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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Q/BQB 665-2022 (Q/BQB665-2022) | 中文名称 | 低温压力容器用3.5%Ni和9%Ni钢板 | 英文名称 | 3.5%Ni and 9%Ni steel plates for low temperature pressure vessels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 中标分类 | QBQ | 字数估计 | 10,116 | 发布日期 | 2022-08-29 | 实施日期 | 2022-09-12 |
Q/BQB 665-2022: 低温压力容器用3.5%Ni和9%Ni钢板
Q/BQB 665-2022 英文名称: 3.5%Ni and 9%Ni steel plates for low temperature pressure vessels
代替Q/BQB 665-2020
低温压力容器用 3.5%Ni 和 9%Ni 钢板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参考 GB/T 3531-2014《低温压力容器用钢板》、ASME SA-553/SA-553M:2021《压力容器用
淬火加回火 7%,8%和 9%镍合金钢板》、EN 10028-4:2017《压力用扁钢 第 4部分 规定低温性能镍合
金钢》、SA EN 10028-4:2021 《压力用扁钢 第 4 部分 规定低温性能镍合金钢》、JIS G3127:2013
《低温压力容器镍钢板》,并结合宝钢生产实际情况和用户使用要求制定。
本文件代替Q/BQB 665-2020《低温压力容器用08Ni3DR和06Ni9DR钢板》,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
动外,与原文件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文件名称修改为《低温压力容器用3.5%Ni和9%Ni钢板》;
b)更新并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GB/T 709的引用;
c)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
d)删除了“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一章;
e)增加了第5章“基本要求”;
f)增加了SA-553/SA-553M Type I、X8Ni9+QT640、X8Ni9+QT680、X7Ni9和SL9N590共5个牌号以及
相应技术要求;
g)增加了牌号06Ni9DR的侧膨胀值要求;
h)更改了冲击取样厚度1/4处的起始厚度。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归口。
本文件经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审查,并按相关规定备案。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起草。
本文件起草人:黄锦花。
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QB 665-2011、Q/BQB 665-2013、Q/BQB 665-2015、Q/BQB 665-2018、Q/BQB 665-2019、
Q/BQB 665-2020。
低温压力容器用 3.5%Ni 和 9%Ni 钢板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低温压力容器用 3.5%Ni 和 9%Ni 钢板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检
验和试验、复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文件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低温压力容器用 3.5%Ni 和 9%Ni 钢板,其中 3.5%Ni 使
用温度范围为-100℃~100℃,厚度范围为 5mm~80mm;9%Ni 使用温度范围为-196℃~100℃,厚度范围
为 5mm~50mm。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适用部分)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7 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975-2018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3531 低温压力容器用钢板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6803 铁素体钢的无塑性转变温度落锤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 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17600.1 钢的伸长率换算 第1部分:碳素钢和低合金钢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NB/T 47013.3-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超声检测(含第1号修改单)
ASME SA-553/SA-553M 压力容器用淬火加回火7%,8%和9%镍合金钢板(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pressure vessel plates,alloy steel,quenched and tempered 7,8,and
9%Nickel)
EN 10028-4 压力用扁钢 第4部分 规定低温性能镍合金钢(Flat products made of steels
for pressure purposes - Part 4: Nickel alloy steels with specified low
temperature properties)
SA EN 10028-4 压力用扁钢 第4部分 规定低温性能镍合金钢(Flat products made of steels
for pressure purposes - Part 4: Nickel alloy steels with specified low
temperature properties)
JIS G3127 低温压力容器镍钢板(Nickel steel plates for pressure vessels for low
temperature services)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订货所需信息
