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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2397 (2026-05-14)

SN/T 1828.16-2019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搜索结果: SN/T 1828.16-2019, SN/T1828.16-2019, SNT 1828.16-2019, SNT1828.1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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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828.16-2019 英文版 179 SN/T 1828.16-2019 [PDF]天数 <=3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SN/T 1828.16-2019 有效
SN/T 1828.16-2013 英文版 319 SN/T 1828.16-2013 [PDF]天数 <=3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SN/T 1828.16-2013 作废
SN/T 1828.16-2006 英文版 279 SN/T 1828.16-2006 [PDF]天数 <=3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SN/T 1828.16-2006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SN/T 1828.16-2019 (SN/T1828.16-2019)
中文名称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英文名称 Test method of classifica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goods - Part 16: Nitrate substance
行业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A80
国际标准分类
字数估计 8,821
发布日期 2019-10-25
实施日期 2020-05-01
旧标准 (被替代) SN/T 1828.16-2013
标准依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6号
发布机构 海关总署

SN/T 1828.16-2019: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SN/T 1828.16-2019 英文名称: Test method of classifica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goods - Part 16: Nitrate substance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828.16-2019代替SN/T 1828.16-2013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 布 前言 SN/T 1828《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共分为17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民用爆炸品; ---第3部分:氧化物; ---第4部分:腐蚀性物质; ---第5部分:气体混合物; ---第6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物质; ---第7部分:压缩气体; ---第8部分:有机过氧化物; ---第9部分:毒性物质; ---第10部分:毒性气体; ---第11部分:易燃固体; ---第12部分:易燃气体; ---第13部分:易燃液体; ---第14部分:锂电池组; ---第15部分:自热固体;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第17部分:海洋污染物。 本部分为SN/T 1828的第1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的要求起草。 本部分是对SN/T 1828.16-2013《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6部分 硝酸盐物质》的修 订,本部分与SN/T 1828.16-2013的主要差异如下: ---本部分的文本格式按照GB/T 1.1-2009编写; ---增加5.4.3章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吕刚、曹丽静、张寅豹、潘红蕊、王媛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1828.16-2006、SN/T 1828.16-2013。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警告-由于自身危险性,测试实验室应对法规要求的健康和安全要求,引起特别的重视。 1 范围 SN/T 2818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固态无机硝酸盐类物质危险货物的试验要求、试验和类别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固态无机硝酸盐类物质(硝酸铵除外)危险货物的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6修订版) 4 试验要求 4.1 应检查将用于运输形式的物质是否含有直径小于500μm的颗粒。如果直径小于500μm的粉末占总质量的10%以上,或者该物质是易碎的,则在进行试验前应将全部试验样品磨成粉末,以便照顾到 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货物粒度减小的情况。 4.2 实验需要有一定程度的通风、但气流速度为不大于0.5m/s的通风橱或其他通风区域进行,排烟 系统应适合于吸收有毒的烟气。 4.3 固体氧化性试验在常压、环境温度20℃±5℃下进行。 5 试验 5.1 试验项目 氧化性固体试验。 5.2 样品数量 从待检货物中随机抽取代表性物质500g,用于危险特性试验。 5.3 试验准备 5.3.1 溴酸钾参考物质 过筛,但不应研磨,粒径0.15mm~0.30mm,工业纯。在65℃下干燥至恒重(至少12h),然后放 到干燥器内(带干燥剂),冷却后备用。 5.3.2 纤维 纤维素丝,长度50μm~250μm,平均直径25μm。将干纤维素丝做成厚度不大于25mm的薄层,于105℃下干燥至恒重(至少4h),然后放到干燥器内(带干燥剂),冷却后备用。含水率(以干重计)应 小于0.5%,必要时可延长干燥时间。 5.3.3 点火源 即与电源联接的惰性金属线(如镍/铬),应满足如下特性: a) 长度:30cm±1cm; b) 直径:0.60mm±0.05mm; c) 电阻:6.0Ω/m±0.5Ω/m; d) 金属线耗电功率:150W±7W; e) 金属线见附录A中图A.1所示的形状。 5.4 试验设备 5.4.1 玻璃漏斗 一端封闭、内直径70mm的60°玻璃漏斗。 5.4.2 试验平板 试验平板应能防渗透并满足如下要求: a) 长度:150mm; b) 宽度:150mm; c) 厚度:6mm; d) 导热率(0℃时):0.23W(m·K)。 5.4.3 天平 可精确至0.01g。 5.5 试验步骤 5.5.1 30.0g±0.1g的参考物质和纤维混合物按照溴酸钾对纤维素的质量比3∶7、2∶3和3∶2配置。 30.0g±0.1g的待试验物质(其粒度为将用于运输的粒度)和纤维素混合物按样品对纤维素的质量比 4∶1和1∶1配置,每一份混合物应以机械方法不过分用力地尽可能彻底混合。 5.5.2 使用玻璃漏斗将混合物做成底部直径70mm的截头圆锥体,将此圆锥体样品放在平放于低导热 平板的环形点火金属线上。 5.5.3 点火金属线接通电源并在试验期间内保持通电,如混合物不起火和燃烧则保持通电3min。记 录的燃烧时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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