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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Q/BQB 381-2023 (Q/BQB381-2023) | 中文名称 | 水轮发电机磁轭和磁极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 英文名称 | Continuously hot-rolled steel sheet and strip for magnetic yoke and pole of water-wheel electric generator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 中标分类 | QBQ | 字数估计 | 7,779 | 发布日期 | 2023-04-09 | 实施日期 | 2023-07-01 |
Q/BQB 381-2023: 水轮发电机磁轭和磁极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Q/BQB 381-2023 英文名称: Continuously hot-rolled steel sheet and strip for heat resisting structure
Q/BQB 381-2023
代替 Q/BQB 381-2019
水轮发电机磁轭和磁极用热连轧
钢板及钢带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参考 IEC 60404-8-5:2020 和相关行业标准,并结合宝钢实际生产情况制定。
本文件代替 Q/BQB 381-2019《水轮发电机磁轭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与 Q/BQB 381-2019 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文件名称修改为《水轮发电机磁轭和磁极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 GB/T 228.1 的年号;
--增加了第 3 章“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以“W”开头的牌号命名;
--表 1 中增加了磁极用途;
--增加了 B300TG180、B400TG179、WDER235~WDER750 等 11 个牌号和相应要求。
本文件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归口。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锦花。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QB 381-2018、Q/BQB 381-2019。
水轮发电机磁轭和磁极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轮发电机磁轭和磁极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技术要求、
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等。
本文件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轮发电机磁轭和磁极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以下简称
钢板及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适用部分)
GB/T 228.1-202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 1 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3655 用爱泼斯坦方圈测量电工钢片(带)磁性能的方法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多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Q/BQB 300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的一般规定
Q/BQB 301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分类及代号
4.1 钢的牌号命名方法
4.1.1 以“B”开头的牌号命名方法如下所示。
磁场强度为 15000A/m 时,规定的最小磁极化强度值的 100 倍。
TG:热轧产品。
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值,单位为 MPa。
宝钢英文名称 Baosteel 的首字母。
示例 1:B350TG179 表示,规定最小屈服强度为 350MPa,热轧产品,磁场强度为 15000A/m 时,规定的
最小磁极化强度值为 1.79T。
4.1.2 以“W”开头的牌号命名时,牌号由宝武水轮发电机磁轭和磁极用热轧中的“武”“电”“轭”
“热”的拼音首位字母“WDER”以及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值(单位为 MPa)组成。
4.2 钢板及钢带的牌号、公称厚度、用途及产品类别如表 1 所示。
5.2 订货合同中的省略事项
对于不切边钢板及钢带,未说明宽度精度时,以普通精度交货;未说明边缘状态时,钢带以不切
边状态交货,钢板以切边状态交货;对于钢板,未说明不平度精度时,以普通精度交货。
6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6.1 同板差为同张钢板上测得的厚度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6.2 钢板及钢带的厚度允许偏差为公称厚度的±5%;钢板的同板差不大于其公称厚度的 5%。
6.3 钢板的不平度允许值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6.4 切边钢板的镰刀弯应不大于 3mm。
6.5 钢板及钢带其他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 Q/BQB301 的规定。
6.6 如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对钢板的同板差、不平度和镰刀弯允许偏
差等提出加严要求。
7 技术要求
7.1 牌号及化学成分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3 的规定。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
合 GB/T 222 的规定。
7.2 冶炼方法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为氧气转炉冶炼的镇静钢。
7.3 交货状态
钢板及钢带以热轧、控轧或热处理状态交货。
7.4 力学和工艺性能
钢板及钢带的力学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 4 的规定。弯曲试验后,试样的外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
裂纹。如供方能保证弯曲试验合格,可不进行试验。
7.5 磁性能
7.5.1 钢板及钢带的磁性能应符合表 5 规定。
注:多年来习惯上采用磁感应强度 B,实际上爱泼斯坦方圈测量的是磁极化强度 J。 磁感应强度 B与磁极化强度
J的关系:B =J +µ0 H(其中µ0为真空中的磁导率,取 4π×10
H/m;H 为磁场强度,单位为 A/m)
7.5.2 如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可规定其他磁场强度下的磁极化强度或对磁
性能提出其他要求。
7.6 表面质量
7.6.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气泡和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得
有分层。
7.6.2 钢板及钢带表面允许有深度(或高度)不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的麻点、凹凸面、划痕等轻微、
局部的缺欠,但应保证钢板及钢带允许的最小厚度。
7.6.3 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所以允许带有缺陷交货,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超过
每卷总长度的 5%。
7.7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对钢板及钢带提出以下特殊要求:
7.7.1 冲击试验要求。
7.7.2 磁性能其他要求。
7.7.3 钢板表面涂油处理要求。
8 检验和试验
8.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8.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和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检查。
8.3 检验文件类型在选用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时,应符合 8.4~8.6 条款规定。
8.4 每批钢板及钢带所需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8.5 取样频率
8.5.1 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频率
按炉对化学成分进行熔炼分析。
8.5.2 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和磁性能的取样频率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每批应由重量不大于 70t 的同炉号、同牌号、同厚度、同交货状态的钢板
或钢带组成。
8.6 复验
8.6.1 如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可以在同一取样产品上另取三个试样进行复验,这时,前后
六个试样的平均值应不小于规定值,并且其中低于规定值的试样最多只能有二个,只允许其中一个值小
于规定值的 70%。
8.6.2 其他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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