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SN/T 3193.1-2012, SN/T3193.1-2012, SNT 3193.1-2012, SNT3193.1-2012
| 标准编号 | SN/T 3193.1-2012 (SN/T3193.1-2012)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轻工行业成套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造纸设备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inspection of light industrys complete set of equipment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1: Paper-making equipmen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25.010 | | 字数估计 | 7,790 | | 发布日期 | 5/7/2012 | | 实施日期 | 11/16/2012 | | 引用标准 | GB 3544; GB/T 14253-2008; JB/T 7277; SN/T 3700-2013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2)237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3号(总第171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SN/T 3193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轻工行业成套设备之造纸设备(以下简称成套造纸设备)的检验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3.1所定义的造纸设备的检验。 |
SN/T 3193.1-2012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inspection of light industrys complete set of equipment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1: Paper-making equip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轻工行业成套设备
检验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造纸设备
2012-05-07发布
2012-11-16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3193《进出口轻工行业成套设备检验技术要求》系列标准将分为若干部分,本部分为第
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本部分中4.1、4.2.1、4.2.2、4.2.3、4.2.4、4.2.5、4.2.6.1、4.2.7、4.2.8、4.3、
4.4.1、5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左宇平、徐军、程波、陈广明。
进出口轻工行业成套设备
检验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造纸设备
1 范围
SN/T 3193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轻工行业成套设备之造纸设备(以下简称成套造纸设备)的检
验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3.1所定义的造纸设备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544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GB/T 14253-2008 轻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JB/T 7277 操作件技术条件
SN/T 3700-2013 进出口成套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上述规范性引用文件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造纸设备 paper-makingequipment
使纸浆形成纸幅的各单元(分部)联动的全套设备,包括流浆箱、成形部、压榨部、烘干部、压光机以
及传动部等主机和汽、水、真空、润滑、热回收等辅助系统。
3.2
流浆箱 flowbox,headbox
造纸设备的构成单元,它的作用是向造纸设备的成形部送上纤维分布均匀且流速恰当的纸料,并且
落在成形部上恰当的地方。流浆箱包括进浆总管或布浆器、匀整元件、上浆装置和箱体等部件。
3.3
造纸设备的构成单元,它由一个或多个相同或不同型式的成形器组成,完成把纸料抄制成单层或多
层的湿纸幅的作用,它的型式就是造纸设备结构型式的主要特征。
3.4
压榨部 presssection(part)
造纸设备的构成单元,即造纸没备上对已有一定强度的、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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