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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QC/T 1088-2017 (QC/T1088-2017) | 中文名称 | 电动汽车用充放电式电机控制器技术条件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of charge-discharge motor controller for electric vehicles | 行业 |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T35 | 字数估计 | 20,220 | 发布日期 | 2017-04-12 | 实施日期 | 2017-10-01 | 标准依据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14号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充放电式电机控制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方法,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
QC/T 1088-2017: 电动汽车用充放电式电机控制器技术条件
QC/T 1088-2017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s of charge-discharge motor controller for electric vehicles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汽 车 行 业 标 准
QC/T 1088—2017
电动汽车用充放电式电机控制器 技 术 条 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充放电式电机控制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方
法,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外接充电电动汽车用具有充放电功能的电机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控制器应具备整车要求的通讯和故障诊断功能。
4.1.2控制器在电机驱动模式下的技术要求见GB/T 18488.1—2015。
4.1.3控制器在G2V 模式下的技术要求见 QC/T 895—2011。
4.2 电气性能
4.2.1 工作电压。
4.2.1.1 车载动力蓄电池电压在规定范围时,V2G 模式下控制器的输出电流谐波应能
符合 GB/Z17625.6—2003 规定,直流电流分量不应超过其交流额定值的1%.
4.2.1.2 车载动力蓄电池电压在规定范围时,V2L模式下控制器应能输出的相电压为220 V,
相对误差为±10%。
4.2.1.3 车载动力蓄电池电压在规定范围时,V2V 模式下控制器应能输出的相电压为220 V,
相对误差为±15%。
4.2.2 频率范围。
4.2.2.1 V2G 模式下,并网电压频率的变化值在50 Hz±1Hz 范围内。
4.2.2.2 V2L 模式下,控制器能输出电压频率在50 Hz±1Hz 范围内。
4.2.2.3 V2V 模式下,控制器能输出电压频率在50 Hz±1Hz 范围内。
4.2.3 输出电流稳态误差。
控制器在恒流充放电模式下,输出电流在小于等于10 A 时,与设定电流的误差应不大于0.5A。
其输出电流大于10 A 时,与设定电流的误差应不大于5%。
4.2.4 电压纹波系数。
充放电模式下,控制器的直流高压端(根据工作模式不同作为输入或输出端)电压纹波系数应满足
QC/T 895—2011 中6.5.4的规定。
4.2.5 充放电效率。
控制器在额定输入电压、额定负载的状态下,效率应不低于90%。
4.2.6 电气安全要求。
4.2.6.1 绝缘电阻。
控制器高压端子与外壳、高压端子与信号端子之间的冷态及热态绝缘电阻均应不小于1 MQ。
4.2.6.2 耐电压。
控制器的耐电压应满足 GB/T18488.1—2015 中的5.2.8.2.3规定。
4.2.6.3 电位均衡。
控制器的电位均衡要求应满足GB/T 18384.3—2015中6.9的规定。
4.2.6.4 接地保护。
控制器的接地点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4.2.7 主动放电和被动放电。
控制器主动放电和被动放电功能应满足GB/T18488.1-2015 中5.5.3的规定。
4.2.8 过载保护
控制器在V2G、V2L 和 V2V 模式下,过载能力应满足:控制器在110%额定负载下电流连续可
靠工作时间不小于1 min,在125%额定负载电流下连续可靠工作不小于10 s。
4.2.9 充放电功能。
在规定的产品技术条件下,控制器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应能参照附录A.1 流程,实现对车外负载的供电功能;
b) 应能参照附录A.2 流程,实现对车辆充电功能;
c) 应能参照附录A.3 流程,将车载储能装置的电量反馈给电网供电。
