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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283.1-2019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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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283.1-2019 英文版 459 JT/T 1283.1-2019 [PDF]天数 <=5 全垫升气囊浮体气垫船 第1部分:侧壁气囊气垫船 JT/T 1283.1-2019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JT/T 1283.1-2019 (JT/T1283.1-2019)
中文名称 全垫升气囊浮体气垫船 第1部分:侧壁气囊气垫船
英文名称 Inflatable buoyancy hovercraft--Part 1: Sidewall inflatable hovercraft
行业 交通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U18
国际标准分类 47.080
字数估计 20,20
发布日期 2019
实施日期 2019-10-01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部
范围 JT/T 1283的本部分规定了侧壁气囊气垫船的分类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运输和储存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内河和海上平静水域营运限制水域航行,以及冰面、雪地、滩涂、沼泽、沙滩等区域行驶的船长小于20m的侧壁气囊气垫船的设计、建造和检验。

JT/T 1283.1-2019: 全垫升气囊浮体气垫船 第1部分:侧壁气囊气垫船 JT/T 1283.1-2019 英文名称: Inflatable buoyancy hovercraft--Part 1: Sidewall inflatable hovercraft 1  范围 JT/T 1283 的本部分规定了侧壁气囊气垫船的分类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运输和 储存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内河和海上平静水域营运限制水域航行,以及冰面、雪地、滩涂、沼泽、沙滩等区域行 驶的船长小于 20m的侧壁气囊气垫船的设计、建造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和型号 4. 1  侧壁气囊气垫船分类 侧壁气囊气垫船按以下方式分类: a)  按船体材料分为铝合金和纤维增强塑料; b)  按发动机类型分为柴油机和汽油机; c)  按推进系统分为单机单空气螺旋桨推进系统和双机双空气螺旋桨推进系统; d)  按垫升轴系布置形式分为主机前输出轴系布置系统和主机后输出轴系布置系统。 4. 2  侧壁气囊气垫船型号 侧壁气囊气垫船型号表示方法如图 1 所示。 5  技术要求 5. 1  环境条件 侧壁气囊气垫船在下述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运行: a)  海拔高度不超过 3 500m; b)  环境空气温度: - 35℃ ~45℃; c)  海水温度不超过 32℃; d)  蒲氏风级不超过 6 级,有义波高不超过 1m的水域; e)  冰面、雪地、滩涂、沼泽、沙滩等区域; f)  满足设计限制条件的斜坡、壕沟、坑洼、流冰等障碍环境。 5. 2  船体 5. 2. 1  船体构造 5. 2. 1. 