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SN/T 4238.4-2015, SN/T4238.4-2015, SNT 4238.4-2015, SNT4238.4-2015
| 标准编号 | SN/T 4238.4-2015 (SN/T4238.4-2015)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结果采信 第4部分:被采信机构管理 | | 英文名称 | Admissibility of inspection results for import and export industrial products - Part 4: Management of the third party inspection institution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0 | | 字数估计 | 10,177 | | 发布日期 | 2015-05-26 | | 实施日期 | 2016-01-01 | | 引用标准 | SN/T 4238.1; ISO/IEC 17020; ISO/IEC 17025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5]224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6年第1号(总第193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SN/T 4238.4-2015
Admissibility of inspection results for import and export industrial products - Part 4: Management of the third party inspection institu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结果采信
第4部分:被采信机构管理
2015-05-26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4238《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结果采信》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质量安全合格保证;
---第3部分:质量安全符合性评估;
---第4部分:被采信机构管理。
本部分为SN/T 4238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董超、王骁、潘晓毅、方斌、陆锋、周泓、潘洁、高雪霏、王国斌。
引 言
为保证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强化进出口工业产品收发货人对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鼓励
第三方检验机构积极参与进出口工业产品法定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结果的采信工作,促
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制定本系列标准。
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结果采信
第4部分:被采信机构管理
1 范围
SN/T 4238的本部分规定了第三方检验机构和关联方检验机构申请被采信机构企业信息公示管
理的要求、程序,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对被采信机构实施企业信息公示管
理的监督管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对被采信机构开展企业信息公示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等质
量安全监管工作,也可作为第三方检验机构和关联方检验机构在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工作中应当
遵守的行业自律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 4238.1 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结果采信 第1部分:总则
Bodies)
3 术语和定义
SN/T 4238.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总要求
检验检疫机构应按照本部分的要求,对被采信机构实施企业信息公示管理,包括审核、发布、变更第
三方检验机构或关联方检验机构提交的企业信息公示材料,对被采信机构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和退出
机制。
被采信机构应按照本部分的要求,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或变更企业信息公示材料,配合检验检疫机
构对其实施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以保证其检验结果可作为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性评
......
|