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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1651-2019 (LY/T1651-2019) | | 中文名称 | 松口磨采收及保鲜技术规程 | | 英文名称 | Harvest and fresh preservation technology rules of Tricholoma matsutake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80.20 | | 字数估计 | 8,867 | | 发布日期 | 2019-10-23 |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LY/T 1651-200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9年第17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LY/T 1651-2019: 松口磨采收及保鲜技术规程
LY/T 1651-2019 英文名称: Harvest and fresh preservation technology rules of Tricholoma matsutake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代替 LY/T 1651-2005
松口蘑采收及保鲜技术规程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LY/T 1651-2005《松口蘑采收及保鲜技术规程》。本标准与LY/T 1651-2005相比,主
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成熟松茸”术语和定义;
--删除了“生境条件”、“ 采收标准”相关要求;
--增加了采收前准备(见4.1);
--修改了采收方法(见4.3);
--增加了质量要求(见5);
--增加了试验方法(见6);
--增加了贮藏保鲜(见7);
--增加了检验规则(见8);
--增加了标志(见9.1);
--增加了标签(见9.2);
--修改了包装(见9.3);
--修改了运输(见9.4)。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林副特产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经济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7)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黑龙江省林副特产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佟立君、么宏伟、吴洪军、胡伟、张学义、冯磊、付婷婷、孟黎明、谢晨阳、
赵凤臣、韩书昌。
本标准于2005年第一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松口蘑采收及保鲜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松口蘑〔Tricholoma matsutake (S.Ito et Imai) Sing〕的术语和定义、采收、质量要求、
试验方法、贮藏、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松口蘑的采收和贮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份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1 采收前准备
采收用容器应清洁干燥、底部平整、内垫柔软衬垫物,符合GB 4806.1的要求。
4.2 采收时间
因地域不同,时间也不相同,一般在夏秋季进行(参见附录A)
4.3 采收方法
4.3.1 采收时应戴符合GB 4806.1要求的洁净软质手套,避免手直接触及菌体,轻采、轻放。
4.3.2 按以下方法采收:
a)采摘松口蘑时一手轻持松口蘑菌柄基部,另一手持前端带有钝尖的竹片或硬质木片剥开表土;
b)一手向下轻轻压土,另一手轻轻将松口蘑取下;
c)采摘时不应挖大穴破坏菌塘,采收后应将原土回填,尽量保持菌塘的原来状态。
4.3.3 将菌体边采收、边分级(按表1要求),轻放在不同容器内,装菌高度不宜超过30cm。
4.3.4 松口蘑采摘后应及时转移到就近的冷藏场所。来不及转移时,应放在阴凉、通风的场所,并用符
合GB 4806.1要求的清洁柔软透气的薄型覆盖物(如纱布)覆盖,避免日晒、雨淋和污染。
5 质量要求
5.1 感官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6.1.1 形态、色泽、气味
用目测、手摸、鼻嗅的方法进行检测。
6.1.2 子实体长度
用精确度为0.1mm的量具,量取每个松口蘑从菌盖顶部到菌柄基部的长度。
6.1.3 菌柄直径
用精确度为0.1mm的量具,量取每个松口蘑菌柄上、中、下三个部位的直径,取平均值。
6.1.4 杂质、虫蛀菇
随机抽取样品500g(精确至±0.1g),分别拣出杂质、虫蛀菇,用感量为0.1 g的天平秤其质量,按式(1)
计算,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7 贮藏保鲜
7.1贮藏方式
可采用冰袋、气调、冷藏等方式直接包装销售或进入物流运输,也可置于已消毒的冷藏库内贮藏:
a)采用冰袋保鲜,包装箱内应放有冰袋,使用前注水冷冻。松口蘑宜用无纺布等进行单独包装后摆
放于箱内,箱子的上层为冰袋。
b)采用气调保鲜,箱(袋)内应充入5%的二氧化碳或氮气,同时保持密闭。
c) 采用冷藏保鲜,可用冰箱、保鲜柜、冷藏车等冷藏设备,符合GB 4806.1的要求。
7.2 贮藏温湿度
松口蘑保鲜温度宜为2℃-4℃,相对湿度宜为85%-95%。
7.3贮藏期限
采收后的松口蘑,贮藏保鲜期不宜超过3d。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规则
同一产地,同一批次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8.2抽样
8.2.1 抽样数量
在整批货物中,包装产品以同类货物的小包装袋(盒、箱等)为基数,按下列整批货物件数的基数
进行随机取样:
--整批货物50件以下,抽样基数为2件;
--整批货物51-100件。抽样基数为4件;
--整批货物101-200件。抽样基数为5件;
--整批货物201件以上,以6件为最低限度,每增加50件加抽1件;
小包装质量不足检验所需时,适当加大抽样量。
8.2.2 抽样方法
在整批货物中,随机抽取所需样品。每次随机抽取样品1000g,其中500g作为检样,500g作为存样。
型式检验应从交收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8.3检验分类
8.3.1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者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指标、标志和包装,检验合格后,
附合格证方可交收。
8.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标准全项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做型式检验。
a)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c)原辅料、设备、工艺改变时;
d)发生质量纠纷时;
e) 正常生产一年检验一次。
8.4 判定原则
以感官指标除气味、霉烂菇外的规定确定受检批次产品的等级。同级指标间任何一项达不到该级指
标即降为下一级,达不到三级要求者为等外品。
感官指标中的气味、霉烂菇及安全指标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其他指
标如有不合格项目时,应加倍抽样,对该项指标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应判为不合格产品。
9标志、标签、包装、运输
9.1 标志
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执行标准、等级、质量或数量、规
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等。
9.2 标签
按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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