: Piler - Part 2: Technical requirement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13910.2—2020
堆垛机 第2部分: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1 范围
JB/T13910的本部分规定了堆垛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防锈、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金属板材开卷矫平剪切、切割生产线上的堆垛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技术要求
3.1 型式和基本参数
堆垛机的型式和基本参数应符合JB/T 13910.1—2020的规定。
3.2结构与性能
3.2.1 堆垛机的造型和布局应考虑工艺美学和人机工程学的要求,并便于使用、维修、装配、拆卸、吊装和运输。
3.2.2堆垛机的过料最大宽度应大于加工板料宽度,其差值不应小于50mm。
3.2.3堆垛机的手轮、手柄的操作力不应大于90N。
3.2.4堆垛机的翻转机构应轻便、灵活,锁紧可靠。
3.2.5堆垛机机械传动用齿轮或易被尘屑磨损部位应设防尘装置。
3.2.6堆垛机出厂应备有机器正常使用的附件,以及所需的专用工具,特殊附件的供应由供需双方商定,随机提供的堆垛机备件或易损件应具有互换性。
3.2.7堆垛机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在最大负荷工况下应能保证堆垛时工作正常。
3.2.8堆垛机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为-10℃~40℃;
——相对湿度在最高温度为40℃时,不超过50%;
——海拔在1000m以下;
——无强磁场、电场干扰;
——交流电网波动范围:电压为(1±10%)的额定电压,频率为50Hz±1Hz。
3.2.9若有板面防划伤要求,堆垛机应采取防划伤结构和措施。
3.3机械加工
3.3.1 堆垛机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并应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方能投入生产使用。
3.3.2堆垛机的所有铸件、锻件和焊接件均应符合JB/T 1829的规定。对不影响使用和外观的缺陷,在保证质量的条件下,允许按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修补。
3.3.3重要铸造零件的工作表面,如齿轮齿面和滑动轴承滑动面等,不应有气孔、缩孔、砂眼、渣孔和偏析等缺陷。
3.3.4机架、底座等重要铸件或焊接件应采取消除内应力措施。
3.3.5零件加工应符合设计、工艺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已加工表面不应有毛刺、斑痕和其他机械损伤,除特殊规定外,均应将锐边倒钝。
3.3.6 采用刮研的轴瓦、轴套、导轨等重要的滑动面,其接触情况应在实际工作位置(如轴瓦应压入瓦座内)进行检验。轴瓦的工作表面刮研点应分布均匀,用检验棒或配合件做涂色检验时,在300cm²面积内平均计算(不足300cm²时按照实际面积平均计算),每25mm×25 mm面积内的接触点数不应少于表1的规定。
3.3.7采用精刨、磨削或其他机械加工方法加工的轴瓦、轴套等工作表面,在用涂色法检验其接触情况时,其接触面积累计值在长度上不应小于70%,在宽度上不应小于50%。
3.3.8使用的复合件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钢体铜衬复合件应符合JB/T 11196的规定。
3.3.9 用金属制造的操纵手轮轮缘和操纵手柄应镀铬和发蓝处理,不应涂漆。
3.4装配
3.4.1 堆垛机应按装配工艺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装配到堆垛机上的零部件均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不允许装入图样上未规定的垫片、套等零件。
3.4.2堆垛机上重要的固定结合面,紧固后用0.05 mm塞尺进行检验,塞尺塞入深度不应大于接触面
宽的1/4,接触面间可塞入塞尺部位累计长度不应大于周长的1/10。
3.4.3堆垛机啮合齿轮安装后的轴向中心错位量不应大于表2的规定。
3.4.4 圆柱齿轮、蜗杆传动精度不应低于表3的规定。
3.5电气系统
堆垛机的电气系统应符合GB/T 5226.1的规定。
3.6液压系统
3.6.1 堆垛机的液压系统应符合GB/T 3766的规定,液压系统中所用的液压元件应符合GB/T 7935的规定,液压系统清洁度应符合JB/T 9954的规定。