4.2.10 保护功能。
4.2.10.1 过流保护。
控制器在超出规定的电流下应进行过流保护。
4.2.10.2 过压保护。
电网电压超过4.2.1的规定时,控制器应关闭输出,并报警提示。
4.2.10.3 欠压保护。
电网电压低于4.2.1的规定时,控制器应关闭输出,并报警提示。
4.2.10.4 短路保护。
控制器在启动前,输出短路时,通电后应不启动;在工作的过程中,输出短路时,应关闭输出,
并给出报警提示。
4.2.10.5 过温保护。
控制器温度超过温度保护点设定值应自动进入过温保护状态,并降低功率运行或停机。
控制器温度恢复正常后,应具备恢复功能。
4.2.10.6 反接保护。
充放电模式下,控制器直流端与车载储能装置的正负极反接时,通电后应不启动并给出提示。
故障排除后,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
4.2.10.7 防孤岛效应保护。
V2G 模式下,当控制器系统并入的电网失压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该控制器系统与电网断
开,防止出现孤岛效应。
应设置至少各一种主动和被动防孤岛效应保护:
a) 主动防孤岛效应保护方式主要有频率偏离、有功功率变动、无功功率变动、电流脉冲注入引起阻抗变动等;
b) 被动防孤岛效应保护方式主要有电压相位跳动、3次电压谐波变动、频率变化率等。 当电网失压时、
防孤岛效应保护应在2s 内动作,将控制器系统与电网断开。
4.2.10.8 恢复 V2G 模式功能。
由于超限状态导致控制器停止V2G 模式后,在电网的电压和频率恢复到正常范围后的20 s 到 5 min,控制器不应向电网送电。
4.3 电磁兼容
控制器在充放电模式下的电磁兼容应满足QC/T 895—2011的规定。
4.4 环境适应性
控制器的环境适应性应满足 GB/T 18488.1—2015 的规定。
4.5 噪声
控制器在充放电模式下的噪声应满足QC/T 895—2011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环境条件。
试验环境条件要求为:
a) 温度:23 ℃±5℃;
b) 相对湿度:45%~75%;
c) 气压:86 kPa~106 kPa。
5.1.2 测量仪器与仪表。
5.1.2.1 量程。
所有测量仪器量程应能有效覆盖待测量范围。所有测量仪表量程应随被测电阻、电压或电流改 变,
指针或仪表读数应在量程范围内。
5.1.2.2 准确度。
测量仪器及仪表的准确度要求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测量尺寸的通用量具:分度值不大于1mm;
b) 游标卡尺:测量准确度不低于0.01 mm;
c) 温度计:具有适当的量程,其分度值不大于1℃,标定准确度不低于0.5℃;
d) 电阻表:测量电阻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0.5级;
e) 电流表:测量电流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0.5级;
f) 电压表:测量电压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0.5级,内阻应不小于10 MQ。
5.2 电气性能
5.2.1 工作电压。
使控制器分别工作在电机驱动模式和充放电模式下,调整各输入电压,控制器应在4.2.1的条
件下分别运行1min。
5.2.2 频率范围,
把控制器置于充放电模式并带电运行,调整电网频率,控制器应在4.2.2的条件下分别运行1 min。
5.2.3 输出电流稳态误差。
把控制器置于充放电模式并带电运行,参照QC/T 895—2011中7.5.3试验方法进行。
5.2.4 电压纹波系数。
按 QC/T 895—2011 的7.5.4规定进行。
5.2.5 充放电效率。
把控制器安装到台架上,使控制器分别工作在充放电模式下,调整输入为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
调整输出为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额定电流,测量输入和输出功率,计算充放电的效率。
5.2.6 电气安全要求。
5.2.6.1绝缘电阻。
试验方法参照GB/T 18488.2—2015中5.7.5的试验方法进行。
5.2.6.2 耐电压。
试验方法参照GB/T18488.2—2015 中5.8.2的试验方法进行。
5.2.6.3 电位均衡。
试验方法参照GB/T 18384.3—2015 中7.4的试验方法进行。
5.2.6.4 接地保护。
试验方法参照GB/T 18384.3—2015 中7.4的试验方法进行。
5.2.7 主动放电和被动放电。
试验方法参照GB/T 18488.2—2015 的试验方法进行。
5.2.8 过载保护。
试验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
5.2.9 充放电功能。
试验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
5.2.10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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