1  侧壁气囊气垫船由左右两侧沿船长设置的侧壁气囊、中间部位设置的稳定气囊(如适用)、首 气封、尾气封和上部连接桥、气道甲板、甲板室等刚性结构构成,如图 2 所示。 5. 2. 1. 2  侧壁气囊气垫船的船体浮力部分由侧壁气囊和稳定气囊(如适用)等柔性结构组成。 5. 2. 2  刚性船体 5. 2. 2. 1  船体材料 刚性船体材料可采用铝合金和纤维增强塑料。 铝合金材料、纤维增强塑料应满足现行《材料与焊 接规范》的要求。 5. 2. 2. 2  结构形式 刚性船体通常为单底结构,单底一般为纵骨架式。 满足结构强度安全条件下,骨架形式的选择可依 据建造工艺、营运条件和船舶修理条件等确定。 参加总纵弯曲的纵向强构件应尽可能在船长范围内保 持连续。 连接形式可采用铆接或其他有效方式,船体铆接技术要求见附录 A。 5. 2. 2. 3  结构强度 5. 2. 2. 3. 1  船体结构应能经受住在规定航区内可能遭遇的作用在船体上的最大静载荷和动载荷,且 不产生不允许的变形、破坏、渗漏或其他妨碍船舶安全的缺陷。 5. 2. 2. 3. 2  刚性船体结构强度应满足现行《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 范》的要求,或采用直接计算方法确定构件尺寸。 5. 2. 3  柔性气囊 5. 2. 3. 1  气囊强度和密性 侧壁气囊、稳定气囊的强度和密性应满足 JT/T 1283. 3-2019 中 4. 2 的要求。 5. 2. 3. 2  气囊材料 侧壁气囊、稳定气囊的材料应符合 JT/T 1283. 3-2019 中 4. 5 的要求。 5. 2. 3. 3  气囊形状和布置 侧壁气囊一般由 2 ~ 3 个圆柱形气囊构成,沿船长布置在侧壁气囊气垫船的两侧,艏艉两端呈锥形。 稳定气囊设于船体中心处。 气囊底部可设置耐磨条或气囊手指。 5. 2. 3. 4  气囊分隔 5. 2. 3. 4. 1  侧壁上气囊沿船长方向分隔成若干气密隔舱,每一气密隔舱应设置一个便于检测密性和 排水的气阀口。 气密隔舱的分隔数量按 5. 3. 4 破损稳性要求计算确定。 5. 2. 3. 4. 2  侧壁下气囊长度方向不作分隔。 侧壁下气囊在航行状态中,应通过充气泵调整控制压力, 满足不同界面运行时获得更好的适航能力。 5. 2. 3. 4. 3  上下稳定气囊长度方向均不作分隔,稳定气囊下气囊在航行状态中的压力可控制 调整。 5. 2. 3. 5  气囊安装 5. 2. 3. 5. 1  侧壁上气囊和稳定上气囊与刚性船体可采用两道卡槽连接,将上气囊的嵌绳连接耳插进 刚性船体的卡槽连接件内进行连接固定。 注:连接耳是指粘接于气囊囊体上的条状附件,用于气囊与刚性船体、气囊与首尾气封、气囊与气囊之间的连接 安装。 5. 2. 3. 5. 2  气囊与气囊间可采用两道穿绳方法或其他等效方法连接。 穿绳法可用尼龙绳交叉穿入各 自气囊的穿绳连接耳内相互连接。 5. 2. 3. 5. 3  气囊的连接应牢固可靠,能有效保证气垫的封闭性,确保航行中遭遇最大静载荷和动载荷 时,不发生破坏、渗漏或妨碍船舶安全的缺陷。 5. 2. 3. 6  工作压力 工作压力由制造商确定,并应符合 JT/T 1283. 3-2019 中 4. 2. 1 的要求。 工作压力应在相应的隔舱部位或操作手册内注明,或两者兼有,并应标示在产品的标牌上。 JT/T 1283. 1-2019 5. 2. 4  首气封和尾气封 5. 2. 4. 1  气封材料 气封材料应符合 JT/T 1283. 3-2019 中 4. 5 的要求。 5. 2. 4. 2  气封形状 首气封为垂直方向三边固定,下缘自由的裙形柔性体;尾气封为水平方向四边固定,中间可充气的 兜状柔性体。 5. 2. 4. 3  气封的布置和连接安装 5. 2. 4. 3. 1  首气封与刚性船体可采用卡槽连接安装,将首气封的嵌绳连接耳插进刚性船体的卡槽连 接件内进行连接固定。 5. 2. 4. 3. 2  首气封与气囊可采用穿绳方法或其他等效方法连接。 穿绳法可用尼龙绳交叉穿入各自的 穿绳连接耳内相互连接。 5. 2. 4. 3. 3  尾气封上部前、后封口与刚性船体可采用卡槽连接安装,左、右两侧可通过管形连接件与 刚性船体连接安装。 