3.6.2液压传动部件在工作速度范围内不应发生爬行、振动、停滞和显著的冲击现象。
3.6.3液压系统工作时,油箱内的油温一般不应高于50℃,连续满负荷工作4 h后,油箱内油温不应高于60℃。
3.6.4堆垛机液压系统不应有渗漏现象。
3.7润滑系统
3.7.1 堆垛机的润滑系统应符合GB/T 6576的规定。
3.7.2 润滑系统不应有渗漏现象。
3.8安全与防护
3.8.1 堆垛机应具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或防护装置,并应符合GB 17120的规定。
3.8.2堆垛机运动部件在运行至极限位置时,应有安全保护措施或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3.8.3堆垛机工作时应有可靠的联锁保护措施。
3.8.4堆垛机应有可靠的超载保护装置,在满负荷工作时,应能保证正常运行,当发生超负荷工况时,保护装置应能保证堆垛机的机架和液压缸等重要零件不致遭到破坏。
3.8.5堆垛机容易松动的零部件应有可靠的防松装置。
3.8.6可运动的外露零部件应按GB 2893的要求涂安全色。
3.8.7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有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警示内容,并说明除设备之外的保证人身安全的措施,其内容应符合GB 17120的规定。
3.9精度
堆垛机的精度应符合JB/T 13910.3—2020的规定。
3.10标牌
堆垛机应有产品铭牌和润滑、安全等各种标牌或标志。标牌的型式与尺寸、材料、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标牌上的形象化符号应符合JB/T 3240和GB/T3168的规定。标牌应端正地固定在堆垛机的明显部位,能长期保持清晰。
3.11 噪声
堆垛机空运转时的声音应正常,连续空运转时的噪声声压级不应超过85dB(A)。
3.12外观
3.12.1堆垛机的外表面不应有图样未规定的凸起、凹陷或粗糙不平等缺陷。盖板和罩壳等应平整。
3.12.2电气线路、润滑系统和液压系统的外部管路应排列整齐、牢靠,不应跟与其存在相对运动的零部件发生摩擦。
3.12.3机械零件和附件的非机械加工表面应采用涂漆或其他规定的方法进行防护,需经常拧动的调节螺栓和螺母,以及非金属管道不应涂漆。堆垛机的涂漆要求应符合JB/T 1829的规定。
3.12.4主要外露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和锈蚀等缺陷。
3.12.5外露的焊缝质量应符合JB/T8609的规定。
3.12.6沉头螺钉头部不应凸出零部件表面,且与沉孔之间不应有明显的偏心;定位销应略凸出零部件表面;螺栓尾端应略凸出螺母之外;外露轴端应凸出其包容件的端面,凸出值约为其倒角值。
4试验方法
4.1 基本参数检验
按3.1的要求或产品设计文件的规定,检验堆垛机的参数。与工作能力有关的参数应经负荷试验后确认。
4.2基本性能检验
堆垛机在空运转试验前或试验过程中,应按下列项目进行基本性能检验:
a)各种装置应安全、准确、可靠,并应符合3.2的规定;
b)进行堆垛机各种动作的操作试验,检验其动作的灵活性与准确性;
c)检验各种可进行调整或调节装置的准确性;
d)检验各种附属装置的灵活性;
c)检验电气系统的功能正确性;
f)检验液压系统的功能正确性;
g)检验润滑系统的功能正确性。
4.3装配检验
按3.4的规定,检验堆垛机的装配质量。
4.4电气系统检验
应按GB/T 5226.1的要求进行检验。
4.5液压系统检验
按3.6的要求检验液压系统。
4.6空运转试验
4.6.1 制造厂应保证为堆垛机配套的外购件(包括电气元件、液压元件等)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或取得合格证,并与堆垛机同时进行运转试验。
4.6.2堆垛机的连续空运转试验时间不少于4h;其中各运动装置的单独运行时间均不少于0.5h。
4.6.3在堆垛机的连续空运转试验过程中,用测温计在零件发热最高部位进行测量,其温升与最高温度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滑动轴承的温升不应大于40℃,最高温度不应高于70℃;
——滚动轴承的温升不应大于40℃,最高温度不应高于70℃;
——滑动导轨的温升不应大于15℃,最高温度不应高于50℃;
——液压泵的油液进口温度不应高于60℃。
4.7安全与防护检验
按3.8的规定检验安全与防护。
4.8噪声检验
应按GB/T 23281的规定测量在连续空运转时堆垛机的噪声声压级(A计权声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