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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Q/BQB 303-2023 (Q/BQB303-2023) | 中文名称 | 一般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 英文名称 | Continuously hot-rolled steel sheet and strip for general structure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 中标分类 | QBQ | 字数估计 | 15,175 | 发布日期 | 2023-04-09 | 实施日期 | 2023-07-01 |
Q/BQB 303-2023: 一般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Q/BQB 303-2023 英文名称: Continuously hot-rolled steel sheet and strip for general structure
Q/BQB 303-2023
代替 Q/BQB 303-2020
一般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参照 JIS G 3101:2020、JIS G 3106:2020、JIS G 3132:2018、EN 10025-2:2019、EN 10113
-2:1993、DIN 17100:1980,并结合宝钢实际情况制定。
本文件代替 Q/BQB 303-2020《一般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与 Q/BQB 303-2020 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 GB/T 228.1 的年号;
--增加了第 3 章“术语和定义”;
--更改了 GB/T 228.1 中 P14 试样为 P17 试样。
本文件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归口。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锦花。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QB 303-1989,Q/BQB 303-1994,Q/BQB 303
-1999,Q/BQB 303-2003,Q/BQB 303-2009,Q/BQB 303-2014,Q/BQB 303-2018,Q/BQB 303-2019,
Q/BQB 303-2020。
一般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一般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和检验、包装、标志及
检验文件等。
本文件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般结构用热连轧钢带以及由此横切成的钢板及纵切
成的纵切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产品主要用于建筑、桥梁、船舶、车辆等结构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适用部分)
GB/T 228.1-202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 1 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4340.1 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 1 部分:试验方法
GB/T 8170 H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Q/BQB 300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的一般规定
Q/BQB 301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分类和代号
4.1 钢板及钢带的牌号、公称厚度和用途如表 1 所示。
4.2 按表面处理方式分为:
a) 酸洗表面;
b) 轧制表面。
4.3 按表面质量级别分为:
a) 普通级表面,FA;
b) 较高级表面,FB。
4.4 按产品类别分为:
a) 热轧钢带;
b) 热轧钢板;
c) 热轧平整钢带;
d) 热轧纵切钢带;
e) 热轧酸洗钢带;
f) 热轧酸洗钢板。
5 订货所需信息
5.1 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下列信息:
a) 本文件号;
b) 产品类别;
c) 牌号、表面处理方式及表面质量级别;
d) 规格及尺寸精度(厚度、宽度、不平度);
e) 边缘状态;
f)用途;
g)检验文件类型。
5.2 在订货合同中的省略事项
5.2.1 未说明表面处理方式时,以轧制表面交货。
5.2.2 对于热轧钢板及钢带,除牌号 SPHT1、SPHT2、SPHT3 和 SPHT4 的厚度公差按表 2 外,未说明尺
寸精度时,以普通精度交货;未说明边缘状态时,钢带以不切边状态交货,钢板以切边状态交货(除牌
号 B750GJ 以不切边状态外)。
5.2.3 对于热轧酸洗钢板及钢带,除牌号 SPHT1、SPHT2、SPHT3 和 SPHT4 的厚度公差按表 2 外,未说
明尺寸精度时,厚度以较高厚度精度、其他尺寸以普通精度交货;未说明边缘状态、表面质量级别和是
否涂油时,以切边状态、较高级表面和涂油交货;未说明钢卷内径时,以钢卷内径 610mm 交货。
6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牌号 SPHT1、SPHT2、SPHT3 和 SPHT4 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的规定外,其他尺寸、外形、重量
及允许偏差应符合 Q/BQB 301 的规定,其中 SPHT1、SPHT2、SPHT3 和 SPHT4 的不平度允许值按规定最小
屈服强度不大于 300MPa 的规定。如需方对厚度精度有更高要求时,订货时可选择 Q/BQB 301 中表 4 给
出的高级精度 PT.C,其中 SPHT1、SPHT2、SPHT3 和 SPHT4 按规定最小屈服强度小于 360MPa 的规定。
7 技术要求
7.1 牌号及化学成分
7.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3~表 5的规定。
7.1.2 当 Cu、Cr 和 Ni 作为残余元素时,其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Cu≤0.20%,Cr≤0.15%,Ni≤0.15%。在供方能保证钢中残余元素 Cu、Cr、Ni 的含量符合上述规定
时,可不进行这些元素的化学分析。
7.1.3 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222 的规定。
7.2 冶炼方法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为氧气转炉冶炼的镇静钢。
7.3 交货状态
钢板及钢带以热轧状态或控轧状态交货。
7.4 表面处理方式
7.4.1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处理方式可采用轧制表面和酸洗表面两种方式。
7.4.2 钢板及钢带为热轧酸洗表面时,通常涂油供货,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去除,在通常的包装、
运输、装卸及贮存条件下,供方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3 个月内,钢板及钢带表面不生锈。经供需双
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热轧酸洗表面也可不涂油供货。
7.5 力学和工艺性能
7.5.1 钢板及钢带的力学和工艺性能应符合相应表 6~表 10 的规定。
7.5.2 弯曲试验后,试样的外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供方如能保证弯曲试验合格,可不进行试
验。
7.5.3 冲击吸收能量为一组三个试样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小于规定值,
但不得小于规定值的 70%。
7.5.4 冲击试验仅适用于厚度大于等于 12mm 的产品,冲击试样尺寸取 10mm×10mm×55mm 的标准试样。
如需方要求对厚度大于等于 6mm 且小于 12mm 产品进行冲击试验,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
采用 7.5mm×10mm×55mm 或 5mm×10mm×55mm 的小尺寸试样,其试验结果分别不小于表列规定值的 75%
或 50%。
7.5.5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规定,可补充进行其他检验项目。
7.6 表面质量
7.6.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气泡和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得
有分层。对酸洗表面的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停车斑。
7.6.2 钢板及钢带按表面质量分为二级,如表 11 所示。
7.6.3 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所以钢带允许带有缺陷交货,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
超过每卷总长度的 5%。
8 检验和试验
8.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8.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和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检查。
8.3 检验文件类型在选用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时,应符合 8.4~8.6 条款规定。
8.4 每批钢板及钢带所需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2 的规定。
8.5 取样频率
8.5.1 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频率
按炉对化学成分进行熔炼分析。
8.5.2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取样频率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每批由重量不大于 150t 的同炉号、同牌号、同厚度、同交货状态的钢板
或钢带组成。
注:经供需双方协商,可另外确定检验批。
8.6 复验
8.6.1 如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在同一取样产品上另取三个试样进行复验。此时,前后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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