如设置稳定气囊,则尾气封由左、右两部分组成。 5. 2. 4. 3. 4  首气封、尾气封的连接应牢固可靠,能有效保证气垫的封闭性,确保航行中可能遭遇最大 静载荷和动载荷时,不发生破坏或妨碍船舶安全的缺陷。 5. 3  浮力和稳性 5. 3. 1  浮力原则 5. 3. 1. 1  侧壁气囊气垫船气囊的浮力应能支承全船质量,并具备一定的储备浮力。 5. 3. 1. 2  侧壁气囊气垫船应具有不少于 100%最大设计排水量的储备浮力,以保证船舶安全航行。 储 备浮力包括气囊和刚性船体提供的浮力。 刚性船体的水密舱壁甲板作为储备浮力计算的限界面,限界 面以下的所有刚性水密舱室均可计入储备浮力。 气囊计入储备浮力的比例不得大于最大设计排水量 的 20% 。 5. 3. 2  浮力分布 储备浮力应沿船长、船宽平衡分布。 所有计入储备浮力的舱室均应有可靠的结构完整性,在设计环 境条件和紧急情况下能保证水密。 5. 3. 3  稳性 5. 3. 3. 1  垫升状态稳性 侧壁气囊气垫船在垫升状态中以最大荷载航行时的横稳性和纵稳性应满足现行《沿海小型船舶检 验技术规则》《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相关规定。 5. 3. 3. 2  排水状态稳性 5. 3. 3. 2. 1  侧壁气囊气垫船排水状态的横稳性应满足现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沿海小型 船舶检验技术规则》的相关规定。 5. 3. 3. 2. 2  船长小于 5m或载人不超过 6 人的侧壁气囊气垫船,稳性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当全部人员位于客舱一舷时,应满足现行《沿海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完整稳性中稳性试验 的要求; b)  无论侧壁气囊气垫船满载还是空载状态,当其中一人位于甲板任何位置时,水线应低于甲板 以下 50mm。 5. 3. 4  破损稳性 5. 3. 4. 1  侧壁气囊气垫船的破损稳性应符合如下要求: a)  满足现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沿海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的相关规定; b)  左右侧壁下气囊全部破损,船舶应不会沉没。 5. 3. 4. 2  船长小于 5m或载人不超过 6 人的侧壁气囊气垫船,假定遭受船长范围内任一位置处的破损 (但不包括间距超过 0. 1 倍船长的隔舱壁),破损稳性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最终水线应位于任何可能进一步进水的开口下缘以下; b)  可通过调整人员在客舱内的位置使最终横倾角不超过 10°。 5. 4  防腐措施 5. 4. 1  铝合金船体应采用适合使用环境要求的船用配套防腐涂料,涂装的技术要求和施工工艺应按 涂料制造厂的规定执行。 5. 4. 2  铝合金与其他金属材料接合面之间应采取防腐措施。 如铝质船体与非铝合金设备支架连接、 铝质船体与管路系统的吊架、通舱管件等固定结合面之间、铝质船体与气囊及首尾气封连接件之间等异 种金属接触面,可采用铺垫多硫橡胶带或其他绝缘胶布,螺栓头及螺母与铝合金接口处可采用聚四氟乙 烯绝缘垫圈的方式隔离,以保证铝合金与非铝合金绝缘。 5. 4. 3  用于海上环境的侧壁气囊气垫船,铝合金船体材料应采用硫酸阳极氧化处理,铝合金船体应使 用牺牲阳极进行保护,或采用其他等效防腐方法。 铝合金铆接部位应敷设多硫橡胶带,起密封及防止电 化腐蚀和缝隙腐蚀作用。 5. 4. 4  其他设备应满足营运航区对船用设备的防腐要求。 5. 5  两栖性能 5. 5. 1  侧壁气囊气垫船应具有在冰面、雪地、滩涂、沼泽、沙滩等区域的运行能力,具有预定的爬坡、跨 沟、越障的性能。 5. 5. 2  非水域环境条件下的载荷应满足满载工况的要求。 