根据需要,订货时用户需提供包括足以说明所需材料的下述信息:
a) 产品标准号;
b) 牌号;
c) 规格及边缘状态;
d) 交货状态;
e) 重量;
f) 服役温度
g) 其他(如特殊要求等)。
5 基本要求
5.1 不同平均 Ni 含量钢板执行的产品标准、牌号、公称厚度、交货状态及用途如表 1 所示。
5.2 钢板应满足相应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6.1.2 成品钢板P含量的允许偏差的上偏差应为0.003%,S含量的允许偏差的上偏差应为0.002%。
6.1.3 08Ni3DR和06Ni9DR成品钢板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2006中表2的规定,其他牌号钢
板的成品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6.2 制造方法
6.2.1 钢由氧气转炉冶炼,并采用炉外精炼(含真空处理)工艺。
6.2.2 连铸坯轧制压缩比不小于3。
6.3 交货状态
6.3.1 08Ni3DR 钢板以正火(以符号“N”表示)或正火+回火(以符号“NT”表示)状态交货,其中回火
温度不低于 600℃。
6.3.2 经需方同意,厚度大于60mm的08Ni3DR钢板可以正火后加速冷却+回火(以符号“NT”表示)状态交
货,其中回火温度不低于600℃。
6.3.3 06Ni9DR 钢板以调质(以符号“QT”表示)状态交货,对于厚度不大于 12mm 的钢板也可 2次正
火+回火(以符号“NNT”表示)。其中回火温度应不低于 540℃。
6.3.4 SA-553/SA-553M Type I钢板以调质(以符号“QT”表示)状态交货,其中淬火温度应在800℃到
925℃之间的合适温度,回火温度应在565℃和635℃之间。
6.3.5 X7Ni9、X8Ni9 和 SL9N590 钢板以调质(以符号“QT”表示)状态交货,其中回火温度应不低于
540℃。
6.3.6 通常情况下钢板的边缘状态以剪切或火焰切割边交货。
6.4 力学和工艺性能
6.4.1 钢板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6.4.2 冲击吸收能量为一组三个试样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小于规定值,但
不得低于规定值的 70%。
6.4.3 厚度小于12mm钢板,夏比冲击试验应采用小尺寸试样。对厚度为>8mm~<12mm钢板的试样尺寸为
7.5mm×10mm×55mm,其试验结果应不小于表3规定值的75%,对厚度为6mm~8mm钢板的试样尺寸为5mm
×10mm×55mm,其试验结果应不小于表3规定值的50%,对厚度为5mm~<6mm钢板的试样尺寸为2.5mm×
10mm×55mm,其试验结果应不小于表3规定值的25%。
6.4.4 弯曲试验后,试样的外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6.5 表面质量
6.5.1 钢板表面不允许存在裂纹、气泡、结疤、折叠和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如有上述缺陷,则允
许清理,清理深度从钢板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并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缺陷
清理处应平滑无棱角。钢板不得有分层。
6.5.2 其他缺陷允许存在。但其深度从钢板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厚度允许公差之半,并应保证缺陷
处厚度不小于钢板允许最小厚度。
6.5.3 SA-553/SA-553M Type I、 X7Ni9、X8Ni9 和 SL9N590 钢板的表面质量还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
规定。
6.6 超声检测
6.6.1 钢板应逐张进行超声检测。
6.6.2 超声检测标准按 NB/T 47013.3-2015 执行,合格级别不低于Ⅰ级。如需方提出,经供需双方协
商,可选用其他超声检验方法,但合格要求不得低于同等级别。
6.7 9%Ni 钢板的剩磁
6.7.1 供方应保证钢板的剩磁不大于 50 高斯。
6.7.2 钢板的剩磁应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检测,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检测方法由供方选择。
6.8 特殊要求
根据用户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a) 可要求进行落锤试验,试验方法按 GB/T 6803,试验温度和合格指标由供需双方协议。
b) 对于厚度大于 36mm 的钢板,可要求在厚度 1/2 处增加一组冲击试样,冲击吸收能量指标由供需双方
协议。
c) 可提出其他要求。
7 检验和试验
7.1 钢板的外观应用肉眼检查。
7.2 钢板的尺寸和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7.3 牌号为 08Ni3DR 和 06Ni9DR 的每批钢板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及取样方向应符
合表 4 的规定。
7.4 其他牌号的每批钢板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7.5 取样频率
7.5.1 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频率
按炉对化学成分进行熔炼分析。
7.5.2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取样频率
每批应由逐热处理张组成。牌号为 SA-553/SA-553M Type I 的样坯应取在钢板角部,其余牌号的样
坯取自钢板宽度的1/4处。对牌号为08Ni3DR和 06Ni9DR钢板长度大于15m的调质和正火加速冷却钢板、
牌号为 SA-553/SA-553M Type I 的钢板,应在钢板的两端取样坯;其他应在钢板一端取样坯。
7.5.3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另外确定组批规则。
8 复验
8.1 牌号为 08Ni3DR 和 06Ni9DR 的复验
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 6.4.2 规定时,应从同一张钢板(或同一样坯)上再取 3 个试样进行试
验,前后两组 6 个试样冲击吸收能量的算术平均值不得低于规定值,允许有 2 个试样小于规定值,但其
中小于规定值 70%的试样只允许有 1 个。其他检验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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