5. 5. 3  非水域平整界面条件下的速度应不低于同等风级条件下在水面上航行的速度。 5. 5. 4  爬坡角度应不小于 8°,爬坡长度应不小于侧壁气囊气垫船总长的 2 倍。 5. 6  机械装置的安全 5. 6. 1  所有旋转的机械设备应设置罩壳等防护措施,防止可能伤害人员和危及船舶安全。 5. 6. 2  机器和空气螺旋桨安装处所的入口应设置隔离设施和警示标志,航行期间防止人员进入。 5. 6. 3  敞开式侧壁气囊气垫船的导管空气螺旋桨应设置安全防护网,防止人员和杂物吸入。 防护网材料 可采用金属丝或尼龙绳编织,防护网的孔距应不大于 50mm ×50mm。 防护网架应与导管牢固连接。 5. 6. 4  所有机械装置都应采取防止松动措施,防止零件松动吸入桨叶导管和垫升风扇,损坏高速旋转 的空气螺旋桨和风扇叶轮。 5. 6. 5  永久性安装的燃油系统和固定式燃油柜的安装和试验应符合 GB/T 19310 的要求。 5. 6. 6  汽油机舱室的通风应符合 GB/T 19312 的要求。 5. 6. 7  任何电气安装应符合 GB/T 19311 的要求。 5. 6. 8  侧壁气囊气垫船所用的电缆,除设备随机带来的电缆外,可选用质量较轻的航空用尼龙护套 线,航空用尼龙护套线的要求应符合 GJB 77 的规定。 5. 6. 9  侧壁气囊气垫船应设置避雷装置。 气道甲板构架或气道甲板构架以下的船体部位应设置避雷 接地板,避雷装置通过导线与避雷接地板连接,避雷接地板通过导线引入水中。 5. 7  动力装置 5. 7. 1  发动机 5. 7. 1. 1  发动机应在侧壁气囊气垫船横倾 15°、纵倾 7. 5°时仍能正常工作。 5. 7. 1. 2  发动机及其离合器壳体支架应至少通过 3 个机座固定在与船体结构相连的基座上,发动机 及其离合器壳体支架的重心的垂线应位于机座构成的平面之内。 5. 7. 1. 3  机座垫片可采用钢质、铝合金等金属材料,也可采用夹布胶木等非金属材料。 机座垫片应有 足够的厚度和斜度,满足强度和安装工艺的要求。 5. 7. 1. 4  发动机机座应采用隔振元件进行弹性安装。 隔振支承的固紧螺栓应按照发动机厂商规定的 预紧力矩进行安装。 5. 7. 1. 5  发动机轴系的前、后输出应采用弹性连接,如万向联轴器、高弹联轴器等。 5. 7. 1. 6  发动机的所有外部连接的部件如管路等应采用挠性连接。 5. 7. 1. 7  燃油管路的布置应尽可能位于排气管位置的相反方向。 5. 7. 1. 8  排气管应有隔热防护措施,绝热层表面温度应不超过 60℃,防止接触易燃液体和人员烫伤。 排气管路的布置应能防止热膨胀引起的泄漏或任何损坏。 5. 7. 1. 9  船用发动机排气应符合现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 则》防止空气污染规定,陆用发动机排气应不低于营运地政府规定的排放标准。 5. 7. 2  导管和空气螺旋桨 5. 7. 2. 1  导管可采用铝合金、纤维增强塑料等材料。 铝合金材料、纤维增强塑料材料应满足现行《材 料与焊接规范》的要求。 5. 7. 2. 2  导管采用板架空腹结构形式。 5. 7. 2. 3  空气螺旋桨可采用铝合金、碳纤维复合材料。 铝合金和碳纤维复合材料应符合 HB 7809- 2006 中 5. 1. 3. 1 的要求。 5. 7. 2. 4  空气螺旋桨应进行静强度校核,静强度应符合 HB 7809-2006 中 5. 1. 4 的要求。 对于金属 材料螺旋桨,设计安全系数应不小于 1. 5;对于复合材料螺旋桨,设计安全系数应不小于 3。 5. 7. 2. 5  空气螺旋桨可采用变距桨和可调定距桨。 可调定距桨在安装调试时可调整螺距角。 空气螺 旋桨制造后应进行静平衡试验,静平衡试验应符合 GJB 2232 的要求。 5. 7. 2. 6  空气螺旋桨叶梢和导管之间的单边间隙应不小于 5mm,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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